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算审核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财政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24)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白泥坑”(土名)地块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算审核
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白泥坑”(土名)地块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算审核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77977821172411281532
项目业主: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财政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服务机构:
佛山市恒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白泥坑”(土名)地块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算审核
合同编号:
4406077977821172411281532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10日至2026年12月10日
服务内容: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白泥坑”(土名)地块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内,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南山镇六和村“白泥坑”(土名)地块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总投资约10000000元(最终以预算编制金额为准),现需找审核单位,审核工程预算,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包含终稿软件版)。
合同附件
造价咨询合同-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白泥坑”(土名)地块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df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财政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4-12-24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白泥坑”(土名)地块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预算审核)委托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咨询人:佛山市恒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咨询人:佛山市恒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委托人与咨询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和项目概况委托人委托咨询人就以下工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1、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白泥坑”(土名)地块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2、委托事项:预算审核1.3、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1.4、项目造价:估算建安费约人民币1000.00万元(按最终报告建安费办准)第二条委托期限2.1、委托人与咨询人签订造价咨询合同后,委托人交付给咨询人完整有效的送审资料,咨询人于约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任务。第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3.1、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3.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咨询人相关的咨询人员,经双方协商后进行更换。3.4、负责与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的协调,为咨询人提供外部条件。3.5、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方提供有关资料时,应及时负责传达及资料传送。第1项,共4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3.6、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免费向咨询人提供施工图纸、施工合同、会议纪要、变更签证等有关资料。3.7、委派/为业务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3.8、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咨询服务费。第四条咨询人的权利与义务4.1、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4.2、优质、高效地提供服务,为委托人提供准确、合理的咨询意见,公平、公正、客观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4.3、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4.4、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并进行核对或查问。4.5、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咨询人可提出书面报告。4.6、在规定的时间,将所作的咨询报告一式八份,并签字盖章后送交委托人。4.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的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4.8、本合同签订后,工程预算审核1000万元以下5个工作日出初稿审核,3个工作日出具正稿;工程预算审核1000万元以上10个工作日出初稿审核,3个工作日出具正稿;工程结算审核1000万元以下12个工作日出初稿审核,3个工作日出具正稿;工程结算审核1000万元以上20个工作日出初稿审核,3个工作日出具正稿。4.9、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第五条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支付办法5.1、预算审核和决算审核根据《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区级财政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三财基【2019】11号文件)》的计费标准执行。第2页,共4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5.2、结算审核和复核按《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关于优化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费支付模式的工作指引(三财基【2023】7号)》的计费标准执行。5.3、付款方式:由委托人处理。5.4、付款时间:咨询人将咨询成果文件报送委托人后2年内付清。5.5、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咨询服务费。第六条委托人与咨询人的责任6.1、委托人如不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向咨询人送交有关资料或中途变更、增加资料或延迟支付费用,咨询人可按委托人的耽误时间顺延交付咨询成果文件的时间,委托人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增加费用。6.2、咨询人责任期即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提交咨询成果文件的时间,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的有效期。6.3、对于咨询人评审质量问题造成委托方及相关单位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扣减或追回咨询服务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6.4、咨询人因第三方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所提出的问题,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不承担责任。6.5、如项目审核过程中,咨询人尚未出正稿时,委托人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委托人不需要给咨询人咨询服务费。6.6、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咨询人赔偿造成的损失。6.7、为确保财政资金都能用到实处,咨询人须派委不少于1名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全面勘查。咨询人未尽职的,委托人可以扣减咨询服务费。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7.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订立合同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八条其它第3页,共4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8.1、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咨询服务费支付完毕、送审资料返还完毕后自然失效。8.2数据核对期:咨询人将咨询成果文件报送委托人后30天。如委托人对咨询成果文件的数据存在疑问,应在数据核对期内向咨询人提出书面核对要求及核对依据,逾期视作完全接受咨询成果文件的数据,并放弃向咨询人提出核对数据的权利。数据核对错误为咨询人原因造成的,咨询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正,数据核对错误非咨询人原因造成的,委托人应支付咨询人返工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8.3、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执二份,咨询人执二份。管拥委托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咨询人:佛山市恒和信工程管理看办公室(盖章)(盖章)7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地址:三水区南山镇漫江大遣8号地址:电话:0757-87210069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签订日期:20年13月10日签订日期:年月月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算审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