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 CZ2024-5240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CZ2024-5240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地 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
联系方式:020-62935250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健和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祥昭大厦1101
联系方式:136825139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套
主要标的单价:660000.00元
合同金额: 11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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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合同系统编号:DN202412091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采购合同一、总则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乙方(中标人):深圳市健和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编号[CZ2024-5240]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二条转包分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擅自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退还给甲方,并且乙方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三条合同组成部分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承诺书、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记录、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并盖章或确认之日期。二、合同标的第四条采购清单本合同的采购标的为: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下文称本项目)。第五条需求规格本项目的需求规格为:见合同附录1项目验收清单。第六条需求变更若需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需求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以需求变更补充文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第七条交付时间及地点(一)交付时间:本项目自合同生效日起,进入实施期。实施期为9个月。乙方应按工期进度计划(见附录2工期进度表),在实施期内及时完成实施交付。(二)交付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所在地。第八条维护期(一)自本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进入维护期(质保期),为期3年。维护期内本合同所有产品提供免费运行维护、免费升级,费用已含在本合同总价中,不另收费。(二)质保期过后,后续如由乙方承担后续软硬件维护、升级服务,承诺系统售后年度维护费用不高于项目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医疗设备物联网资产信息监控平台、物联网硬件中标的总金额的10%,即不高于人民币人民币壹拾壹万叁仟整(¥113,000.00元)。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第九条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含税(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元整(¥1180,000,00元)。合同总价已含本项目软件部署、硬件安装、系统对接、调试、试运行、培训、质保服务(包括质保期间的软件运行保障、硬件备品备件的所有费用)、交通食宿费用、合同签署所需的CA申办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第十条发票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甲方开票信息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号)为:1244011445539427X0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电话:020-86832256开户行:工行广州花都新华支行帐号:3602023909033031819第十一条分期付款本项目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对公转账方式支付,分六期支付,以每期达到以下验收标准为准,时间和金额约定如下:(一)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实施团队进场完成业务需求分析、提交甲方确认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且收到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办理合同总金额30%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叁拾伍万肆仟元整(¥354,000.00元);(二)完成主系统验收、即达成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各项目功能完成90%以上、经测试、上线试运行、功能验证合格后的主系统验收,且收到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办理合同总金额20%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贰拾叁万陆仟元整(¥236,000.00元);(三)完成物联平台验收,即达成医疗设备物联网资产信息监控平台各项功能完成90%以上,经测试、上线试运行、功能验证合格,且物联网硬件全部完成到货验收后的物联平台验收,且收到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的的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办理合同总金额20%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贰拾叁万陆仟元整(¥236,000.00元);(四)完成盘点服务,即达成全院原有资产实物盘点、首次资产建账和资产档案信息维护、资产标识标签的打印和粘贴的盘点服务验收后,且收到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的的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办理合同总金额15%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壹拾柒万柒仟元整(¥177,000.00元);(五)完成项目终末验收,即达成本项目所有系统功能、实施服务和应用培训及文档交付后,且收到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的的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办理合同总金额10%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元整(¥118,000.00元)。(六)自项目终末验收之日起的55天内,在收到乙方当前的质保服务报告、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办理合同总金额5%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伍万玖仟元整(¥59,000.00元)。第十二条收款账户(一)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公对公转账,以银行转账记录为准。