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采购合同公告(盐池县人民医院2024)



盐池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41225HT(WZ)000019
二、合同名称:盐池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盐池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池县人民医院
      地址:盐池县永清路以西南环路以南
      联系方式:0953-6012599
      供应商(乙方):宁夏扬航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盐池县花马池西街199号
      联系方式:189953075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笔记本电脑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联想 昭阳X5-16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499
      合同金额:0.6499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1周内 地点:盐池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笔记本电脑采购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名称:盐池县人民医院乙方名称:宁夏扬航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就盐池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合同双方共同执行。【第一条】购销内容1、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如下产品: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台总价(元)1笔记本电脑昭阳X5-16台1649964992合计大写:陆仟肆佰玖拾玖元整大写:陆仟肆佰玖拾玖元整大写:陆仟肆佰玖拾玖元整大写:陆仟肆佰玖拾玖元整6499.00上述合同总金额中包括产品的产品价、包装费、运输费、调试费、附属产品(如电源、鼠标等)及因与供货相关的各种税金等全部费用。【第二条】交货方法、交货期限及到货地点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所订购的全部产品交付给甲方。2.运输及保险全部由乙方负责。3.到货地点:盐池县人民医院【第三条】产品包装及质量: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装无损运抵现场。2.乙方承诺所提供的硬件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第四条】产品验收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好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测试。2.验收标准:产品外形、包装完好;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第五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双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不予接收。收货后发现上述问题的,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更换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甲方初步验收时仅就产品的数量、是否具有合格证明进行形式上的查验,不负责质量验收,具体质量是否合格的验收,以设备调试完毕并经甲方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为准。3.甲方在产品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当于3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同意甲方处理意见。【第六条】付款方式1.甲方在全部产品到货并安装调试正常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即¥:6499.002(大写:陆仟肆佰致拾玖元整)。乙方要求甲方支付货款时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全部货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甲方可不予支付货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户名:宁夏扬航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宁夏银行盐池支行帐号:25070140200000832【第七条】保修期、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1.乙方向甲方提供保修服务,严格执行随机保修卡上的各项保修条例(如保修期限、保修内容等),保修期自安装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生效。2.笔记本电脑质保期1年。3.乙方负责提供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和技术支持服务。在保修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因素故障,乙方负责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在4小时内响应,并及时解决问题。【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非因乙方交付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问题,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运费损失。【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第十条】其它1.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4本合同共4页,一式3份。5.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双方签字乙方:宁夏扬航商贸有限公司甲方:盐池县人民医院\动私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1年有日日期:0年1月2I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笔记本电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