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耕地储备采购合同公告(嵩县自然资源局2024)
一、合同编号:嵩政采公开-2024-129-C
二、合同名称:嵩县自然资源局嵩县2022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三标段
三、项目编号:嵩政采公开-2024-129
四、项目名称:嵩县自然资源局嵩县2022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嵩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白云大道13号
联系人:李艺晓
联系方式:66319818
2.供应商(乙方):河南碧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秦广宇
联系方式:15565357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000153.34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90日历天 履约地点:嵩县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工程
嵩县
90日历天
耿佳佳
豫24118183165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22年二批三标段施工合同.pdf
嵩县2022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三标段施工合同发包方:嵩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为甲方)承包方:河南碧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为了保证嵩县储备补充耕地项目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嵩县2022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产三标段二、项目依据:1.项目设计书及施工图。2.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三、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各类技术规范。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四、项目内容第1页共7页根据该项目的设计书及投标文件,项目内容为投标时全部内容。五、工程地点:嵩县六、开工日期及工期期限:本工程开工日为2025年2月5日,工期为90天,自本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90(日历天)竣工。七、承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该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包、分包,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八、工程价款及结算:大写:叁佰万零壹佰伍拾叁元叁角肆分(小写:3000153.34元)。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1、工程量的变更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审批后执行,变更的工程量单价以审计机构审核的价格为准。2、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按审计机构审核的决算金额确定,并以此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的唯一依据。3、工程完成后,由承包人自验确认后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会同监理人员现场测量确认,经三方签字后才予以计量。本项目竣工决算工程量以经三方签字后才予以计量的工程量为准。九、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一)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等国家指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二)乙方完成的项目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第2页共7页担,工期不顺延。(四)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另定验收日期。(五)工程质保期三年。质保期内,工程因出现质量问题或撂荒,乙方需在2日内到场免费整改,直至合格为准。十、付款方式:(1)项目开始施工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前支付合同总工程价款的30%。(2)乙方提交项目竣工材料、验收申请,并且审计报告出具后并经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至总工程结算价款的90%。(3)从通过各级验收、系统入库之日起三年后经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逐地块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的10%款额。十一、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设计书、预算书及图件两件套(均包含纸质和电子版),并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基础资料。开工前3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说明相关注意事项。(3)严格监督乙方按照规划设计施工(4)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5)工程施工验收后积极组织省厅验收报备入库。(6)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第3页共7页事宜。(二)、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1)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对施工的工程质量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对施工中造成的一切损害承担法律责任。A、工程质量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B、劳动安全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不得随意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设施,保修和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支付。同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和遵守甲方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章制度。C、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应服从甲方管华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施工现场保证工完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工作前严禁喝酒,对违反责任者将从重处罚,具体罚款金额由甲方根据违反情节予以确定,所处罚款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D、工资保障方面:施工承包方所获得的一切资金应按照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优先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所产生的信访和损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据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减。E、信访方面:在项目实施中,以防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施工中出现信访问题,由乙方全面负责解决,甲方第4页共7页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解决。因此所产生的问题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据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减。(2)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及指导,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3)做好施工日志、工序资料、施工照片、施工音像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在工程完工后及时移交给甲方。(4)积极配合甲、乙双方组织的工程验收,并负责该项目竣工验收及项目审计材料达标。(5)项目施工结束后经验收合格,乙方新增地块及时移交原权属单位,并督促其种植粮、棉、油、蔬等粮食作物。如原权属单位暂时没有耕种,中标单位代为种植。(代为种植具体有关事宜,乙方与该地块权属单位协商解决)不能出现耕地撂荒现象。跟踪种植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五年。(6)项目施工结束后经验收合格,乙方要加强项目后期的管理,如水利设施、道路、田埂、土层等是否被冲毁,田间是否裸露或地下石头影响耕种等情况要及时整改,特别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抓紧整改,落实项目区一切工程质量,确保管护期限届满时工程仍然达到工程验收合格标准。管护期原则上不低于五年。026(7)乙方全面负责项目区内附属物清理、存在纠纷等情况的协调处理,在保障耕地质量的同时,要确保耕地数量,确保每个项目的顺利实施。(8)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道路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否则应承担相应费用。(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与清第5页共7页运等工作,并承担费用。(10)乙方驻工地代表耿佳佳,注册编号:豫241181831651,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1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合同条款,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果乙方需要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且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乙方与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十二、违约责任:(一)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每逾期一天应按总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F(二)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安装任务,如未达到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每逾期一天应按总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三)未经验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且竣工时间应提前至使用日。(四)甲、乙双方中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五)因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根据违约情节给与对方补偿。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嵩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四、补充条款(1)付施工费时由在本地区内设立的分公司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第6页共7页(2)单位:河南碧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嵩县分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文化路圆梦商务大厦510室邮政编码:471400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县人民路支行账号:941006010077720113十五、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该工程价款全额结清时终止。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签章)发包方(签章)承包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签字):要后委理人(签字):泰广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洛南新区支行帐号:帐号:258575982551签订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4日于嵩县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补充耕地储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