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规划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松滋市林业局)2024)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松滋市战略规划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421087-2024-00770
四、项目名称: 松滋市战略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 址: 松滋市新江口街道白云路
联系方式:19986789526
供应商(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联系方式:021619819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战略规划编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496300
合同金额: 149.63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4年09月12日至2025年03月12日;履约地点:松滋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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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登记编号:技术服务合同(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项目名称:松滋市战略规划委托人:(甲方)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托人:(乙方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wol受托人:(乙方二)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育限责任公司签订地湖北松滋市、县(区)省(市)点:签订日2024年9月12日期:有效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月12日限:填表说明、“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处填写。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属技术服务,此条款填写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和范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效益情况,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属技术培训,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六、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各方就松滋市战略规划项目(简称《规划》)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除特别指明外,本合同中的乙方一、乙方二统称为乙方。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松滋市战略规划范围为松滋市全域,辖区内2个乡、13个镇、2个街道,版图面积2176.95平方公里。规划基础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编制《松滋市战略规划》,认真落实《湖北省域战略规划》《荆州市战略规划》对松滋市的发展要求,对标省、市战略规划重点任务,立足松滋市情,研究探索具有松滋市本地特色的实践路径,进一步完善目标指标、细化重点任务、谋划重大项目,明确空间落位,推动省、市战略规划在松滋市落地践行。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协助乙方的现场调研工作,提供规划设计所需基础资料、图纸。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规划设计所需资料不齐、不准、错误或收集困难时,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规划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2、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开展设计工作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便利条件。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等进行规划设计工作。4、甲方应当负责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二)乙方责任:1、成立经验丰富、知识扎实的规划设计项目组,负责人员调配、项目进度安排、成果质量把关等。2、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内容和技术深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3、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汇报相应阶段的工作成果,并配合甲方向本项目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汇报或说明。4、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规划设计文件。5、乙方对规划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错误或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部分负责修改、补充;提供对规划设计文件和图纸中涉及的数据、术语等相关咨询服务。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发票。7、乙方一的技术分工:战略规划研究技术总牵头,负责规划框架、现状分析与评价(包括历史沿革、自然地理、经济产业、人口城镇化、问题挑战)、发展目标与规划原则、安全底线与流域综合治理、市域城乡统筹发展布局(包括人口与城镇化、产业空间、历史文化、用地布局)、基础设施统筹布局中的市政设施与能源设施、实施保障,数据库(安全底线、流域综合治理、重大生产力、人口发展与城镇化、水利与能源基础设施、山川形胜、用地布局)制作;根据乙方二技术分工,指导乙方二开展研究和成果制作工作。8、乙方二的技术分工:现状分析与评价中的自然地理分析与资源环境评价、市域城乡统筹发展布局中的市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基础设施统筹布局中的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城区空间布局(包括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公服设施、形态风貌等),数据库(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9、乙方一、乙方二分别对各自提交的技术成果负责,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责任划分分别承担对甲方的责任。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本合同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5年3月12日在松滋市履行。(二)工作进度本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周期预期为6个月左右,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现场调研阶段(签订合同后2周内)成立工作组,安排现场踏勘、部门座谈和资料收集,完成基础资料整理。2.初步方案阶段(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在对现状条件进行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对基地的深入认识,统筹研究目标定位、规划策略等核心问题,完成初步方案,并安排向主管领导进行方案汇报。3.方案深化阶段(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结合汇报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深化。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初步方案进行讨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稳定成果。4.最终成果阶段(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根据主管领导及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成果。(三)成果要求资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1、规划文本、图集6套;2、规划数据库电子文件1套;3、规划成果电子文件1套。四、验收标准和方式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等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采用甲方组织专家评审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项目验收证明。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6个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超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技术内容,如增加内容、修改和调整内容等,都不属于保证期范围内,需重新委托。因甲方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甲方与乙方进行协商,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形势变更导致延误的,适用《民法典》规定。五、报酬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报酬根据中标结果,本项目技术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99.5万元(大写:壹佰玖拾玖万伍任元整)(含增值税价)。其中乙方一149.63万元,乙方二49.87万元。(二)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一阶段,支付总报酬的30%,即59.85万元。由甲方分别向乙方一、乙方二进行支付,其中支付乙方一44.89万元,支付乙方二14.96万元。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第二阶段,支付总报酬的40%,即79.80万元。由甲方分别向乙方一、乙方二进行支付,其中支付乙方一59.85万元,支付乙方二19.95万元。时间:通过专家会审查并修改完善后一周内。第三阶段,支付总报酬的20%,即39.9万元。由甲方分别向乙方一、乙方二进行支付,其中支付乙方一29.93万元,支付乙方二9.97万元。时间:通过规委会审查并修改完善后一周内。第四阶段,支付总报酬的10%,即19.95万元。由甲方分别向乙方一、乙方二进行支付,其中支付乙方一14.96万元,支付乙方二4.99万元。时间:通过上级审查并提交最终规划成果、规划数据入库完成后一周内。(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履约保证金。六、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二)、三条约定,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按实际损失退还部分或全部经费,以已收到的报酬为限。