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培训保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机关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培训保障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ZCZB-2024-D-506)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发布来源: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48188号
二、合同名称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培训保障服务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ZCZB-2024-D-506
四、项目名称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培训保障服务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机关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嘉泰路540号
联 系 方 式 :022-66356725
供应商(乙方):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华富路1004号南光大厦2层B段201室
联 系 方 式 :0755-832895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培训保障服务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区委党校2025-2026年培训保障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93.60472(万元)
合同金额: 1,493.6047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1.1-2026.12.31 履约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嘉泰路540号(滨海新区区委党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813586663210001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05202K
企业办公电话:0755-8328951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区委党校2025-2026培训保障服务合同(12.25上传政采网).pdf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机关
2024年12月25日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2025-2026年度培训保障服务合同甲方: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乙方: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虫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培训保障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CZB-2024-D-506)的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培训保障服务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嘉泰路540号项目内容:党校校园占地175亩,建筑面积66186平方米。建筑楼群由教研楼、教学楼、宿舍楼、餐饮楼、大礼堂、地下能源中心组成。党校培训保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第二条服务范围及服务标准:(详见项目需求书)(1)培训保障服务(2)食堂餐饮服务(3)宿舍楼的客房管理服务(4)专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强制检测和维护保养服务①变电站的强制年检服务2空调系统专业维护保养服务③电梯运行维护保养服务④大礼堂远大直燃机空调系统的专业维保服务⑤弱电系统运行维护保养服务⑥校园网络运行维保服务7消防系统设备维护保养服务8避雷系统检测服务9燃气热水锅炉及换气罐安全阀保养服务10燃气设备安全运行与保养服务11自来水、中水系统的检测保养服务自来水、中水系统包括能源中心泵房设施的检测保养服务12厨房设备、烟道清洗及冷库的维护保养第三条服务费用本服务管理区域内的2年服务期费用为大写:壹仟肆佰玖拾叁万陆仟零肆拾柒元贰角(小写:14936047.2元,含税价)。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式票据。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24个月。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增加服务人员数量(增加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培训保障服务费甲乙双方每季度进行书面确认,最终支付金额应以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依财政付款计划实际审批拨付的金额为准。乙方已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并完全理解本条款内容,充分知悉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拨付是本合同项下款项得以支付的基础和前提,以及同意接受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未拨付导致本合同项下款项不能支付的商业风险以及可能让渡的时间利益,自愿放弃向甲方主张逾期支付违约责任的权利。本条款内容不存在有歧义或不清楚的地方。在保证甲方正常培训保障服务(党校主体班次、区级重要活动)前提下,为进一步激发提高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甲方承接的各类非主体班次和外来培训班及活动,甲方可以将实际收取的场地费、住宿费用总额的10%作为奖励支付给乙方,奖励只能用于支付乙方一线服务人员的加班费、误餐补助、交通补贴,以确保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具体奖励分配方案由乙方制定报甲方行政后勤部门审批。奖励甲乙双方每季度确认一次,甲方对是否发放奖励及发放奖励金额享有最终决定权,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发放奖励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一)代表和维护甲方所有人员在培训保障服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二)制定、修改管理规约,监督甲方所有人员遵守管理规约;(三)审定保障服务合同内容,选聘、解聘服务企业;党(四)审定乙方提出的培训保障服务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五)制定、修改、审议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或者服务企业提出的其他管理事项;(六)负责提供培训保障服务所需相关文件和资料。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依照国家、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培训保障服务方案和制度并交由甲方确认,对物业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消防、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服务;(二)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四)建立本项目的管理档案;(五)对甲方违反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提示、劝阻、制止,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六)对侵害本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七)不得将服务项目全部委托给他人管理,或者将服务项目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但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至符合要求的专业公司承担;(八)负责编制本项目的年度维保计划交由甲方确认,并组织实施;(九)负责编制服务年度计划、方案交由甲方确认;(十)对本项目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内改、扩建或者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以实施;(十一)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项目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除海向甲方移交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外,还必须办理下列移交事项:1、本项目的全部档案资料;2、本项目用房和属于甲方的场地、设施设备。(十二)应当协助***门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在本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十三)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时响应甲方的要求;(十四)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第六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的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四)合同期满,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向甲方办理移交事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五)若甲方部分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阻碍乙方对本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六)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七)乙方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因任何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进行追偿。(八)乙方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在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因服务存在缺陷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与该第三方专业公司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七条质量纠纷的约定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者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向开发建设单位反映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第八条不可抗力的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4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九条(一)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二)甲乙双方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留存叁份,乙方留存叁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党校乙方P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港休闲区嘉泰路540号地量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华富路4号南光人层B段201室法定代表人:杨立东法定代表人王新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时间:24年12月24日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培训保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