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 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计算器设备 智能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4)
九龙坡区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九龙坡区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LP24C00074-01
二、合同名称:九龙坡区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JLP24C00074
四、项目名称:九龙坡区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九龙坡区
联系方式:19923299551
供应商(乙方):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数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81号6楼(自主承诺)
联系方式:023-686976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产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逐步推动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质量服务,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基层数字化服务体系。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4880000.0000
合同金额:¥1488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24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24 00:0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渝数科技-信息化建设.pdf
渝数科技公司变更为渝数分公司的函.pdf
合同主体变更告知函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因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500000MA60G3R48R,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和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MACDM1TAXO,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股东研究决定,同意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吸收合并后,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存续,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注销,被吸收合并的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存续的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承继,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指定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数分公司承接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合同业务。故贵方与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签订的《九龙坡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需九龙坡区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YSTC-HT-2024-XS-012),合同主体依法变更为贵方与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数分公司。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上述既有合同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全部由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数分公司继受,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数分公司取代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上述既有合同的一方。贵方基于上述既有合同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不变继续为上述既有合同的另一方。本告知函送达后贵方与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数分公司不再另行签订新合同,贵方与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数分公司根据本告知函享有和承担上述既有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特此告知。告知方: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数分公司联系人:胡启成18580218599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81号6楼2024年12月10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91500107MAE4DEQ98(副本)可、监管、承诺信息副本号:1-1名称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数分公司负责人李戈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4年11月08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场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81号5楼(自主承诺)登记机关4年11月08日2024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名称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数分公司负责人李戈多类型成立日期2024年11月08日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4年11月08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经营场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81号5楼(自主承诺)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登记机关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4年11月08日2024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5ttp://wuv.gsxt.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用公司名称: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数分公司纳税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E4DEJQ9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泰兴支行户名: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数分公司账号:31081001040007197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81号6楼九龙坡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需九龙坡区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九龙坡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需九龙坡区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委托方(甲方):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受托方(乙方):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二〇二四年六月1目录第一条采购内容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第四条交付和验收第五条项目培训第六条硬件质保要求第七条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条不可抗力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二条其他条款第十三条法定地址22云综窗桌面单屏自助终端18台3无人值守工作台1台4自助存取文件柜1台5信息展示交互智能平板3台三、本项目工期为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开发建设并运行。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488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捌拾捌万元整)。(详情见附件)(一)区级政务服务数据仓建设、应用系统、政务服务相关辅助支撑服务和系统对接服务项目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17944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柒拾玖万肆仟肆佰元),税率6%,税额为¥667607.55元(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柒仟陆佰零柒元伍角伍分)。