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 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成果汇总服务 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巴林左旗农牧局2024)
巴林左旗农牧局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CFZCZQS-C-F-240170-HT-2412366
二、合同名称:
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三、项目编号:
CFZCZQS-C-F-240170
四、项目名称:
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巴林左旗农牧局
地址:林东镇西城区
联系方式:15174820165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农业大学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联系方式:159470396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成果汇总服务。 2、巴林左旗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
2(项)
¥567,500.00
¥1,135,000.00
无
合同金额: 1,13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巴林左旗农牧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左旗合同终稿.pdf
左旗合同终稿.pdf
巴林左旗农牧局
2024年12月24日
2023年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3年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项目编号:CFZCZQS-C-F-240170甲方:巴林左旗农牧局乙方:内蒙古农业大学日期:2024年12月5日2023年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巴林左旗农牧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契丹大街中段乙方:内蒙古农业大学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29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CFZCZQS-C-F-240170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如有)内容如下:2023年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乙方投标(响应)文件。1(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如有)内容如下:2023年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二)服务内容:1、工作要求(1)主动配合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中标单位必须自觉接受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和管理。(2)保密管理,确保数据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保密规定,加强安全防范,杜绝泄密问题的发生,确保数据绝对安全。建立保密管理档案,参与成果编制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自觉遵守数据安全责任,不得私自留存未公开的土壤普查数据,不得未经批准公开发表土壤普查成果。成果编制单位应配备保密计算机,并安排专人管理。数据的迁移过程要使用光盘或全新的存储设备,避免数据的泄露,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资料内容泄露于世或给第三方采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赔偿。(3)加强质量控制,保障成果质量。要加强评价数据审核,把牢数据质量关口,确保三普评价数据科学准确。严格按照土壤三普各项技术规范开展制图和评价,制定定期会商制度,全程跟进成果汇总进展情况及时开展成果质量验证,保障评价结果符合地方实际。2(4)本项目土壤样本及检测报告、相关技术方案及技术资料等为保密资料,投标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接触所知悉保密资料;严禁投标单位及个人将数据、资料用作他用或用于增值性经营服务。严禁投标单位及个人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共享的数据和资料,严禁投标单位及个人违规留存涉及数据和资料载体。如违反国家保密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承担。(5)建立定期沟通制度:投标单位应明确参与服务项目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定期(具体按照采购人有关要求执行)将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及需要协调的事项等。2、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1)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成果汇总专题图件编制:根据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进度,确定成果图件制图范围。图件包括盐分含量图、碱化度图(苏打盐碱区)、盐碱地分类分级分布图等。图件编制应以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样点测试化验结果为基础,充分结合遥感数据和相关环境变量等,建立土壤盐分含量关系模型在区域尺度实现土壤盐分含量空间预测,按照土壤盐碱分类分级标准,根据不同土壤盐分类型,对空间预测的土壤盐分含量进行分类分级制图。图件编制应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制图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图件编制技术方案》。3盐碱地技术报告:根据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专题制图与统计获取的盐碱地面积数据,充分利用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资料,并结合历史资料等,阐明盐碱地资源状况及变化趋势,分析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编制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内容应包括调查背景与意义、调查内容与方法、调查结果与分析以及盐碱地综合利用对策建议等。详见《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图件编制技术方案》专题数据库建设: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数据采集依托统一的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应用基础数据与工作平台采集的过程数据等,开展各类成果图件编制,形成成果数据。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的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统一存储于土壤普查数据库中。详见《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方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2)巴林左旗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基础资料收集:成果编制过程中,为确保收集资料过程中数据精度的统一性,各项基础数据须按照盟市三普要求的渠道获取,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数据:基础地理数据(行政区划、居民点、道路、水系、数字高程模型、水资源条件)、历史土壤调查数据(二普县级土壤类型图、校核后土壤类型图、二普土壤志、二普土种志、测土施肥数据)、土地利用类型数据(2021年、2022年土地利用变更及影像)、成土环境数据(土层厚度、坡度、地表砾石丰度、土壤质地、地表侵蚀程度、土地盐碱化、植被)、水文及气象资料(排水能力、年均气4温)、土壤pH历史基准图、土壤普查检测化验数据、土壤普查外业调查数据等。并要求编制单位对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可行性、完整性、逻辑一致性、空间精度、属性精度等。成果数据审核:依据成果汇总不同阶段,技术支撑单位要联合旗县级三普办人员对所需基础数据开展审核。在成果编制初期:一是基础地理数据及成土环境数据,要检查各项资料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各类字段的完整性、逻辑一致性、空间精度、属性精度等。