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福建博物院2024)



一、合同编号: 闽博合【2024】274号
二、合同名称: 福建博物院采购保安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350001]FJCZ[GK]2024010
四、项目名称: 福建博物院采购保安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福建博物院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
联系方式:83757691
供应商(乙方):福建老兵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7层702室
联系方式:133286855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保安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2.0000年
主要标的单价:969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93.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福州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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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闽博合【2024】】274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博物院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联系人:陈敬华联系电话:83757691传真:/电子邮箱:/乙方:福建老兵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7层702室联系人:林耿奇联系电话:13328685520传真:0591-87909227电子邮箱:lbtw87909227@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FJCZ[GK]2024010的福建博物院采购保安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938,000.00-第1页-品目编码C05040300品目名称保安服务采购标的保安服务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期为两年服务范围①福建博物院大院、办公楼、展厅门、员工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管理等维护采购人安全秩序;②福建博物院大院内出现应急情况,要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③保安负责外围岗位、采购人的安全巡查、展厅开放的服务管理。①福建博物院大院、办公楼、展厅门、员工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管理等维护采购人安全秩序;②福建博物院大院内出现应急情况,要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③保安负责外围岗位、采购人的安全巡查、展厅开放的服务管理。①福建博物院大院、办公楼、展厅门、员工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管理等维护采购人安全秩序;②福建博物院大院内出现应急情况,要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③保安负责外围岗位、采购人的安全巡查、展厅开放的服务管理。服务要求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日常服务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日常服务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日常服务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服务标准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日常服务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日常服务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日常服务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叁万捌仟元整(¥1,938,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1938000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包含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医保、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服装、安保器械与劳保用品、管理费、税金等。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福建博物院采购保安服务项目4.2服务范围:①福建博物院大院、办公楼、展厅门、员工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管理等维护采购人安全秩序;②福建博物院大院内出现应急情况,要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③保安负责外围岗位、采购人的安全巡查、展厅开放的服务管理。4.3服务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采购人指定地点)4.4服务完成时间:服务期为两年,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6年12月24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5.2服务内容:详见甲方招标文件内容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详见甲方招标文件内容(2)服务人员组成:详见甲方招标文件内容-第2页-(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详见甲方招标文件内容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甲方招标文件内容5.4.3其他要求:一、技术和服务要求1、外聘保安人员要求及规定1.1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和达到服务要求,乙方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对接、沟通及服务质量的反馈等各项管理工作。1.2保安队伍中须含有一名保安队长,负责本项目24小时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须另外指定1名培训专员(男女不限,不在本项目人员编制内)负责对本项目保安人员进行在岗工作能力培训,乙方应在所派保安员中优先选出退伍军人至少5名应急保安员作为保卫应急机动队员,日常在各保安岗位执勤,并协助负责博物院的日常工作以及消防救援、治安反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大型活动安保工作。1.3保安人员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退伍军人或具有保安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1.4参加本项目的保安服务人员必须经区级正规医院体检,无传染疾病或病史,身体健康,具备初中文化以上学历,口齿清晰,五官端正,品行良好,无犯罪和不良记录。1.5乙方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天18个班次的保安服务。1.6乙方派入甲方值班、执勤的保安队员,须经甲方相关部门领导面试,上岗前需采集指纹,不得随意更换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换调整的应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1.7为防止值班人员疲劳上班,确保执勤目标及人员安全,乙方应依照相关劳动法规合理排班。1.8提供15套安保器械(执法记录仪、防爆头盔、橡胶警棍、盾牌、钢叉、对讲机、防刺背心、强光手电等应急处突器械)用于保障值班安全。1.9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监督,应服从甲方调配指挥。1.10每位值班人员(上岗人员)必须着保安服,保持警容严整。不同制式保安服不得混穿,穿戴合格的保安劳保用品(衣、帽、鞋、手套、武装带等)。2、保安服务项目管理要求2.1乙方自行解决保安服务人员全部食、宿、水、电等费用问题。-第3页-2.2乙方需按国家相关规定,乙方的报价至少应包含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服装、安保器械与劳保用品、管理费;税金;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测算。2.3乙方派出的所有保安人员均有投保人身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3、工作内容及保安服务要求3.1保安服务人员实行流动巡逻和岗位值班;上岗时间为24小时;服务效果需让甲方职工和游客对保安服务感到满意。保安人员的职责是负责甲方单位内财产人员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甲方单位内正常工作秩序。保安人员工作时间内应按规定着装并穿戴必要劳动保护用品,做到形象好,服务好。佩带标志,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维护甲方单位良好形象。3.2如遇突发事件,所有在岗保安服务人员必须保证3分钟内全部赶到现场实施应急处理。若遇特殊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甲方有权要求中标服务单位临时增派保安人员。3.3服务区域内,保安人员发生任何人身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3.4服务范围区域:①福建博物院大院、办公楼、展厅门、员工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管理等维护甲方安全秩序;②福建博物院大院内出现应急情况,要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③保安负责外围岗位、甲方的安全巡查、展厅开放的服务管理。3.5甲方有权利对保安人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不称职的保安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更换。甲方向乙方提出的工作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在48小时内(工作时间内)提供解决方案。