(二)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2141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肆仟壹佰元),税率9%,税额为¥17677.98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陆佰柒拾柒元玖角捌分)。(三)安全设备、密码应用设备和自助服务终端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28715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柒万壹仟伍佰元),税率13%,税额为¥330349.56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零叁佰肆拾玖元伍角陆分)。二、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付款,由甲方向乙方出具项目进度确认函,合同签订后5天内付合同总金额的10%,项目初验合格后30天内付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终验合格后30天内付合同总金额的40%,运维服务期满后30天内付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乙方不负责此项目合同以外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费用和服务;如遇到必须增加的设备和材料,甲方与最终用户沟通确认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设计变更,乙方根据确认后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采购、服务,最终用户按照设计变更追加此部分费用。如遇国家法定税率变更,以不含税价不变为基准-6-按照变更后的税率计算税额,并将不含税价与新计算的税额相加得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总价款进行结算。三、支付方式甲方与乙方之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四、发票种类:(1)乙方提供发票种类如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2)本项目提供的发票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开具。五、银行信息:合同乙方: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开户名称: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500107MACDMITAX0a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泰兴支行帐号:31081001040005324六、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甲方中途变更方案或发生设备及其他服务的调整变化,相应费用的变化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遇国家法定税率变更,以不含税价不变为基准进行结算。七、付款说明:本合同所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等全部内容,是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知晓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且自愿承担该风险,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乘人之危,也不构成显失公平,乙方不得主张相关条款无效,也不得要求撤销、变更相关条款。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一、项目组甲乙双方应当委派人员分别组成项目组。-7-二、项目技术文件(一)项目需求分析完成后,乙方应提交技术文件及时间安排,并经甲方签字确认。但甲方对技术文件的确认,并不代表免除乙方对技术问题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二)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根据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审核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项目变更(1)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内容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产品交付或系统安装的时间与地点等。(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性能、项目实施计划、合同价款、交付日期等的更改以及对材料、设备换用等),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因甲方提出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以及造成的乙方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四条交付和验收一、硬件设备安装部分的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在甲方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做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乙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8-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甲方确认。4.产品包装材料归甲方所有。5.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交的资料、报告等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瑕疵,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7.硬件设备验收后,进入硬件质保期。二、软件系统的验收方式项目建设完工后按以下步骤组织开展相关验收工作:1.项目初步验收(初验):项目规定的系统开发主体工作实施完成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进行项目建设的初步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正式初验申请后,组织对项目功能及性能指标、系统运行情况、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初验不合格,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完成后重新向甲方提出初验申请。1.1初验提交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验收报告(2)合同资料:合同和补充合同文件。(3)变更资料:项目变更相关资料。(4)施工资料:项目开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5)定制开发系统相关资料: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编码规范与数据库设计规范、测试报告、BUG管理记录跟踪表、系统安装程序(仅提供电子文件)系统安装(配置)手册、用户使用手册、项目周报或月报、用户培训计划、会议记-9-录等。2.最终验收(终验):初验合格且所有合同内容执行完毕、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均已得到满意的解决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进行项目的最终验收。2.1验收资料应当齐全、正确、真实、规范,并形成验收资料清单。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第三方系统测试报告(仅包括功能测试)。(2)项目合同和补充合同中明确的其他资料。(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4)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5)软件测评。(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费用、软件测评费用和安全生产费由乙方自行承担。)2.2满足以下所有条件,为验收合格:验收流程符合规范,手续齐全,通过项目验收审查会。2.3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在15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完成后重新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报告)2.4通过最终验收后,进入三年免费运维服务期(含免费升级和维护服务等)注:以上所述各项验收工作,甲方在接到乙方正式申请后,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验收工作;超过30个日历日且未组织验收或未向申请方提出书面质疑的,自动视为验收合格。第五条I项目培训一、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和系统实际运行的需要,及时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培训目标为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和日常的维护技-10-能。具体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场所安排等事宜按照甲方要求执行。二、乙方培训时应当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设备、系统操作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技术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如未能达到培训目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继续免费的再培训。第六条硬件质保要求一、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厂商免费质保。