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合同公告(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管理中心2024)



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编码:

4451036181507212412050847

项目业主:

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根据回避原则,应业主单位要求待服务期结束后公开结果。

合同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合同编号:

4451036181507212412050847

合同总金额:

¥175,6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履约人员:

德创腾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0月01日

服务内容:

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位于潮安区文祠镇西社村“打鸟坑”,用地面积约38.76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约25.8亩,利用一期项目用地约12.96亩)。拟对新增选址地块进行场地平整,新建2座高大平房粮仓(总仓容量3万吨),利用一期项目地块建设2座成品粮仓和1幢仓储管理业务用房,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26142.7㎡。同时建设配套用房、挡土墙、围墙、遮雨棚、机修棚、室外地埕硬化、进场道路修复配套设施工程及保粮设备(绿色储粮、粮机设备等)。根据项目建设相关要求,现需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平台选取一家有相关资质个公司对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编制出具报告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服务时间为12月下旬。

合同附件

中心库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合同.pdf

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管理中心 2024-12-24

根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结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提供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1、咨询内容: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以及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咨询要求:(1)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2)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3、咨询方式:由甲方提供下述第三条的基础资料,乙方负责完成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咨询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及送审费、专家评审会所需费用、报告出版费、差旅费等。4、工作成果递交时间、名称及份数合同签订及提供完整资料后30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8份。在主管部门组织对“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后,10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6份,并协助配合尽快获取批复文件。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为:第2页共7页1、技术咨询服务费:(1)计费依据及计算过程(详见附件)。(2)本项目报酬暂定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175600.00元)(含税)。最终技术服务费用以财政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价格为准。乙方委托在潮州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德创腾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为代理单位,代表乙方收取约定的合同款,并向甲方及时提供有效发票。2、支付方式:(1)乙方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后,乙方10工作日内提供结算送审资料,送财政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定案后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费。(2)以上付款前,乙方均需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称:德创腾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行潮州枫溪支行帐天号:735472841160第三条甲方责任1、提供技术资料:(1)提供工程可研报告、《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图纸等(包括工程总体布局、建设内容、工程占地、土石方挖方量和填方工程量、工期、投资估算等)和《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前期立项文件、弃土协议等有关资料。第3页共7页(2)提供项目有关图件(CAD版)(包括:项目区地形图、项目总体布局图及总平面布置图、护坡设计图、排水设计图等)(3)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甲方提供资料的期限届满后三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提供材料或补充提供材料的书面文件。否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2、提供工作条件:(1)协助乙方察看工程现场;(2)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协调和方便等。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五天内一次性直接提供给乙方。第四条乙方责任1、依照相关文件及规范编制报告,保证报告成果质量;2、按合同的要求和时间提供报告成果;3、所编制的专题报告满足审批要求,并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水政部门审批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报告内容。第五条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1、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甲方应在如数支付合同约定费用的同时,每拖延一天按总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合同生效后,如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应返还其已收取的工作报酬,并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4页共7页4、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或提交的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每迟延一天,应按合同约定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延期或须返工重做,所耗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5、甲方应按期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有关技术文件,造成乙方不能如期提交文件,则不视为乙方违约。6、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泄露,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不受限制而继续有效。第六条其它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不属于违约范围。2、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页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盖章签署页)第5页共7页(此页无正文,为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咨询合同书盖章签署页)甲方: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管理中心(盖章)H工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天迎海面文日期:2024年12月18.日乙方:德创腾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4年12月、18日第6页共7页附件1-总公司对分公司授权证明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宣告:“德创腾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系“德创腾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直属分支机构,负责潮州区域内业务开展、款项结算等相关事宜。《潮州市潮安区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咨询服务项目》具体由德创腾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负责开具发票及收取款项。具体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德创腾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行潮州枫溪支行帐号:735472841160特此授权。授权单位:德创腾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授权日期:年月日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