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审核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2024)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高陵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审核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中金咨招[2024]-0255号

二、合同名称:高陵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审核项目

三、项目编号:中金咨招[2024]-0255号

四、项目名称:高陵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审核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地址:高陵区南环西路189号
联系方式:029-86913448
供应商(乙方):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西段福瑞苑大厦二单元18楼029-85721711
联系方式:180092993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800000.00
1(项)
¥740,000.00
¥740,000.00
按照要求

合同金额: 7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13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高陵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审核项目合同.pdf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高陵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审核项目委托单位: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服务单位: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委托单位: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以下称甲方)服务单位: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高陵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审核项目】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委托给乙方,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委托内容、委托方式项目名称:高陵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审核项目项目概况:高陵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为改建工程,主要对东方红路、文卫路、环城东路、西韩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北广场路、鹿鸣路、环城北路、上林一路、鹿景路进行雨污分流,雨水管道总长约21188米,污水管道总长约9835米。项目总投资为96356.58万元。建设地址为西高路以北,二级路网以南,仁马路以东,西禹高速以西(12条市政道路)。委托内容:最高限价审核服务。委托方式:由甲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书面下达委托任务。6000二、咨询费用合同金额:大写:柒拾肆万元整(小写:740000.00元)款项结算:成果文件完成并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支付前咨询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全款正式税务发票并提出结算付款申请,委托人根据结算时的审批程序办理付款。三、咨询服务要求1、为确保委托项目顺利完成,咨询单位须有三级复核制度,保证咨询报告客观、公正、准确,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实施完成。本项目作业人员均具有三年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社保。项目服务期内,除选派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专业造价技术人员参与工作,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实际需求到现场提供专业服务,做好派出相关人员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人员。2、乙方咨询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图纸、建设合同等有关资料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与审核,坚持计量计价原则,与甲方积极沟通,力求咨询结果完整、准确。3、乙方授权冯俊良为项目负责人(固定及移动联系电话:029-85721711);张沅沅为项目投诉管理负责人(应为公司主要领导,固定及移动联系电话:029-857217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次/每项目从咨询费中扣除¥1000元。4、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报价承诺履行自身义务。5、为保证本工程咨询成果的质量及各项工作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乙方须根据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的安排专业技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恪守职业道德的人员组织作业,确保造价咨询工作的连续性、专业性、可追溯性和主要作业人员的稳定性:同时,乙方须提前列出工作计划呈报甲方,保证项目作业人员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6、乙方项目负责人除了协调项目有关事宜外,还应承担管理责任,管控并推进项目的总体进度,积极主动沟通、保质、按时将项目完成。7、项目咨询服务人员实行“黑名单”制度,乙方参与本项目人员出现1次质量事故(审核误差率超过3%)的,在咨询合同期间内,该项目负责人及作业人员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参与委托项目的咨询服务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服务过程中,每个项目接受委托时均须提供该项目各专业作业人员名单,经甲方与响应文件比对无误后再予以委托。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所委托项目或要求更换相关人员,并从咨询费中扣除¥5000元,且乙方不得影响项目评审进度。9、乙方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以及行业标准。10、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37件,其著作权属于甲方。四、咨询费用的支付1、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咨询费用。2.款项结算:询成果文件完成并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支付前咨询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全款正式税务发票并提出结算付款申请,委托人根据结算时的审批程序办理付款。Y五、甲方的权利1、甲方对乙方具体的作业人员有提名和除名的权利。4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3、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4、甲方有权抽查乙方人员的工作底稿、执业注册及社保等是否在本单位等情况并进行处理。5、当甲方认定乙方造价专业人员不具有相应资质或未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更换相关人员,乙方应当进行配合,且应承担约定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6、当乙方服务进度满足不了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调减,费用作相应调整。7、甲方有权请第三方对乙方的成果文件进行复核,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做好核对、解释等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甲方对乙方的咨询成果及服务质量予以考核,有权依据考核结果调整业务委托,若出现单个项目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业务委托,并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事宜按照第十条违约责任的约定执行。六、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予以配合。2、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间。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到工程现场勘察,甲方应予协助和配合。4、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咨询费。七、甲方的义务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咨询所需的资料,并应保证该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2、甲方应负责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3、无特殊情况,甲方应当在一周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或口头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4、按约定支付咨询费用。86八、乙方的义务1、乙方提供与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资质、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约定实施咨询业务、出具报告。