验收时乙方提供原厂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质保期从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二、保修范围:在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的所有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等,运维单位不按厂商作业流程运维、采购方人为因素损坏除外)负全责,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故障、事故、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也由乙方负担。三、服务措施:乙方质保期内应当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电话咨询、现场响应等。四、质保期结束后,采购方需要继续由乙方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和制造商应以最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第七条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一、知识产权(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基于该合作项目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均为双方共有。(二)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保密(一)保密范围:除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向对方披露的任何信息(包括披露方或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的信息),包括但不-11-限于任何合作协议、产品、商业计划、行销、投资、发明、经营方案、分析或计算方法、客户信息、数据、系统、流程、意图、专有技术、设计、商业秘密、市场机会、财务信息、汇编、报告或是其他由对方采取了保护措施予以保密的信息。(二)保密标准:双方应采取审慎措施,保护获取的对方的保密信息。该保护和审慎程度不低于各自通常保存其自己的保密信息的保护和审慎程度。双方应将保密信息保管于安全的环境中,并且不复制、不使用保密信息,因具体业务或项目需要而进行的合理复制、使用除外。双方同意,如果各自知悉或怀疑己方获取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安全性已经或可能受到影响,应当及时告知对方。(三)不适用情况:(1)该保密信息是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信息(并非因为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的);(2)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机关的要求须提供的信息,但在法律和有关机关不禁止的情况下,双方应当提前两个工作日将此披露书面告知对方。四、双方的保密义务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进入公开渠道时终。五、披露禁止:双方同意仅出于相关合作项目或业务目的需要而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同意不应为第三方复制、复印或向第三方披露、散发或转移全部或部分属于对方的保密信息,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披露的或已经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六、承诺:双方承诺各自向对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均是其有权披露的信息。七、所有权:双方确认对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为对方所有的财产;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视为向对方授予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权利。第八条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履行各自合同义务,一方延期履约或者履约不符合合同要求,守约方有权力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一、若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对应款项,应按照逾期之日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应付金额的违约金,按日计-12-算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二、因乙方原因导致本项目相应服务内容未按期完成或在试运行期间经多次整改未达到项目正式运行交付条件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十条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指山洪、地震、战争等)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第十二条其他条款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甲方肆份,乙方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三、本项目采购谈判邀请文件(包括应答文件)、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法定地址-13-合同甲方: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西郊路27号合同乙方: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数字大厦6楼(签字页)甲方: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重庆渝数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盖章)张部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日期:2024年6月24日日期:2024年6月24日合同总价:¥14880000元合同名称:九龙坡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需九龙坡区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合同-14-附件:报价表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单价合计(一)区级政务服务数据仓建设一一一1数据标准1项19200192002处理逻辑1项19200192003主题库数据归集目录1项24000240004数据归集1项24000240005数据治理1项1600001600006数据质量1项40000400007数据发布1项4000040000(二)应用系统一一一8统一预约排队叫号系统1套8841498841499政务地图(升级)1套640226.03640226.0310自助终端统一运营系统1套544665.62544665.6211告知承诺线上融合1套289837.87289837.8712证明在线开具1套718281.38718281.3813跨省通办系统1套716559.57716559.5714政务驾驶舱1套515671.84515671.8415线上远程踏勘1套680401.58680401.5816一类事一站办1套2087975208797517上门帮办系统1套538352.32538352.3218数字政务门牌1套717420.47717420.4719事项数据质检1套39770039770020“渝快办”九龙坡专区能力提升1套173671.1173671.121“渝快码”政务服务场景应用1套120000120000(三)政务服务相关辅助支撑服务-—22在线证明梳理服务1项10590010590023告知承诺事项梳理30个29408820024一类事一站办梳理服务3个264757942525政务驾驶舱业务专题梳理6个158859531026区级、街镇高频事项及审核要点梳理300个2568.6777060027智能客服知识库梳理2000条256.851360028数字化视频指南制作150分钟2000300000I-15-29事项数据质检人工质检服务1000个464600030“渝快码”政务服务场景应用对接改造1项780007800031短信服务110000条/年0.055500(四)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1项214100214100(五)系统对接一一-33与重庆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1项778007780034与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1项562005620035与市级“渝快码”平台对接1项145001450036与渝快政对接1项356003560037与基层智治平台对接1项361003610038与九龙坡区各层级排队叫号及预约系统对接1项478004780039与九龙坡区各层级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对接1项560005600040与重庆市地理信息库对接1项278002780041与短信网关对接1项8753.228753.22(六)安全设备一一-42终端管控1套130001300043上网行为管理1台710007100044日志审计1台885008850045数据防泄密1台12000012000046IDS入侵检测2台7700015400047互联网国产防火墙(下一代)1台640006400048安全区管理交换机1台30003000(七)密码应用设备-一一49数字证书认证系统1台13450013450050签名验签服务器2台6200012400051软件密码模块服务端1套910009100052软件密码模块6套6000036000053智能密码钥匙300个351050054国密浏览器300套1303900055通用站点证书1套60006000(八)自助服务终端一一56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15台72000108000057云综窗桌面单屏自助终端18台1600028800058无人值守工作台1台13200013200059自助存取文件柜1台624006240060信息展示交互智能平板3台102003060064总计14880000元14880000元14880000元-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 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计算器设备 智能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