对于紧急的要求,必须立即作出反馈。4、外聘保安人员违约金计算标准4.1凡部门、保安队集体活动(部例会、训练)保安员不着制服的一次扣50元,无故不参的一次扣100元。4.2未经业主单位同意随意更换人员,发现一次扣除当月保安费用500元,未经业主单位同意随意更换队长,发现一次扣除当月保安费用2000元。4.3凡保安员值班时睡觉,在岗位打瞌睡,扣罚1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应予辞退。4.4凡保安员值班时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脱岗1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罚工资50元;10~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0元;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扣200元;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的每次扣罚工资400元;12小时以上为全天旷工,扣1000元。4.5保安员值班仪容不整、不着制服值班的、制服与其它服装混穿的视情况每次扣罚工资50元。4.6保安员值班在岗位、喝酒、看书报杂志、听耳机、玩手机,每次扣罚100元;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应予劝退。4.7在夜间值班进行每两小时打卡,每两小时拍照上传,凡漏缺一次报时扣工资50元,若发现当时不在岗或脱岗扣100元。4.8提倡文明礼貌执勤,凡值班时态度恶劣与观众游客发生吵架,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观众游客投诉的(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500元~1000元)及辞退。4.9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没有安全意识,无责任心和其它违反院规章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适情给予经济处罚(扣100元~300元)或劝退。-第4页-二、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中标后,乙方需在中标公告发布后2日内与甲方对接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的服务要求。4是否邀请乙方验收不邀请乙方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由甲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及合同约定组织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1、完成服务,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不缴纳8其他合同支付方式(“序号6:合同支付方式”为系统固定模板表述,具体合同支付方式按以下描述为准):按月结算,服务期每满一个月后对前一个月的服务费用进行结算,分24期予以支付。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应在每月结算周期结束后的10日内(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关材料,甲方在收到完整合格报销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如乙方不提供上述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格,甲方应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5页-7.1甲方委派陈敬华为联系人,联系方式83757691,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4年12月26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林耿奇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328685520,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安服务等要求开展保安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938,000.002025-01-25福建老兵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按月结算,服务期每满一个月后对前一个月的服务费用进行结算,分24期予以支付。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2年,即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6年12月24日。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第6页-/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起7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的10%。(4)其他违约情形①乙方人员因工作懈怠,未能及时报告可能对公众造成恶劣影响或未尽责任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改进的,甲方可视情况扣减乙方服务费。②乙方保安服务人员失职使得第三人或甲方及其员工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造成的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若乙方拒不赔偿,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继续追讨乙方责任。若甲方因此被第三人或其员工要求赔偿上述损失,则有权就其支付的全部赔偿款及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额向乙方追偿。③合同期内发生责任事故,经公安等相关部门认定确属乙方人员失职造成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责任归属未查清之前,双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忠实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因此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均视为违法。④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甲方有权对工作失职或不合格的乙方人员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当在48小时内整改完毕,若累计5次不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总合同标的的20%作为违约金。⑤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均可协商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⑥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分包、转包他人或随意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支付总合同标的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⑦乙方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即便乙方人员可能掌握甲方的工作卡或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均不视为与甲方发生任何劳动关系。若服务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意外伤亡情况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除上述13.1条约定的情形外)。若甲方因此支付相关赔偿款项,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全额追偿。1.乙方人员因工作懈怠,未能及时报告可能对公众造成恶劣影响或未尽责任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第7页-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改进的,甲方可视情况扣减乙方服务费。2.乙方保安服务人员失职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若乙方拒不赔偿,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继续追讨乙方责任。3.合同期内发生责任事故,经公安等相关部门认定确属乙方人员失职造成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责任归属未查清之前,双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忠实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因此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均视为违法。4.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甲方有权对工作失职或不合格的乙方人员提出处理意见。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均可协商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6.乙方不得分包、转包他人或随意变更企业法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贰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第8页-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福建博物院(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老兵特卫保安服务有法定(授权)代表人:傅柒生,限公司(盖章)纳税人识别号:12350000488002535E,法定(授权)代表人:李彦青开户银行:/,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MA3469935N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金山大道支行账号:35050187530000000249签订地点:福州市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3日-第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