2、乙方应保证审核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合法。3、乙方应当对本次委托事项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合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及乙方为本次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一切文件和资料。4、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提供咨询、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标的额的20%承担违约贵任,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610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5、服务期间,乙方应确定承担本区咨询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出具的任何咨询成果文件(含初稿)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及公司质量部门复核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对接,不执行本承诺的视为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四、咨询服务要求”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经过乙方内部复核程序后甲方发现质量、进度仍然不能满足甲方要求,除按照本合同第十条“十、违约责任”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外,甲方有权再次委托其他咨询单位,产生的咨询费用从乙方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进行补足。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7、咨询过程中,乙方人员安排必须到位,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并保证质量完成任务。8、乙方工作底稿应当完整、规范、合规,且应与成果文件的结果保持一致(此条作为咨询费付款的必要前提条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的成果文件。即使接收,对未发现的质量问题也不表明乙方责任的免除。9、甲方支付全部费用后,不代表合同关系结束,乙方须配合完成跟本项目咨询有关后续审计等工作,承担相关责任。10、咨询工作虽已完成,甲方或甲方审计部门及上级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复审或与对应的预结算做比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因乙方工作原因(咨询质量、廉政等)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11、咨询业务不转包、不分包,利用乙方自有专业人员完成。若乙方违反约定,本项目的咨询费扣减20%支付,检验标准以实际工作人员社保及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准。12、按甲方要求,对咨询项目进行经济性、技术性指标分析、总结,出具相关报告。13、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咨询项目档案的完整齐全,保存时限不少于15年。14、乙方须遵守上述约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本条约定长期有效,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而终止。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等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由甲方代为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15、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属于乙方员工,乙方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且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并不得因此影响本项目的工作开展。九、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交成果文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所述的乙方完成期限不予顺延。每延期1天扣除合同总价的1%且;项目延期超出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解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2、若乙方所提供的成果文件未能达到甲方要求(此条不包含重大误差),乙方应继续完成工作,直至符合甲方要求,自甲方通知乙方继续修改之日视为乙方延期交付工作成果;如自甲方通知乙方修改之日起20日内乙方仍不能提交合格的工作成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送达之日生效,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所有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解约违约金,并将已完成工作成果及结算资料无条件交付甲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前述金额的,违约金以甲方损失金额为准。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种文件、数据、图纸等资料,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进行保密,在合同履行完毕或提前终止日内,返还上述资料或根据甲方的要求销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或信息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透露或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此约定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解除。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泄露甲方秘密,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送达之日生效,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款项乙方应当返还。4、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洪水和甲方投资暂停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解决。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对合同内容擅自分包、转包的,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送达之日生效,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款项乙方应当返还,衡量标准以实际工作人员社保及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准。6、非甲方原因,乙方违反合同其他有关条款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自甲方在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解除。因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责任,甲方有权在合同金额内扣除相应的金额。7、造价咨询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任何廉政问题、质量事故、进度违约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8、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损失。9.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法与乙方及时取得联系【3】次以上或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未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处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解除,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有关事项不完善或情况发生变化需修改、补充时,双1方应重新协商,签订修改、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源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本合同履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乙方完全知晓并同意:乙方在本合同中已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关于本合同履行中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以及诉讼法律文书,采用书面形式按照载明的乙方地址发出3日后,不论拒收或退回均视为有效送达。乙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煎(本页为“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签署页)甲方:乙方: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话:电话:029-85721711地址: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西段福瑞苑大厦二单元18楼签订日期2024年12月日252024签订日期:年月日F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审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