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粮作物补助采购合同公告(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 JSZC-320724-CWGC-X2024-0005004
二、合同名称: 灌南县秋粮作物“一喷多促”补助项目包3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724-CWGC-X2024-0005
四、项目名称: 灌南县秋粮作物“一喷多促”补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 江苏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方式:18961366645
供应商(乙方):南京绿伽农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新华路391号301室
联系方式:187061490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5%氯虫苯甲酰胺·茚虫威悬浮剂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0g/袋
主要标的数量:100000
主要标的单价:4.00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5天
采购方式: 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3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预算固定总价方式,采购人全部使用完采购预算(单项产品投标数量×单项产品单价=单项预算金额)。
附件:
包3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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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灌南县秋粮作物“一喷多促”补助项目(三标段)项目编号:JSZC-320724-CWGC-X2024-0005甲方:(买方)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乙方:(卖方)南京绿伽农资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12月04日灌南县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内容1.1货物名称:25%氯虫苯甲酰胺·茚虫威悬浮剂(品牌:农信领航者,制造商:河北农信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2型号规格:10g/袋1.3单价:4.00元/袋1.4数量:100000袋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万元整(¥400000.00)人民币。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供货、运输(含装卸)、验收、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供应方负责产品的上下力资、分发、技术服务、质量检验、第三方核查等伴随服务。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和质保金8.1质保期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8.2质保金:/。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货完成。产品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之后。如遇甲方工作计划调整,以实际供货时间为准。9.2交付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9.3交付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十、合同款支付10.1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账后按合同付款(不计利息)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14.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14.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灌南县。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一份,财政监管部门执一份。甲方: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甲方: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乙方:南京绿伽农资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法定代表人:嵇在委托代理人:道新华路391号夏17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林电话:电话:18706149071传真:传真:签订日期:2024年1月2日乙方:南京绿伽农资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新华路391号法定代表人:嵇在夏17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林电话:电话:18706149071传真:传真:签订日期:2024年1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秋粮作物补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