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开户名:深圳市健和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蛇口支行账号:44201502800052554966(二)如乙方需变更收款账户信息,应在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函告甲方,否则甲方依然按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进行付款。(三)如因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有误,致使其没能及时收到合同款项,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四)如乙方需变更收款账户信息,应在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函告甲方,否则甲方依然按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进行付款。第十三条付款义务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将合同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四、各阶段要求第十四条实施部署要求(一)系统及其配套硬件的部署、安装调试工作由乙方负责,经甲方同意后实施。(二)系统系统部署、硬件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需要甲方配合的内容应事先提出,甲方予以必要配合。(三)按既定计划有序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物联网资产信息监控平台的软件部署、系统对接、试运行、培训,实现系统的正式上线使用。(四)实施过程中针对每个阶段进行实施汇总报告,及时反馈和处理用户的问题和需求,推进项目顺利进行。(五)上线前对本项目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并发性等方面进行测试和优化,确保系统运行流畅、数据安全。(六)要求至少投入4人配合盘点业务,含打印耗材。负责全院资产实物盘点及台账建立,资产标签打印和粘贴(含打印耗材)、网联定位硬件安装测试。盘点服务主要内容如下:1.与各资产管理部门整理台账,按科室打印资产清单盘点表,前往现场核对实物,核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出厂编号、所属科室、资产名称、资产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并拍照以供核实。2.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账物不符现象记录具体信息,提交甲方主管部门并按沟通意见处理。3.整理实物盘点表,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核后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协助完成资产系统相关文件的编制和上传。4.制定资产标签张贴标准,明确蓝牙防拆卸定位标签和蓝牙防拆卸定位能效标签安装规范,负责资产标签打印、张贴和定位标签的安装,并完成智能盘点和资产物联测试。5.拍照要求:照片至少包括对资产主体及其附件的正面、铭牌、各类标签,以用于核对、提取资产相关字段信息。6.资产盘点工作量以20000件为基准,乙方负责提供打印耗材。(七)配合甲方主管部门编制重点设备应用和日常维护说明书并绑定资产二维码,录入资产档案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档案文书。(八)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九)乙方须提供本项目与CA、HIS、LIS、PACS、HRP、OA系统、财务系统个、资产管理系统等无偿对接服务。项目中所需的显示大屏配置,CA、HIS、LIS、PACS等第三方系统接口改造由甲方组织实施。(十)验收前提交本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全套软硬件,以及相关项目实施文件、系统功能及其配置硬件清单、系统安装文件/包等备存。第十五条培训要求项目阶段、终末验收之前,乙方应完成对甲方相关人员的系统培训。具体培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事项要求培训时间验收之前,双方协商决定具体培训时间。培训时长不小于4小时。培训方式在线培训/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个别培训。等等,具体项目具体约定。培训地点如现场培训的,应安排在甲方所在地,由甲方配合提供场地。培训人员乙方提供培训师资人员,甲方组织系统管理员,系统用户参加培训。培训资料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如不同角色的操作和维护手册等。一般应提供电子版以便分发保存和查阅。系统使用操作培训主要面向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等使用系统的人员,使其能够正常使用系统开展业务工作。系统日常维护培训主要面向甲方信息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独立进行系统日常故障的诊断与处理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乙方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对培训效果进行检验检查,若检查不达标,则应进行补充培训,直至达标为止。第十六条验收办法及验收依据(一)验收办法:本项目验收按以下子项进行验收,乙方在以下子项完成的3天后,凭双方确认的项目实施清单验收报告文件,可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应在收到投标人验收请求后7天内启动验收,成立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附录3)。分项如下:(二)主系统验收: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各项目功能完成90%以上、经测试、上线试运行、功能验证合格后的10天内,进行一期验收;(三)物联平台验收:医疗设备物联网资产信息监控平台各项功能完成90%以上,经测试、上线试运行、功能验证合格,且物联网硬件全部完成到货验收后的10天内进行二期验收;(四)盘点服务验收:完成全院资产盘点,即完成全院原有资产实物盘点、首次资产建账和资产档案信息维护、资产标识标签的打印和粘贴后的10天内,进行三期验收;(五)终末验收: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系统功能、实施服务和应用培训后的30天内,进行项目整体终末验收;(六)质保服务验收:乙方需至少每年进行4次/年的系统运行状态的巡检、维护和数据库的数据备份等服务,并提交年度质保服务报告。(七)验收依据:项目实施清单验收报告需依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章节内容、投标文件中相关响应和承诺、项目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业务需求分析确认文件进行编制。要求如下: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或系统功能及其服务与项目清单不一致时,应在验收报告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或系统功能及其服务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医疗设备物联网资产信息监控平台须按本项目双方确认的验收清单及其要求,双方核对,所有软件功能点的完成情况,以及软件部署、系统试运行满足项目上述具体内容、性能的运行要求。3.项目伴随的盘点业务、资产建账管理须经甲方业务人员全面核对,由各部门负责人随机抽取不少于10例次的样本进行一致性验证。4.质保服务验收应包括:乙方按质保服务要求提交项目相关的系统运行状态的巡检、维护和数据库的数据备份等服务报告,及经项目管理员验证的年度质保服务报告。5.项目文档交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1项目实施团队的人员清单及其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录4)、合同方保密承诺书(附录5)、合规廉洁承诺书(附录6)。5.2项目管理文档:需求分析报告(含软件功能需求与数据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文案、会议纪要、周报、需求变更备忘等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文档。