(二)违反本合同第二(一)、四、五条约定,甲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按实际损失赔偿违约金。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八、其他未尽事宜如下:1.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且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之日终止。3.本合同一式壹拾叁份份,甲方叁份,乙方一柒份,乙方二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为了使项目顺利有序开展,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授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在项目开展进程中,代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经办人:李一姣),后附《委托授权书》)与甲方进行项目洽谈、合同签署、代开发票和代收款等与项目开展有关的事务。5.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项目规划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署名权,并有权为科研、学术交流研讨等非盈利用途自行使用项目成果。除以上约定的使用方式外,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许可,将本合同项目规划设计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营利性项目或者将其泄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同意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则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的规划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的此项规划设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甲、乙双方应对其掌握或知悉的对方的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至对方公开之日止,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许可,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提供或许可使用。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一方披露相关信息,一方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8、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总额以已收到的报酬为限。委托人名称(或姓名)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章)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章)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章)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章)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章)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章)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委托人联系(经办)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甲方)住月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松滋市白云路318号湖北省松滋市白云路318号湖北省松滋市白云路318号湖北省松滋市白云路318号邮政编码434200434200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甲方)电话传真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甲方)开户银行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甲方)帐号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受委人(乙方)名称(或姓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章)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章)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章)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章)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章)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章)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且受委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且受委人(乙方)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且受委人(乙方)联系(经办)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且受委人(乙方)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编码100044100044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且受委人(乙方)电话021-61981903传真021-61981900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且受委人(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108304911100004000108304911100004000108304911100004000108304911100004000108304911100004000108304911100004000108304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且受委人(乙方)开户银行浦发银行临空支行浦发银行临空支行浦发银行临空支行浦发银行临空支行浦发银行临空支行浦发银行临空支行浦发银行临空支行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且受委人(乙方)帐号079690-97550158000000040079690-97550158000000040079690-97550158000000040079690-97550158000000040079690-97550158000000040079690-97550158000000040079690-97550158000000040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且受委人(乙方)名称(或姓名)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章)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章)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章)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章)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章)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章)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受委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受委人(乙方)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受委人(乙方)联系(经办)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受委人(乙方)住所(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47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30071430071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受委人(乙方)电话话027-87822213027-87822213传真027-87822213027-87822213027-87822213027-87822213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受委人(乙方)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受委人(乙方)帐号127912325810106127912325810106127912325810106127912325810106127912325810106127912325810106127912325810106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印花税票粘贴处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经办人: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年月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授权委托书致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本人王凯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根据贵单位的采购需求,我院为《松滋市战略规划》(以下简称“松滋项目”)项目的中标单位。为了使项目顺利有序开展,现授权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下文简称“上海分院”),作为我院受委托单位。上海分院与我院享有共同技术平台,享有同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授权委托事项为:授权上海分感院在松滋项目开展过程中,代表我院与贵单位进行项目洽1谈、合同签署、代开发票和代收款活动等与项目开展有关的事务;并可使用上海分院的票据进行该项目的结算,设计费可直接转入上海分院的帐户,帐户的开户银行为:浦发银行临空支行,帐号为:079690-97550158000000040。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盖章生效之日起至松滋项目完成。授权单位和授权人承诺,在委托期限内,上海分院所实施的与松滋项目开展有关的行为均代表我院,与我院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院将承担由于授权委托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授权单位(公章):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010法定代表人(签字):a授权委托日期:2024年09月12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战略规划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