二是外业调查采样数据及内业检测数据。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全面审核数据的准确性。在成果编制中期,要对各类图件的空间信息开展审核。按照旗县级行政区对各类基础图件信息开展拓扑检查,确保各类图件与旗县级行政区重合。图件的投影坐标系与地理坐标系与最终成果形成的坐标系保证统一,属性信息的完整性及精度符合要求。在成果编制汇总时期,要对编制的各类数字化图件开展检查,保障基础数据可靠、制图和评价方法科学、制图结果可靠,图面要素齐全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文字报告成果要求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达清晰、流畅,逻辑性、条理性强,前后表达一致,各种报告之间相关数据、结论等要一致;技术报告中对土壤普查的各个技术环节技术方法表述清楚,报告中各种数据表述规范,表格内数据科学,引述一致。编制普查成果:各项文字成果及数字化图件成果的编制应遵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形成方案及验收标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指导意5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等文件并结合当地实际考虑。各类成果的具体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指导意见》(内三普办发(2024]14号)文件。①土壤类型图。②土壤属性图。在编制过程中要分地类(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分乡镇分级别开展统计,以便编写土壤志、土种志及技术报告等。③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根据三普调查结果以及本地区水资源条件等,对土壤资源的宜耕、宜园、宜林、宜草情况进行评价,统计其适宜性面积,并结合当地已有耕地资源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耕地后备资源和错配情况。④耕地质量评价。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针对现有耕地开展等级评价工作。盐碱化、黑土地专题调查评价。文字成果。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普查报告、各类专题技术报告、县级土壤志、土种志等。⑦普查数据库。根据最终完成数据情况,将各类基础地理数据、历史土壤调查数据、土地利用类型数据、成土环境数据、水文、气候数据、其他数据、成果数据等以gdb数据库的形式进行提交。以上具体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指导意见》(内三普办发(2024)14号)中给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交。成果汇总内容:汇总全旗土壤三普数据与数据库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详见内三普办发(2024)14号文件),最终形成县级土壤三普成果。(1)数据与数据库成果。包括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数据库。(2)数字化图件成果。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耕地质量等级图、土6壤采样点分布图等。(3)文字成果。包括土壤普查报告、工作报告、土壤三普技术报告、数据专题分析报告、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土壤志、土种志、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报告等按采购人需求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相关成果报告(如土壤志、土种志)。第三次土壤普查标准数据库:汇总基础资料、调查数据、测试分析数据、制图成果等数据,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要求,对数据进行分类和编码,对照属性结构描述要求规范属性表,通过计算机自动检查和人工交互检查的方法检查数据(包括成果完整性、数据规范性等),形成表层调查数据库、剖面调查数据库、专题成果据库。质量要求:为确保项目的履约质量,本项目实施应符合国家、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及技术规程要求,满足国家、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验收要求。包括《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2023年赤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成果汇总指导意见>的通知(内三普办发(2024)1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以及其他未列明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规范执行,以上标准、规定、规范性文件7如有更新时,按最新标准执行。中标单位提供的全部服务不仅须满足以上列明的有关规定,还应满足上述未列明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范性文件要求。乙方严格把控成果汇总各环节质量,确保数据准确、成果可靠。自治区、市、旗三级将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若发现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完善。成果汇总工作通过国家、自治区验收后为合格。3、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成果汇总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巴林左旗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如遇采购人紧急任务,中标供应商应增加人员、设备和场地,在保证合理时间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完成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2)如上级或采购人对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要求有调整,如增减项目等,中标供应商应满足上级或采购人的最新要求。(3)采购预算中包含完成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及数据库(含上报旗县域数据库成果及质检报告)过程中数据汇总和资料收集、人工费用及修改返工等费用。(4)本项目的中标人坚决不得将中标任务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扣除全部项目资金。4、具体成果内容和提交时间要求如下:(1)数据成果汇总:过程数据、成果数据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8(2)土壤类型图及制图报告:土壤类型图编制包括二普土壤图图斑类型与边界室内校核、土壤类型可能改变区提取与野外实地调查、土壤类型推测制图与二普土壤图更新,形成三普土壤类型图,并制作土壤类型图并撰写制图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3)土壤属性图及制图报告:基于以下表层土壤理化指标,制作表层土壤属性图,并完成编制说明。①土壤有机质含量图,②酸碱度(pH)图,③质地图:包括质地分级图(以外业调查6个质地分级制图)、砂粒含量图、粉粒含量图、黏粒含量图,④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图(CEC),土壤全氮含量图,⑥土壤全磷含量图,⑦土壤全钾含量图,⑧土壤有效磷含量图,⑨土壤速效钾含量图,⑩耕地耕层厚度图,土壤容重图,土壤有效硫含量图,土壤有效铁含量图,土壤有效锰含量图,土壤有效铜含量图,土壤有效锌含量图,土壤有效硼含量图,土壤有效钼含量图,砾石含量图,土壤交换性盐基总量图,其他土壤微量元素(如硒,重金属)含量图。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4)土壤农业利用适宜类评价图及评价报告:开展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编制土壤农业利用适宜类图,撰写适宜类评价专题分析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5)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及评价报告: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编制耕地质量等级图,撰写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专题分析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9(6)土壤采样点分布图:包括表层和剖面样点位与入样图斑空间分布、耕园林草盐碱地空间分布、样点经纬度、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行政区划位置(旗乡村三级)、地形类型、坡度级别、海拔、样点类型(表层样、剖面样、平行样、留样抽检样、水稳样)、样点编码等。