5.3项目技术文档:系统安装包/文件、系统应用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接口文件、项目货物附带的说明书和合格证、相关培训记录等。5.4系统运行状态巡检、维护和数据库的数据备份等服务报告,及年度质保服务报告。第十七条维护服务要求(一)在质保期内,软件和硬件故障按照以下故障等级进行响应:1.故障级别:一级故障;故障类型:瘫痪状态,不能正常运行;应立即响应处理,解决时间:1小时2.故障级别:二级故障;故障类型:性能严重下降或局部功能无法使用,业务运作受到影响;应立即响应处理,解决时间:2小时3.故障级别:三级故障;故障类型:部分功能出现故障,但整个系统仍可正常工作;解决时间:4小时4.故障级别:四级故障;故障类型:出现问题,但对业务运作几乎没有影响;解决时间:8小时。(二)质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事项要求质保人力资源乙方应为本项目安排专门的质保服务工程师,总人数不低于2人且有人员替代方案。新版本升级在服务期内,乙方合同范围内的各程序如有新版本,应提供免费升级服务,并提供系统功能性能优化免费服务。远程服务要求乙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具体包括电话咨询、微信、网络远程处理等。远程服务的时限要求是:工作时段内30分钟内响应并处理;非工作时段内6小时响应并处理。现场服务要求对于远程服务无法解决的故障,乙方应及时派出工程师到客户现场处理问题。现场服务的时限要求是:6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现场解决问题或提供替代方案巡检要求乙方对系统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远程巡检/现场巡检,服务期内巡检次数不少于4次/年,每次巡检后应向甲方提交巡检报告。质保服务报告乙方对系统质保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总结,提交质保服务报告(年报)服务主体职责本合同的售后服务由乙方负责履行:联系人:邝攀华热线电话18028748937。如果乙方委托其他公司履行售后服务,乙方应提供履约公司的营业执照、维保服务承诺函、联系人及其电话。五、双方权利与义务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应指派专人跟进本项目,负责项目的管理协调。(二)甲方应为乙方本项目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协助,包括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业务资料等。(三)甲方有权对乙方本项目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四)如甲方对于乙方派遣的项目专员不满意(如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专员。(五)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软件(系统)可执行程序及其技术文档等成果的所有权由甲、乙双方享有;未经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一)乙方应指派专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专员,负责事务协调和技术处理。在项目进行期间如需更换项目专员,应事先获得甲方同意。(二)乙方应投入合格、充足的技术人员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三)乙方应自备本项目实施工作所需的全部软硬件环境,包括实施工具、场地等。(四)乙方交付甲方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如有任何第三方对该资料主张权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五)乙方交付本合同的货物、系统及其服务,应符合合同相关有效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六)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货物到货时,为该机器的最新硬件和软件版本。(七)乙方交付甲方的软硬件产品,乙方承担其法律方面和技术方面的责任,如产生专利、商标或版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八)系统硬件安装时,乙方应监督项目实施人员做好文明施工,保证物件堆放整齐、通道畅通、施工废料清运及时等,确保施工人员、现场人员安全及甲方设备设施无损。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引起人员伤害等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九)乙方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和配合甲方的消防、受限区域、院感等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拒不配合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第二十条知识产权(一)本项目甲方提出的定制开发要求,如涉及到甲方提供应用建设思路,由乙方在现场进行定制开发,此部分工作所完成的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可享有该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二)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项目交付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担保物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索赔或起诉。否则,乙方应自行向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及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六、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违约通则(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擅自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若甲方非依本合同约定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则前期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可不退还给甲方,并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乙方非依本合同约定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则乙方需将前期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退还给甲方,并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继续向乙方追索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追索损失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三)若因第三方主张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侵权赔偿,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合同货物、系统及其服务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主张的全部侵权赔偿,甲方正常使用合同货物、系统及其服务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甲方重新购置所产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支出。(四)如果系统硬件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符合标准的同型号货物,其费用由乙方负担。(五)如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延迟交付,乙方履约时间可以顺延,不视为乙方逾期或违约。(六)如因甲方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的,不视为乙方逾期或违约。