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临床检验设备 PCR扩增仪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预防医学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卫生监测检验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 N5100012024003233-1
二、合同名称: 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2024年财政预算第一批设备—临床检验设备2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N5100012024003233
四、项目名称: 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2024年财政预算第一批设备—临床检验设备2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中学路6号
联系方式:028-87046206
供应商(乙方):四川普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3幢6楼2号
联系方式:1355130337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PCR扩增仪等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103755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03.75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四川普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pdf

四川普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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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0012024003233-1签订地点:成都市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4日甲方: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四川普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2024年财政预算第一批设备—临床检验设备2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3233)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PCR扩增仪上海宏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SLAN-96S台812.96103.68全自动TB-IGRA检测仪厦门优迈科医学仪器有限公司型号:Wan200+,规格:S1A1台10.0750.075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乙方交货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交货地点为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并在交货后30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第三条包装方式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第四条采购标的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第五条资金支付方式(一)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叁万柒仟伍佰伍拾圆整,即RMB¥103755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二)履约保证金及付款进度安排1.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生效前乙方需向甲方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成都金河支行银行账号:51001508608050092193)通过银行转账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计算,款额¥51877.5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壹仟捌佰柒拾柒圆伍角);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达到支付条件(包括财政系统导致的财政资金无法正常使用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37550元大写壹佰零叁万柒仟伍佰伍拾圆整。3.履约保证金退还: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30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履约内容包括质保期内的所有售后服务条款。4.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保证金、行政处罚款项缴库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7﹞26号),在政府采购过程当中,对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由保管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甲方负责及时缴入国家金库。5.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第六条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的主体: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邀请参与验收:四川大学华西医院3.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4.方式:自行验收5.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内完成验收。6.验收内容:甲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合同相关约定进行验收。7.验收标准7.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7.2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8.其他事宜8.1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8.2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8.3货物安装完成后30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8.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8.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8.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第七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无任何知识产权权利瑕疵,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的,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3.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则本合同金额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4.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一)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二)本项目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三)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八条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量保修范围1.1PCR扩增仪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1.2全自动TB-IGRA检测仪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5年;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1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5/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5/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3.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一条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其中甲方4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1份。甲方(盖章):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盖章):四川普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周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黄新德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地址:成都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3幢6楼2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金河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辉路支行账号:51001508608050092193账号:4402902109000022983电话:/,电话:028-87713633传真:/,传真:028-87713633签约日期:2024年12月24日,签约日期:2024年12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床检验设备 PCR扩增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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