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7)土壤酸化分布图及分析报告:编制土壤酸化/盐碱化专题图。撰写土壤盐碱化专题分析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8)盐碱地区域分布图及评价报告:开展巴林左旗土壤二普以来的变衍过程,全面反映我区盐碱地资源状况(包括盐碱地类型、程度、分布、面积等),分析盐碱地可开发利用潜力,提出盐碱地改造提升的政策建议等。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9)技术报告:重点总结土壤三普的实践情况、关键技术内容、实施机制和应用成效,总结技术形成与发展的方式方法,以及普查过程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工作建议等。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10)数据专题分析报告:开展耕地后备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耕园地障碍改良与培肥、土壤质量演变、土壤退化与障碍趋势等深度分析,给出未来土壤或耕地保护等专题分析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11)土壤志、土种志:充分贯通历史数据,结合当地实际,挖掘数据分析,编撰《巴林左旗土壤志》、《巴林左旗土种志》包括区域概况、土壤分类与分布、土壤类型特征、土壤基本性质、土壤资源10评价及改良利用等。出版《巴林左旗土壤志》、《巴林左旗土种志》各两百册。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备注: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和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有新的成果汇总相关要求,应根据现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一)服务期限: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三)服务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农牧局(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李斐15947039600(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钟阳15174820165注:服务成果分阶段交付的,应分别列明各阶段的交付时间、交付内容。三、通用条款1、项目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应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内容的要求。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允许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4、项目的服务期按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5、乙方和甲方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116、付款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委托业务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提交所有成果待旗县、盟市及自治区验收(国家验收)合格后拨付,以财政拨付款项为准。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汇总上报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验收要求及县级成果清单向甲方提供所有成果电子版与纸质版。7、下列文件资料为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特殊条款及评标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四、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五、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12(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六、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七、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1135000元(小写)壹佰壹拾叁万伍仟元整。八、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旗县、盟市及自治区验收(国家验收)合格后拨付,以财政拨付款项为准。(二)付款条件:1期:按业务服务内容进度支付,支付比例60%;2期:支付比例40%;在规定时间内委托业务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提交所有成果,待旗县、盟市及自治区验收(国家验收)合格后拨付,以财政拨付款项为准。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汇总上报巴林左旗农牧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验收要求及县级成果清单向甲方提供所有成果电子版与纸质版。(三)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赛罕区支行13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需在项目实施阶段协助乙方收集所需基础数据及各类资料。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3、若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因工期延误对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应在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后,按照本合同约定及要求支付费用。十、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成果汇总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巴林左旗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如遇甲方紧急任务,乙方应增加人员、设备和场地,在保证合理时间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完成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普查成果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组织和个人名义以任何形式泄密,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3、乙方不得中途随意停止工作,若因乙方恶意停工导致甲方工作未按时完成,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合同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一、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14十二、违约条款(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择处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四)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十三、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3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所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保存15合同文本一式肆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甲乙方代表联系人各执壹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六、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3、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4、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十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