第二十二条逾期实施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标准完成系统硬件安装调试、个性化设定及实施部署工作,给予10天宽限期。宽限期满后仍未能达成部署的,从超过宽限期之日起,每超过1天,乙方按合同金额1‰对甲方进行逾期赔偿,累计逾期赔偿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决定项目是否继续合作。若甲方决定不再合作,视为乙方违约,按前述违约通则处理;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项目,乙方须按照双方协商的工期进度完成项目,并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第二十三条逾期上线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标准达成系统上线交付的,给予10天宽限期。宽限期满后仍未能达成上线的,从超过宽限期之日起,每超过1天,乙方按合同金额1‰对甲方进行逾期赔偿,累计逾期赔偿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决定项目是否继续合作。若甲方决定不再合作,视为乙方违约,按前述违约通则处理;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项目,乙方须按照双方协商的工期进度完成项目,并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第二十四条逾期验收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标准达成系统验收的,给予10天宽限期。宽限期满后仍未能达成验收的,从超过宽限期之日起,每超过1天,乙方按合同金额1‰对甲方进行逾期赔偿,累计逾期赔偿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决定项目是否继续合作。若甲方决定不再合作,视为乙方违约,按前述违约通则处理;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项目,乙方须按照双方协商的工期进度完成项目,并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如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进行组织验收的,自接收乙方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给予60天宽限期,宽限期满后仍未能组织验收,从超过宽限期之日起,每超过1天,甲方按合同金额1‰对乙方进行逾期赔偿,累计逾期赔偿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自宽限期到期之日起,累计超过20天仍未组织验收,可默认验收通过,乙方仍有权利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第二十五条逾期付款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办理支付乙方款项手续的,乙方将给予甲方10天宽限期。宽限期满后仍未支付的,从超过宽限期之日起,每超过1天,甲方按合同当期应付金额的1‰对乙方进行逾期赔偿,累计逾期赔偿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逾期超过20天的,视为甲方违约,按前述违约通则处理。第二十六条发票规定乙方须为甲方开具合法的发票。如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应立即重新为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并向甲方支付该发票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乙方还应全额赔偿甲方因该处罚而受到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如乙方因开具不符合要求的发票而受到处罚,该处罚不能作为乙方减轻或免除按照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承担责任的理由。同时,乙方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甲方损失扩大化。七、其它事项第二十七条不可抗力(一)如遇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罢工、封锁、核事故、自然灾害、战争、恐怖主义活动、暴乱、动乱、极端不利天气条件、火灾、洪水、暴风雨、法律/法规/政府命令、条例或指示的执行等。鉴于信息化领域的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应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更导致之影响,以及任何非甲乙双方人为因素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之情形)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负任何责任,并可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应立即以可能的最快捷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日内向对方出具能有效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证明材料。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尽量减少因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尽快协商继续履行、变更履行或终止本合同。第二十八条保密条款(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本项目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均具有保密性,乙方须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乙方如未履行上述条款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按照相关法律追究乙方责任。合同范围内如涉及国家机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及处理。(二)本保密义务截止日期为一方获得秘密信息持有方书面许可之日,或者是秘密信息持有方主动向公众披露保密内容之日。第二十九条廉洁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廉洁从业和公平竞争原则,双方共同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乙方如未履行上述条款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按照相关法律追究乙方责任。第三十条争议及解决办法(一)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第三十一条提前解除合同(一)在甲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权的情况下,甲方将依据乙方在本协议中明确提供的通讯地址或通信邮箱作为寄送地址。甲方通过邮寄方式向乙方寄送《解约通知函》,若乙方拒绝接收该函件,则视为送达成功。另外,当甲方发出的《解约通知函》成功进入乙方指定的通信邮箱时,同样视为送达。自《解约通知函》送达之日起,本合同即宣告解除。(二)提前解除合同的,如属于政府采购的合同,报甲方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按审批意见予以处理。第三十二条合同数量及生效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以中文书就,通过广州市花都人民医院的数字认证电子合同签署系统【https://dsign.hdhosp.net/#/login】在线签署,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使用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方式进行签署并加盖双方电子印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至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以电子签名签署后具有与手写签名并盖章的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可通过合同签署系统按需自行查阅或下载本合同的数据电文。