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应急管理宣传 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4)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央广网2024-2025年度湖北应急管理宣传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YJT2024-153JIAOX
二、合同名称:央广网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HBT-16224288-247329
四、项目名称:央广网2024-2025年度湖北应急管理宣传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
3、联系方式:63962528
4、供应商(乙方):央广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6、联系方式:027-881066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宣传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00000元
5、合同金额:2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履约地点:湖北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472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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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20241223-402合同编号:服务合同甲方: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乙方:央广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有宣传图文类产品制作及宣传推广信息发布的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2合第二条服务期限及位置等1.本合同项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宣传图文类产品制作及宣传推广信息发布服务的期限:自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2.在前述服务期限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素材和信息,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工作内容(为“湖北应急管理”主题):(1)宣传图文产品制作服务:央广网PC端湖北频道专题制作,1个(内含图文条数不超30条)。(2)宣传推广服务:央广网第三方平台(为微信、微博、抖音、头条平台)图文产品直发,1条;央广网PC端湖北频道首页文字链,5条(配送)。3.具体的宣传推广信息发布位置见附件二:《资源位置示意图》所示。具体产品制作时间、信息发布时间等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均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进行。-1-第三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本合同项下,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制作和发布的素材和信息等。甲方至少应于制作和发布前【5】个工作日,将相应的需求及素材等交付至乙方,因甲方交付不及时导致未能制作完成或者发布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2.甲方应对其运营的项目、提供的广告素材/信息的合法合规性及产品/服务的质量负责,保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等,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内容。若甲方提供的素材或信息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或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修改,乙方享有发布信息的最终审核发布权、删除权。若因此而引起的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事宜,由该需求甲方负责解释、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甲方有权利对产品在内容及形式上进行验收,乙方应按甲方针对乙方制作/拟发布方案等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4.服务期内,乙方平台正常停机或任何意外原因造成发布暂时中断,乙方应迅速作出反应并及时通知甲方,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如乙方于24小时内无法解决,应与甲方及时沟通,提出补救措施,并按照实际中止的时间进行补投。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含税)为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报价明细见附件1)。该费用包含乙方为了履行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9%,即人民币【178,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元整】);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将相关证明提交甲方,甲方验收通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剩余款项,即人民币【22,0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将相关证明提交甲方后,甲方应在-2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已验收通过。3.甲方以支票或转账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名称:宣传费。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名称:央广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税号:91110106MA01RY1P9K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银行账户:911000788010000012515.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000MB15196217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开户行及行号:中国银行武汉梅苑支行1045,2100,3594第五条保密约定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提供和/或政府、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除外)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使用或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秘密、计划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若一方违反本条款约定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条第1款仍具有法律效力。第六条知识产权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素材或资料等不违法违规,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均由该方负责赔偿。2.甲方基于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供的素材和信息,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享-3-有,乙方基于本合同之目的对之享有使用权。3.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制作、产生的一切作品及成果,其知识产权均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4.双方声明及保证本合同未授予其对对方商标、标识、对方网站的Logo或网址等任何权益,包括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为执行本合同不可避免使用的除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单独使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网”“央广网XX地方频道”等的LOGO、标识等,但甲方使用的由乙方交付的附带前述LOGO及标识的作品及成果除外,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七条陈述与保证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保证(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2)其有相应资质从事本合同项下之合作,且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2.双方保证其向对方提供的素材及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3.甲方在乙方平台上所投放的信息均为甲方自有或授权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推广、资讯等,不得提供含下列商品或服务的推广信息:①《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令禁止的处方药和烟草类商品;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发布形式及内容的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等特殊商品或者服务;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④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及乙方上级主管单位要求的内容的。第八条违约责任-4-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2.除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的情况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改正之日起十四日内仍未改正的,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无故解除合同的违约一方需向守约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第九条争议解决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即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服务明细表》《资源位置示意图》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为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签订采用书面形式,并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行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10g4101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4日签订日期624年2月23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管理宣传 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