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及配送 大米 籼米 粳米 菜籽油 猪瘦肉 瘦肉 肥肉 鸡蛋采购合同公告(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4)
一、合同编号: N5115892024000076-1
二、合同名称: 2024-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N5115892024000076
四、项目名称: 2024-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 宜宾市白沙湾街道会展中心
联系方式:0831-2108034
供应商(乙方):宜宾三江汇元禾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三江新区僰侯路一段42号盛世临港9号楼15层
联系方式:0831- 80880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9030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903.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宜宾三江新区2024秋期-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所需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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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2024年秋期-2025年春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合同项目编号:N5115892024000076签订地点: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签订时间:2024年11月11日采购人名称(甲方):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成交供应商名称(乙方):宜宾三江汇元禾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及(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2024-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材及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5892024000076(采购项目的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货物1.采购即服务要求品名技术参数要求大米(籼米、粳米)袋装足量(净重),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有标签标识。合格证缝在封口上,合格证上的内容必须标明相关内容(如品名、规格、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员、储存条件、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符合国家标准(GB/T1354-2018)等级为一级及以上。最终根据采购人配送要求提供籼米、粳米。菜籽油非转基因、物理压榨、桶装(5L)足量(净重)。色泽呈金黄色至棕褐色,有菜籽油(食用植物油)特有气味,泡色青黄透亮。符合国家标准(GB/T1536-2021)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猪瘦肉新鲜(当天宰杀的猪肉)、去骨、带皮,瘦肉占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有光泽,不发黏。符合GB/T9959等国家标准。猪五花肉(半肥半瘦)新鲜(当天宰杀的猪肉),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符合GB/T9959等国家标准。鸡蛋新鲜鸡蛋,未变质、蛋壳干净、粗糙、无光泽,壳上有一层白霜,色泽鲜明。干海带(丝)SC/T3202-2012二级及以上,无异味,无霉变。干黄豆非转基因,二级及以上,皮为黄色或淡黄色,圆形或椭圆形,脐较小,有大豆特有的气味,无异味,无霉变(交货时提供非转基因检测报告)。水魔芋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新鲜,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无异味。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葱蒜姜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腐烂变质。豆荚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佐料袋装、瓶装佐料,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保质期未过半。散装佐料八角、干海椒、花椒等,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交付验收时,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2.当天早上8:00前,由专人(有健康证)专车(防雨、防污、防腐、运输过程中需配备并使用冷藏设备)配送至学校;大米、油、调味品等包装食品送至学校之日起计算,保质期必须达60日以上。3.乙方根据学校制定的供货路线图、所需数量、配送时间等要求及时配送。4.乙方签订供货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内开始供货。5.乙方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力、运输保障、公司人员配置、质检能力(快速检测)、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6.实施食堂供餐学校食用学生人数、供餐天数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乙方无条件按采购人需求供货,并如实结算。营养改善计划因国家政策终止,此合同自行解除。如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标准发生变化,供货内容随标准在原合同内容基础上,根据物价指数按相应比例调整。同:中7.履约期间,采购人根据时令蔬菜随季节变化、学生食用情况,结合户:51511t营养健康搭配、厉行节约等要求,按“等价”原则进行带量食谱优化调整(该项调整自通知到达中标人时生效),中标人自愿无条件接受。8.辖区内营养餐学校序号学校名称学生人数距主城区距离(KM)备注1罗龙实验校1317222金竹学校127263罗龙中学836244江南中学485325江南中心校714356马家中心校489437宋家中学853268宋家中心校1476259顺南学校9301310石鼓明德小学5861911石鼓中学4231912凉姜中心校10071313高店中心校5852914高店中学23929第二条标的及合同价款按实际配送量进行结算,具体配送量由营养改善学校核算后向乙方提供。食材结算单价=当月宜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翠屏区同类商品价格×(1-14%)。宜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未公布价格的商品以上月底询三家以上大型超市(或大型农贸市场)零售价的平均价下浮14%进行核算,计算方式同上。第三条配送要求1.投标人所供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干黄豆、大米、菜籽油交货时提供非转基因检测报告。2.投标人严禁提供病猪肉、种公猪肉、种母猪肉和冻肉。配送时需提供屠宰经营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皮上盖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承诺函进行响应)。投标人须提供米和菜籽油(食用植物油)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严禁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原料加工的成品。4.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食品原料须定点采购,可溯源。所提供的所有食品原料应保证质量、无杂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指标。5.在供货过程中,应对每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留样备查。第四条交货及验收交货(验收)期从合同约定供货起始日起至2025年春期行课结束日止。交货(验收)地点为区社会事业局辖区内学校营养餐库房,具体见《2024年三江新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货物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方式及标准:验收由采购人委托学校负责。学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内容及投标文件所列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并现场核实签字确认。学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法定事由拒绝验收的,视同验收。如有货物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乙方在当日上午10时以前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有异议时,由双方共同抽样,送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第五条付款方式1.具体金额计算方式详见第二条。2.采购项目中当月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并向区社会事业局上报收货数量,经核实无误后,国家膳食补助部分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家长承担部分由学校支付。3.乙方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菜谱、短斤少两、质量达不到技术参数的行为,经区社会事业局认定后每项1次支付500元—2000元违约金(不可抗拒的因素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除外),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3次后,采购人启动退出机制,建议相关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诚信黑名单。第六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款下述第“4”项规定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5.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按本条款上述第“4”项规定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封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乙方或甲方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5.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宜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八条其他(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二)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政府采购一份。0J营同专府甲万: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盖章)开法定代表八(被授权人)行场表权人):双刀健设银行宜宾临港支行地址(住所):宣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国5115020097472:51050110101100000815(*)地址住所)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记银行股有限公司宣宾宜宾三江新区支行三江区支、账号:51001725208051501341账号:51050110101100000815电话:0831-8088068电话:0831-2108064传真:传真:下学路签约日期:2024年11月11日签约日期:22024年11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及配送 大米 籼米 粳米 菜籽油 猪瘦肉 瘦肉 肥肉 鸡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