第三十三条双方联系人甲方联系人:高子健,电话:15915950571;乙方联系人:潘仕春,电话:13823389209。以上联系人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第三十四条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八、合同附则(一)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承诺书、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记录、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并盖章或确认之日期。(三)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技术说明等应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四)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五)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程对本系统进行巡检,填写巡检报告,完成检查后向医院提交巡检报告。操作技术支持对医院使用本系统中遇到的操作使用问题,运维服务商以文档指引、远程沟通、现场示范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指导支持。软件配置管理运维服务商负责对本系统软件的各种参数,进行配置调整、备份等管理。数据管理运维服务商对本系统涉及的数据进行必要的检查、备份,确保数据安全。4故障处理故障响应对日常报障,运维服务商实时响应,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先远程处理,远程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运维服务商应派工程师在48小时内到医院现场处理。4故障处理问题清单对于不能当天解决的问题,运维服务商应将其列入专门的问题清单,安排专人跟进处理。确保问题不遗失、有跟进、有结论。问题清单在维护期内动态更新,且应在维护期结束时处理完毕。问题清单同时提交医院,医院进行监督。4故障处理系统恢复如因特殊情况,数据库服务器发生硬件故障,负责使用医院备份数据和备用服务器尽快重建系统。尽量减小因服务器硬件故障对医院业务运转和管理工作的影响程度。4故障处理软件环境冲突如运维服务商维护的系统和医院用户环境软件(例如安全管理软件、系统补丁包等)出现冲突的,运维服务商应积极提供解决办法妥善处理,确保本系统和医院软件环境的兼容。5升级保障事先协商如需对本系统升级,运维服务商应与医院事先协商获得医院同意并具体安排升级事项。5升级保障提交材料如需对本系统升级,运维服务商应提供相关的文档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版本发布说明、测试报告)5升级保障备份运维服务商应在升级前做好程序以及数据库的备份,并记录到日志,如升级出现问题可以随时回卷到升级前的状态。针对系统的数据库进行两次备份可用性检测和恢复测试(每半年一次)。入备份数据不可用,随时向甲方提出备份改进意见(包括改变备份策略和增加备份设备)。5升级保障人员保障升级有风险,运维服务商必须切实落实升级时的人员保障、提供升级申请单并配合甲方发布公告及与其余关联系统人员的协调。每次升级时,运维服务商应派出工程师到医院现场实施升级,并且升级当日及次日运维服务5升级保障人员保障商工程师应在医院现场待命应变。6系统优化空间调整运维服务商在日常维护中应注意本系统所在服务器的硬盘空间使用情况,当空间紧张时,应对系统空间进行必要的调整优化,保障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6系统优化数据库优化运维服务商在日常维护中应注意本系统数据库的性能情况,当发现性能下降时,应查找研究数据库性能瓶颈,进行必要的调整优化,保障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业务应用人员:项目管理员:日期:日期:项目培训记录表培训时间培训主讲人培训主讲人培训主题培训形式培训形式培训人员签到栏姓名姓名姓名姓名姓名姓名姓名培训人员签到栏培训人员签到栏培训人员签到栏培训人员签到栏培训人员签到栏培训人员签到栏培训人员签到栏培训人员签到栏培训人员签到栏主要培训内容考核评价总结签名:日期:签名:日期:签名:日期:签名:日期:签名:日期:签名:日期:签名:日期:如有,请附授课课件或及评价考核资料。供参考附件:项目实施过程清单1.《需求调研报告》、《需求分析规格说明书》。2.《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3.《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数据库表、字段详细说明》。4.《模块开发卷宗文档》。5.《测试过程文档》、《自测报告》、《部署方案》。6.《培训方案、计划及记录》、《包含编码方案》7.《项目阶段报告》、《三方测试报告》(无监理方可不提供)。8.《试运行记录及整改报告》9.《系统移交记录》10.《程序源代码》(可以提供尽量提供)、《日常维护文档》11.《验收报告》12.《服务器安装配置说明》13.《数据库安装配置说明》14.《数据库用户及密码说明》15.《系统工作站安装步骤文档》16.《系统使用手册》17.《系统维护手册》18.《用户培训和考核手册》19.《数据字典》20.《系统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21.《项目验收条件说明》22.《验收依据》23.《科室反馈意见单》24.《整体验收单》25.《撤场交接单》附录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乙方:深圳市健和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驻场实施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相关服务,就安全生产管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甲方依据生产状况将工作外包,详细工作内容为:(1)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搭建;(2)医疗设备物联网监控平台搭建。(3)全院固定资产盘点贴标。2、甲方在外包劳务给乙方时,向乙方通知劳务涉及到的工作性质、工作要求、工作所需人数、人员素养及安全生产要求等,由乙方供应符合甲方要求的劳务,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支配合适人员,为甲方供应服务。3、详细工作状况,由甲方向乙方通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二、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需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指定其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其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乙方保质保量完成。2、甲方应为乙方员工供应符合政府劳动爱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3、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准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需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协作甲方的抽检。4、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马上更换:4.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4.2、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4.3、乙方员工不能供应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供应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4.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4.5、乙方员工侵占、盗窃甲方财产,或有其它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一经发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需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马上改正。