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



秀山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目采购合同

秀山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XSX24A00320-01
二、合同名称:秀山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XSX24A00320
四、项目名称:秀山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详见谈判文件
联系方式:17320478558
供应商(乙方):重庆玖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东风路200号3-1(武陵国际家居建材广场三层D304号商铺)
联系方式:187170520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建筑物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采购品目
主要标的数量:1.00座
主要标的单价:¥914696.1600
合同金额:¥914696.1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1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18 00:0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属工程合同.pdf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采购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包人(中标人):重庆玖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为实施秀山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且(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秀山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重庆市秀山县清溪场街道永兴路9号o3.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4.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目,包含38.2m长钢结构连廊、住院部和门诊楼附属钢结构雨棚、车库入口钢结构雨棚、室外停车场硬化1870m2。5.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目,包含38.2m长钢结构连廊、住院部和门诊楼附属钢结构雨棚、车库入口钢结构雨棚、室外停车场硬化1870m2C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C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4年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年月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应满足采购人发布的施工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肆仟陆佰玖拾陆元壹角陆分(¥914696.16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叁万壹仟贰佰柒拾贰元玖角(¥31272.90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钟光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18月日签订。本合同于2024年6十、签订地点.签订。本合同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公章)承包人:(公章)中建法定代裘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3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一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发包(公章)(公章)承包人:建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裘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一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件1:e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重庆玖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秀山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项目保修期限约定:2年。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三、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一式十四份,发包人捌份,监理壹份,承包人伍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为在秀山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报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秀山土家庆苗政自治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业庆玖安建设工(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程有限公司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3、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为指南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健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6、乙方单位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安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热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子、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乙方应随时检查并监督施工单位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施工单位对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单位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种项目特点,施工单位组织制定本工种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承包人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若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责;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负连带责任。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副本捌份,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蒙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法定代表人: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廉洁协议·:发包人(甲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包人(乙方):重庆玖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康政建设,根据国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家和》,特订立如下协议:关于《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一)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责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协议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协议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见证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一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附属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