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性职业培训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易门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易门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2024)



合同编号:

4530425HT2024007040201

合同名称: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补贴性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0425JH202400704

项目名称: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补贴性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供应商(乙方):

昆明市官渡区玄同人力资源职业培训学校

所属地域:

玉溪市

所属行业:

社会保障

合同金额:

240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03

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5

代理机构:

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补贴性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54622

中标、成交公告: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补贴性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合同书二标(玄同).pdf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补贴性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职业技能培训:二标段易门县2024年度补贴性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职业技能培训:二标段合同书项目编号:YYZB[202410]YXYM-01号合同编号:YYZB[202410]YXYM-01号-02第1页共9页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补贴性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职业技能培训:二标段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易门县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政务中心二楼一号大厅邮编:651100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0877-4960213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4日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昆明市官渡区玄同人力资源职业培训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怡安路367号云南(昆明官渡)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楼号4-31、4-28-1、4-28-2,4-30-2,4-30-3号邮编: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4日丙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4楼邮编:653100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18908779955第2页共9页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补贴性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职业技能培训:二标段甲方: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昆明市官渡区玄同人力资源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培训对象1.1培训对象:1.1.1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在岗职工、劳务派遣用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脱贫家庭子女、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灵活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人群要做到“应培尽培”。1.1.2其他职业培训资金的培训对象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1.2培训工种:1.2.1技能培训工种范围: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标准,结合我县“一县一业”重点工种及所中标段规定培训范围开展培训,超约定工种不予审批开班。工种范围包括: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云南特色小吃制作培训、茶艺服务培训、菌类食品加工培训。第3页共9页1.3培训人数:技能培训最低不少于231人次,乙方超出人数须书面报甲方审批同意。乙方未在要求时间内按规定组织培训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培训人数。1.4培训地点:原则上在本县(市、区)辖区内,乙方异地组织培训须书面报甲方审批同意。1.5补贴标准:培训补贴标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要求执行,以开班审批时间计算。1.6培训期限: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开班审批时间计。签订培训协议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2.培训要求2.1甲方委派方瑜(联系电话:0877-4960213)作为培训工作的负责人,与乙方协调、沟通,协助乙方管理培训人员;2.2乙方委派(联系电话:)作为培训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生源组织申报、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计划、完成培训评估;2.3组织生源:乙方按照自主招生的原则组织培训生源,培训生源组织计划须书面向甲方报备同意,未提前报备并审核同意的,不予批准开班。培训过程中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培训第4页共9页机构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激活电子社保卡领取并使用职业培训券,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确保“培训一人,用券一人”。2.4每班人数:乙方控制每班学员规模,技能培训60人以内/每班、创业培训30人以内/每班。2.5培训次数:2.5.1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次数:乙方组织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劳动力的,每人每年可享受2次职业培训补贴,其余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以自然年计,超出次数的不予补贴。2.5.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职业培训次数: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以自然年计,超出次数的不予补贴。2.5.3其他职业培训资金的培训次数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6开班审批:乙方组织的培训班需提前5个工作日报甲方审核,并制定培训方案,按要求填报审批表,须经甲方审批同意方可开班,审批过的培训班不得调整开班人数、不得替换学员,违反的班次不予补贴。2.7“凡补必进”:乙方组织的培训班须全过程纳入云南省职第5页共9页业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和职业技能培训APP的监管,“不进不补”,并确保平台数据、记录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不一致的视情况及要求扣减补贴资金。2.8课时标准:乙方组织的各工种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省市规定的最低课时标准,严格执行教学课时每天不超过8个课时的规定,不得擅自突破理论部分与实际操作部分的培训课时占比的规定,课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贴。课程设置上要将法律、法规、禁毒、防艾、智能手机使用等知识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穿插培训过程中,推行“职业技能培训+普通话”。2.9授课教师:乙方聘任的授课教师须具备培训工种方向的专业资质,理论教师和实操教师不得由同一人担任,***师每天授课不得超过4个课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开班。培训师资信息必须进入“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对未按规定录入平台的培训班次,不予补贴。2.10培训教材:乙方规范使用人社部职业培训规划教材选用目录内的教材,不得使用所谓内部教材,不得私自翻印、摘印教材用于教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开班。凡未使用正版教材和新版教材情况的,不得进入培训补贴申报流程。2.11教具配比:乙方组织的培训班学员与教具配比不得低于5:1,中式烹调、中式面点、西式面点等中型设备类的培训不得低于10:1,挖掘机、装载机操作等大型设备操作培训不得低于20:1,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开班。第6页共9页2.12出勤率:乙方组织的培训班到课率不得低于80%,低于80%的,发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低于50%的,不予拨付该班次培训补贴,暂停开班审批;低于30%的,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培训合同。课时低于80%的学员,不予补贴。2.13痕迹管理:乙方须提供培训期间每天的培训视频(每个培训时段1段,每段不少于15分钟),以各段视频中记录的最少参训人数作为审核确定培训补贴人数、支付培训补贴资金的关键依据,不提供视频不予补贴。2.14培训抽查:乙方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培训,如实在省职培系统记录培训情况。甲方或其授权委托第三方开展不定期抽查,发现违规行为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发现系统打卡、纸质签到、现场清点出勤人数不一致的以现场清点人数作为培训补贴人数。2.15附加服务:乙方为参加技能培训的学员推荐不少于3个人岗相适岗位(市内至少2个),为参加创业类培训的学员至少提供1次创业规划指引,佐证材料并入补贴申报材料。2.16考培分离:乙方要服从职业资格证鉴定“考培分离”、职业技能等级“评培分离”规定,选取鉴定机构或评价机构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未批准不予补贴。2.17补贴申报:乙方开展培训所需资金实行“先垫后补”,培训结束后按培训合规、出勤达标、考核合格的人数申报培训补贴,甲方按规定对乙方提供的培训补贴申报材进行审核公示,培第7页共9页训补贴资金到位后按程序拨付。2.18其他要求:2.18.1乙方要按照省、市、县对补贴性职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开展培训,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对违规开展培训的、不服从监管的,甲方有权调整培训人数、暂停审批开班、责令限期整改、不予拨付补贴、取消培训资格等。2.18.2凡逾期未按规定时限提交补贴申请,导致未完成申报审批流程的班次,“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将自动清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2.18.3甲乙双方要结合培训对象需求变化,探索建立已招标职业(工种)的动态调整备案机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3.安全保障3.1意外事件:乙方在培训期间应按要求加强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安全教育,保证培训学员的健康、安全。若培训期间造成培训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2信息保密:甲乙双方所获得的一切学员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第8页共9页4.合同效力4.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4.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另行制定《易门县2024年技能培训管理方案》,若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易门县2024年技能培训管理方案》为准。4.3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4.4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转包合同、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虚报学员数量套取补贴资金、不服从监管、不按限期整改等恶劣情形,取消中标培训资格,解除培训服务合同,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范围内补贴性职业培训招投标。4.5乙方若在服务期满仍未完成培训目标数,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培训。4.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补贴性职业培训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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