乙方员工盗窃、侵占甲方财产的,乙方担当连带责任。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殊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保密等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3、应依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4、为确保安全生产,人员要求详细如下:(1)、严格审查有无犯罪记录、前科、确保没有不良史、品德端正、遵纪守法;(2)、确保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确保供应身体健康证明,并保证身体健康证明的真实性;(3)、确保其供应的人员都遵纪守法,乙方供应员工在甲方工作场所发生偷盗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需负连带责任;(4)、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5)、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5、乙方应为派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供应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和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6、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7、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处理员工劳动、人事相关的制度,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8、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担当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力量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乐观协作。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问题。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签名或盖章:乙方代表签名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录5合同方保密承诺书合同方保密承诺书甲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乙方(承诺方):_深圳市健和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_鉴于甲乙双方根据采购结果准备进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为确保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涉及甲方相关秘密信息不被泄露,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对甲方的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已知悉理解有关保密法规及甲方相关保密制度、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等,现特签署本承诺书,对乙方的保密义务及责任作出郑重承诺。第一条秘密信息定义本承诺书中所指的秘密或秘密信息,是指保密期内的国家秘密、甲方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和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以及甲方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技术信息:甲方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信息,包括完整的技术方案、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以及取得的有价值的技术数据,针对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图纸等;2.甲方人事信息:包括甲方的人事档案、薪酬、人员考核培训情况、人员引进方案等人力资源管理信息;3.甲方运营信息:包括甲方业务运行的各种信息,如甲方经营策略、管理诀窍、客户资料、货源情报、投标资料、营销计划、市场调查资料、定价政策、经济合同、经济指标、货源情况、司法文书等;4.甲方药品、处方、检查、器械耗材等统计信息;5.甲方财务信息:包括甲方的各项财务凭证、财务报表、成本核算数据、预决算报告、涉税报表等各项财务资料;6.患者信息:包括甲方门诊、住院患者的相关诊疗信息,如患者个人身份信息、基本信息、疾病诊断、诊疗计划、病历信息、费用信息、处方、检验检查信息等;7.依照法律、法规或相关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均应承担对外保密义务的其它事项。8.甲方其他未公开的信息。第二条保密义务根据第一条定义的保密信息,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如下: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以及和甲方签署的各项合同协议及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义务。2.乙方保证从甲方获取的保密信息仅用于合作有关的用途和目的,自愿接受甲方保密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3.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进行保密。4.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保密信息。5.不得向任何未经甲方授权的任何第三方(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披露、提供、泄露所掌握、知悉、管理的甲方秘密信息。6.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理甲方保密信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未经甲方授权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秘密信息。7.乙方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从甲方获取的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保密承诺书的约束。8.若乙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则乙方的保密义务由该第三方自动继承延续。如乙方公司继续存续,则乙方与该第三方同时负有保密义务。9.如果乙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公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应立即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能及时采取保密抗辩等措施对该保密信息予以必要保护。10.如发现泄密隐患或发生泄密事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以及相关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11.乙方应确保涉及甲方项目秘密的文件、资料不因乙方员工离岗、离职而造成泄露。第三条保密期限1.承诺保密期的起始日期为本承诺书签署之日。2.承诺保密期的截止日期为乙方获得甲方书面许可之日,或者是甲方主动向公众披露保密内容之日。