十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多刘十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子甲方名称:巴林左旗农牧局(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志坛2021年2月1日乙方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章)斌刘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印永224年12月5日162023年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3年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项目编号:CFZCZQS-C-F-240170甲方:巴林左旗农牧局乙方:内蒙古农业大学日期:2024年12月5日2023年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巴林左旗农牧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契丹大街中段乙方:内蒙古农业大学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29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CFZCZQS-C-F-240170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如有)内容如下:2023年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乙方投标(响应)文件。1(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如有)内容如下:2023年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二)服务内容:1、工作要求(1)主动配合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中标单位必须自觉接受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和管理。(2)保密管理,确保数据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保密规定,加强安全防范,杜绝泄密问题的发生,确保数据绝对安全。建立保密管理档案,参与成果编制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自觉遵守数据安全责任,不得私自留存未公开的土壤普查数据,不得未经批准公开发表土壤普查成果。成果编制单位应配备保密计算机,并安排专人管理。数据的迁移过程要使用光盘或全新的存储设备,避免数据的泄露,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资料内容泄露于世或给第三方采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赔偿。(3)加强质量控制,保障成果质量。要加强评价数据审核,把牢数据质量关口,确保三普评价数据科学准确。严格按照土壤三普各项技术规范开展制图和评价,制定定期会商制度,全程跟进成果汇总进展情况及时开展成果质量验证,保障评价结果符合地方实际。2(4)本项目土壤样本及检测报告、相关技术方案及技术资料等为保密资料,投标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接触所知悉保密资料;严禁投标单位及个人将数据、资料用作他用或用于增值性经营服务。严禁投标单位及个人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共享的数据和资料,严禁投标单位及个人违规留存涉及数据和资料载体。如违反国家保密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承担。(5)建立定期沟通制度:投标单位应明确参与服务项目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定期(具体按照采购人有关要求执行)将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及需要协调的事项等。2、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1)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成果汇总专题图件编制:根据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进度,确定成果图件制图范围。图件包括盐分含量图、碱化度图(苏打盐碱区)、盐碱地分类分级分布图等。图件编制应以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样点测试化验结果为基础,充分结合遥感数据和相关环境变量等,建立土壤盐分含量关系模型在区域尺度实现土壤盐分含量空间预测,按照土壤盐碱分类分级标准,根据不同土壤盐分类型,对空间预测的土壤盐分含量进行分类分级制图。图件编制应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制图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图件编制技术方案》。3盐碱地技术报告:根据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专题制图与统计获取的盐碱地面积数据,充分利用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资料,并结合历史资料等,阐明盐碱地资源状况及变化趋势,分析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编制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内容应包括调查背景与意义、调查内容与方法、调查结果与分析以及盐碱地综合利用对策建议等。详见《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图件编制技术方案》专题数据库建设: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数据采集依托统一的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应用基础数据与工作平台采集的过程数据等,开展各类成果图件编制,形成成果数据。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的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统一存储于土壤普查数据库中。详见《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方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2)巴林左旗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基础资料收集:成果编制过程中,为确保收集资料过程中数据精度的统一性,各项基础数据须按照盟市三普要求的渠道获取,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数据:基础地理数据(行政区划、居民点、道路、水系、数字高程模型、水资源条件)、历史土壤调查数据(二普县级土壤类型图、校核后土壤类型图、二普土壤志、二普土种志、测土施肥数据)、土地利用类型数据(2021年、2022年土地利用变更及影像)、成土环境数据(土层厚度、坡度、地表砾石丰度、土壤质地、地表侵蚀程度、土地盐碱化、植被)、水文及气象资料(排水能力、年均气4温)、土壤pH历史基准图、土壤普查检测化验数据、土壤普查外业调查数据等。并要求编制单位对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可行性、完整性、逻辑一致性、空间精度、属性精度等。成果数据审核:依据成果汇总不同阶段,技术支撑单位要联合旗县级三普办人员对所需基础数据开展审核。在成果编制初期:一是基础地理数据及成土环境数据,要检查各项资料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各类字段的完整性、逻辑一致性、空间精度、属性精度等。二是外业调查采样数据及内业检测数据。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全面审核数据的准确性。在成果编制中期,要对各类图件的空间信息开展审核。按照旗县级行政区对各类基础图件信息开展拓扑检查,确保各类图件与旗县级行政区重合。图件的投影坐标系与地理坐标系与最终成果形成的坐标系保证统一,属性信息的完整性及精度符合要求。在成果编制汇总时期,要对编制的各类数字化图件开展检查,保障基础数据可靠、制图和评价方法科学、制图结果可靠,图面要素齐全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文字报告成果要求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达清晰、流畅,逻辑性、条理性强,前后表达一致,各种报告之间相关数据、结论等要一致;技术报告中对土壤普查的各个技术环节技术方法表述清楚,报告中各种数据表述规范,表格内数据科学,引述一致。