浙江省宣传服 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2024)
浙江省本级 | 其他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MB19062422024134810
二、合同名称:“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XZB-SCJD2024026C
四、项目名称:“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
联系方式:0571-89761510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22号
联系方式:0571-870608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4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4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你点我检进校园 合同.pdf
你点我检进校园合同.pdf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服务合同甲方(采购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供应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服务,项目编号:ZXZB-SCJD2024026C项目的评审结果,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甲方)经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为服务(乙方)单位,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服务2.服务内容:开展“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现场活动需要拍摄制作现场播放宣传视频。视频要求时长约2-3分钟,采用中文字幕,输出格式为MP4或MPG;画面设计合理,场景转换流畅、恰当:配音音色与角色相适应,配音解说与画面文字相协调;分辨率为1920*1080。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4.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万圆整,(人民币小写)¥40000.00元。2.合同款支付方式1一次支付给乙方。(因项目金额小,周期短,不约定预付款,甲方在乙方完成服务内容并经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验收通过并收到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3.履约担保:无。如有违约情形的,从应付合同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依照本合同向乙方.提供本磋商文件涉及项目实施方案。2.甲方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及工作实际要求对本合同进行调整和变更,调整和变更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书面反馈,最终变更结果以商定结果为准。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4.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5.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6.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等要求完成项目。22.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如有),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5.乙方在实施承担任务过程中如取得重大进展.重要突破或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因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影响项目任务的正常执行进度,致使承担任务需要调整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定处理意见后执行。6.乙方应当对开展本次项目工作中产生的信息严格保密,禁止以任何名义和形式事先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解除合同。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履约验收4.1验收依据:①磋商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②响应文件承诺、询标回复;③服务合同、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4.2验收标准:①项目时间进度是否按要求开展;②采购内容是否全部完成;③成果是否达到甲方要求。七、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4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十、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的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5一部分。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记录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乙方(盖章):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甲方(盖章)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传媒中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郑画眉联系人:朱沁沁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22号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3号电话:0571-87060850电话:0571-89761510传真:0571-87060850传真:0571-89761510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杭州分行账号:1202020609900067070账号:190481010400399766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服务合同甲方(采购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供应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服务,项目编号:ZXZB-SCJD2024026C项目的评审结果,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甲方)经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为服务(乙方)单位,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服务2.服务内容:开展“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现场活动需要拍摄制作现场播放宣传视频。视频要求时长约2-3分钟,采用中文字幕,输出格式为MP4或MPG;画面设计合理,场景转换流畅、恰当:配音音色与角色相适应,配音解说与画面文字相协调;分辨率为1920*1080。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4.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万圆整,(人民币小写)¥40000.00元。2.合同款支付方式1一次支付给乙方。(因项目金额小,周期短,不约定预付款,甲方在乙方完成服务内容并经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验收通过并收到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3.履约担保:无。如有违约情形的,从应付合同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依照本合同向乙方.提供本磋商文件涉及项目实施方案。2.甲方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及工作实际要求对本合同进行调整和变更,调整和变更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书面反馈,最终变更结果以商定结果为准。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4.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5.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6.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等要求完成项目。22.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如有),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5.乙方在实施承担任务过程中如取得重大进展.重要突破或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因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影响项目任务的正常执行进度,致使承担任务需要调整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定处理意见后执行。6.乙方应当对开展本次项目工作中产生的信息严格保密,禁止以任何名义和形式事先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解除合同。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履约验收4.1验收依据:①磋商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②响应文件承诺、询标回复;③服务合同、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4.2验收标准:①项目时间进度是否按要求开展;②采购内容是否全部完成;③成果是否达到甲方要求。七、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4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十、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的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5一部分。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记录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乙方(盖章):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甲方(盖章)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传媒中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郑画眉联系人:朱沁沁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22号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3号电话:0571-87060850电话:0571-89761510传真:0571-87060850传真:0571-89761510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杭州分行账号:1202020609900067070账号:1904810104003997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服 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