第四条违约责任如果承诺方违反本承诺,自愿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乙方(承诺方盖章):深圳市健和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2日附录6合规廉洁承诺书合规廉洁承诺书甲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乙方(承诺方):_深圳市健和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_我司为营造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和谐共赢的经营环境,现自愿承诺在参与和实施贵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作为该项目的乙方,遵守廉洁从业的以下要求: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廉洁从业和公平竞争原则,双方共同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二、对我司管理人员、员工、代表人、代理人及其他相关方进行廉洁从业教育,督促以上相关工作人员遵守廉洁从业的相关行为要求。三、在双方发生合作关系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入库、供应商选择及合作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阶段,坚持廉洁从业,自觉承诺不实施下列行为:(一)影响或操纵供应商选择标准、打探或获取贵院供应商选择信息或谈判信息、恶意报价或其他不公平或不正当的手段行为;(二)损害其他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竞争者)的声誉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欺诈、虚假宣传、重大误导或故意隐瞒、遗漏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实;(四)违规参与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与参与竞争者之间事先约定某一供应商中选或放弃成交、串通/控制价格、泄露服务方案、发生利益输送等;2.组织实施或参与虚拟竞争方的活动;3.不同竞争者委托同一人办理采购事宜;4.不同竞争者的报价文件/方案等来源相同。(五)其他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招采竞争关系或损害院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四、严禁提供虚假单证(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明细、费用明细等履约文件)、提供虚假财务数据、掩饰或伪造账务等各类财务造假行为。五、承诺方的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严禁与院方工作人员串通或独立实施下列行为:(一)利用任何渠道或形式,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馈赠、招待等不正当手段影响院方业务决定;(二)向院方员工、管理人员、单位领导或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地、或以承诺给付形式,提供双方合同约定外的回扣、馈赠、好处费、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消费卡/消费权益、实物、礼品礼物、餐饮、宴请、旅游、娱乐(例如文体棋牌)、招待、就业、置业、住房装修、教育机会、医疗服务及个人服务等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三)与院方员工、管理人员、单位领导或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及其利益相关单位或人员,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发生借款或提供借款、股权/权益关系以及其他形式等非因公经济往来,或提供任何便利;(四)其他被纳入行贿的行为。六、双方遵守利益冲突的相关要求,在合作过程中,若发现利益冲突或可能存在的情况时,应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函件形式通知对方。七、如存在下列情形,我院将认定为合作方存在违约行为:(一)合作方发生了已知的违反此承诺的行为;(二)院方员工、管理人员、单位领导或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是合作方的参与开办人、入股人、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内部管理职权身份,并且合作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利益冲突情况但未及时通知院方;(三)合作方的员工、代表人、代理人、其他相关方或上述人员的亲属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能对院方的工作人员履职时产生利益冲突的影响,但未主动回避且可能施加影响;(四)院方员工、管理人员、单位领导或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及其利益相关单位或人员,与合作方的员工、代表人、代理人、开办人、入股人、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内部管理职权身份的人员,曾经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发生过借款、提供借款、股权/权益关系以及其他形式等经济往来,或接受/提供任何便利等情况,合作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利益冲突情况但未及时通知院方;(五)其他存在利益冲突但未实施回避措施的情形。八、合作方主动将获知的利益冲突情况和违反廉洁从业情况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向通知院方并协助进行必要的核查及取证工作。九、合作方自愿配合以下工作:(一)约谈法人代表、总经理(或负有主管责任的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当事人;(二)接受院方发出的书面警告文书,并做出书面回应;(三)院方有权在确认合作项目存在不公平竞争和利益冲突时,要求在双方协商环节由合作方主动返还因违反承诺而取得的不正当利益;(四)合作方认可以下违约金约定内容:认可院方损失相当于合同标的额的20%,并向院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标的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院损失的,医院有权继续追偿;同时,医院有权从双方已签订合同的全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固定金额的,合同总金额即为合同标的额;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非固定金额的,合同标的额以下列金额二者中较高者为准计算:1.合同定额部分总金额(如有);2.合同项下累计已支付总金额和已实际发生但尚未支付金额之和。(五)本廉洁承诺书独立存在,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其效力不受采购合同其他条款所影响。十、本合规廉洁承诺书相关用语的定义如下:(1)其他相关方,是指除采购合同双方的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合同经办人能够施加影响力的人。(2)关系密切的人,是指可以间接或以特殊方式对相关工作人员行为、决定施加影响的人,包括但不限于血缘关系、亲属关系、情妇(夫)关系、情侣/同居关系、同学/战友关系、老朋友关系、同事/上下级关系、老乡关系等。(3)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我司行为的自然人或其他最终控制人。(4)重大影响,是指对公司或其他组织实体的经营决策结果或个人决定/行为等,具有实质影响力的情形。(5)本条款中所指合作方,均包括其关联方(指与我司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与我司同受一方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我司的各级子公司,我司股东,我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参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实体等。十一、双方指定的联系方式:乙方(承诺人)监督电话:13823389209;电子邮箱:18556565@qq.com院方监督电话:020-61720377;电子邮箱:13640627917@163.com。乙方:(承诺人盖章)深圳市健和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024年12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