编制普查成果:各项文字成果及数字化图件成果的编制应遵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形成方案及验收标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指导意5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等文件并结合当地实际考虑。各类成果的具体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指导意见》(内三普办发(2024]14号)文件。①土壤类型图。②土壤属性图。在编制过程中要分地类(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分乡镇分级别开展统计,以便编写土壤志、土种志及技术报告等。③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根据三普调查结果以及本地区水资源条件等,对土壤资源的宜耕、宜园、宜林、宜草情况进行评价,统计其适宜性面积,并结合当地已有耕地资源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耕地后备资源和错配情况。④耕地质量评价。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针对现有耕地开展等级评价工作。盐碱化、黑土地专题调查评价。文字成果。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普查报告、各类专题技术报告、县级土壤志、土种志等。⑦普查数据库。根据最终完成数据情况,将各类基础地理数据、历史土壤调查数据、土地利用类型数据、成土环境数据、水文、气候数据、其他数据、成果数据等以gdb数据库的形式进行提交。以上具体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指导意见》(内三普办发(2024)14号)中给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交。成果汇总内容:汇总全旗土壤三普数据与数据库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详见内三普办发(2024)14号文件),最终形成县级土壤三普成果。(1)数据与数据库成果。包括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数据库。(2)数字化图件成果。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耕地质量等级图、土6壤采样点分布图等。(3)文字成果。包括土壤普查报告、工作报告、土壤三普技术报告、数据专题分析报告、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土壤志、土种志、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报告等按采购人需求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相关成果报告(如土壤志、土种志)。第三次土壤普查标准数据库:汇总基础资料、调查数据、测试分析数据、制图成果等数据,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要求,对数据进行分类和编码,对照属性结构描述要求规范属性表,通过计算机自动检查和人工交互检查的方法检查数据(包括成果完整性、数据规范性等),形成表层调查数据库、剖面调查数据库、专题成果据库。质量要求:为确保项目的履约质量,本项目实施应符合国家、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及技术规程要求,满足国家、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验收要求。包括《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2023年赤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成果汇总指导意见>的通知(内三普办发(2024)1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以及其他未列明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规范执行,以上标准、规定、规范性文件7如有更新时,按最新标准执行。中标单位提供的全部服务不仅须满足以上列明的有关规定,还应满足上述未列明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范性文件要求。乙方严格把控成果汇总各环节质量,确保数据准确、成果可靠。自治区、市、旗三级将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若发现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完善。成果汇总工作通过国家、自治区验收后为合格。3、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成果汇总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巴林左旗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如遇采购人紧急任务,中标供应商应增加人员、设备和场地,在保证合理时间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完成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2)如上级或采购人对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要求有调整,如增减项目等,中标供应商应满足上级或采购人的最新要求。(3)采购预算中包含完成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及数据库(含上报旗县域数据库成果及质检报告)过程中数据汇总和资料收集、人工费用及修改返工等费用。(4)本项目的中标人坚决不得将中标任务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扣除全部项目资金。4、具体成果内容和提交时间要求如下:(1)数据成果汇总:过程数据、成果数据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8(2)土壤类型图及制图报告:土壤类型图编制包括二普土壤图图斑类型与边界室内校核、土壤类型可能改变区提取与野外实地调查、土壤类型推测制图与二普土壤图更新,形成三普土壤类型图,并制作土壤类型图并撰写制图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3)土壤属性图及制图报告:基于以下表层土壤理化指标,制作表层土壤属性图,并完成编制说明。①土壤有机质含量图,②酸碱度(pH)图,③质地图:包括质地分级图(以外业调查6个质地分级制图)、砂粒含量图、粉粒含量图、黏粒含量图,④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图(CEC),土壤全氮含量图,⑥土壤全磷含量图,⑦土壤全钾含量图,⑧土壤有效磷含量图,⑨土壤速效钾含量图,⑩耕地耕层厚度图,土壤容重图,土壤有效硫含量图,土壤有效铁含量图,土壤有效锰含量图,土壤有效铜含量图,土壤有效锌含量图,土壤有效硼含量图,土壤有效钼含量图,砾石含量图,土壤交换性盐基总量图,其他土壤微量元素(如硒,重金属)含量图。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4)土壤农业利用适宜类评价图及评价报告:开展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编制土壤农业利用适宜类图,撰写适宜类评价专题分析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5)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及评价报告: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编制耕地质量等级图,撰写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专题分析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9(6)土壤采样点分布图:包括表层和剖面样点位与入样图斑空间分布、耕园林草盐碱地空间分布、样点经纬度、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行政区划位置(旗乡村三级)、地形类型、坡度级别、海拔、样点类型(表层样、剖面样、平行样、留样抽检样、水稳样)、样点编码等。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7)土壤酸化分布图及分析报告:编制土壤酸化/盐碱化专题图。撰写土壤盐碱化专题分析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8)盐碱地区域分布图及评价报告:开展巴林左旗土壤二普以来的变衍过程,全面反映我区盐碱地资源状况(包括盐碱地类型、程度、分布、面积等),分析盐碱地可开发利用潜力,提出盐碱地改造提升的政策建议等。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9)技术报告:重点总结土壤三普的实践情况、关键技术内容、实施机制和应用成效,总结技术形成与发展的方式方法,以及普查过程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工作建议等。