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能源轿车 轿车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维吾尔医医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阿克苏万隆瑞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汽车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81101000017867282
五、合同编号:11N57927244520241174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传祺 E8政采版 新能源轿车
传祺E8政采版
辆
1.00
179800
1798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人:何周杰
联系电话:18399710624
传真:
地址:阿克苏市虹桥路5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FW202412025-关于新能源轿车的汽车馆合同(11N5792724452024117403).pdf
政府采购汽车馆合同合同编号:11N5792724452024117403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维吾尔医医院供货商(乙方):阿克苏万隆瑞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联合承诺入围项目-阿克苏万隆瑞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温宿县优选商城项目招标文件、电子卖场(优选商城)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2024]1891号传祺E8政采版新能源轿车传祺E8政采版内饰颜色:黑,品牌:传祺,外观颜色:黑,型号:E8政采版,轴距(mm):2930,排量(L):1.81辆1798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79800.00179800.00179800.00179800.00179800.00179800.00179800.00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1891号轿车117980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直接支付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三、货款结算1、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乙方在交付车辆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的附随资料,包括灭火器,三脚架,反光衣。保养手册。如果乙方未能提供上述完整的附随资料,甲方有权拒收车辆,并要求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1/4四、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五、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交货期:车到提车(年月日前)4、交货方式:当面验收5、收货人:何周杰;联系方式:183997106246、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红桥街道虹桥路50号地区维吾尔医医院(苏杭小镇旁)六、货物验收1、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进行上牌行驶的机动车。2、车辆在交付时,甲方应当场验收,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基本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甲方验收时,如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而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退换。3、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应签署车辆交接确认单,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在甲方签署车辆交接确认单以前,应有权利要求对车辆进行彻底的测试驾驶,并对车辆每个部分进行仔细的检查,以确认车辆的性能和配置符合合同要求。4.车辆交付之日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七、保保修修与与售售后后服服务务1、货物质保期为三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2、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之日起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八、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5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2/44、乙方没有按优选商城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车辆及风险责任转移至甲方后,甲方发现隐蔽质量问题,应在收车后7日内提出,乙方应在3日内负责解决,乙方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2021-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联合承诺入围项目-阿克苏万隆瑞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温宿县优选商城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优选商城)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电子卖场(优选商城)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页无正文,为《政府采购汽车馆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65050169608600000907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65050169608600000907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轿车 轿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