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10)数据专题分析报告:开展耕地后备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耕园地障碍改良与培肥、土壤质量演变、土壤退化与障碍趋势等深度分析,给出未来土壤或耕地保护等专题分析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11)土壤志、土种志:充分贯通历史数据,结合当地实际,挖掘数据分析,编撰《巴林左旗土壤志》、《巴林左旗土种志》包括区域概况、土壤分类与分布、土壤类型特征、土壤基本性质、土壤资源10评价及改良利用等。出版《巴林左旗土壤志》、《巴林左旗土种志》各两百册。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备注: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和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有新的成果汇总相关要求,应根据现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一)服务期限: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三)服务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农牧局(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李斐15947039600(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钟阳15174820165注:服务成果分阶段交付的,应分别列明各阶段的交付时间、交付内容。三、通用条款1、项目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应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内容的要求。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允许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4、项目的服务期按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5、乙方和甲方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116、付款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委托业务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提交所有成果待旗县、盟市及自治区验收(国家验收)合格后拨付,以财政拨付款项为准。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汇总上报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验收要求及县级成果清单向甲方提供所有成果电子版与纸质版。7、下列文件资料为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特殊条款及评标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四、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五、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12(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六、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七、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1135000元(小写)壹佰壹拾叁万伍仟元整。八、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旗县、盟市及自治区验收(国家验收)合格后拨付,以财政拨付款项为准。(二)付款条件:1期:按业务服务内容进度支付,支付比例60%;2期:支付比例40%;在规定时间内委托业务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提交所有成果,待旗县、盟市及自治区验收(国家验收)合格后拨付,以财政拨付款项为准。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汇总上报巴林左旗农牧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验收要求及县级成果清单向甲方提供所有成果电子版与纸质版。(三)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赛罕区支行13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需在项目实施阶段协助乙方收集所需基础数据及各类资料。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3、若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因工期延误对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应在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后,按照本合同约定及要求支付费用。十、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巴林左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成果汇总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巴林左旗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如遇甲方紧急任务,乙方应增加人员、设备和场地,在保证合理时间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完成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普查成果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组织和个人名义以任何形式泄密,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3、乙方不得中途随意停止工作,若因乙方恶意停工导致甲方工作未按时完成,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合同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一、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14十二、违约条款(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择处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四)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十三、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3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所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保存15合同文本一式肆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甲乙方代表联系人各执壹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六、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3、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4、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十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十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多刘十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子甲方名称:巴林左旗农牧局(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志坛2021年2月1日乙方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章)斌刘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印永224年12月5日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 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普查成果汇总服务 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