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机房环境、硬件和数据中心维护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委2024年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机房环境、硬件和数据中心维护_第3包(项目编号:XYHTJ-2024-B-0105)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50891号

二、合同名称 :市市场监管委2024年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机房环境、硬件和数据中心维护_第3包

三、项目编号 :XYHTJ-2024-B-0105

四、项目名称 :市市场监管委2024年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机房环境、硬件和数据中心维护_第3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

联 系 方 式 :022-84493775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盛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怡和村绿荫小区6号楼

联 系 方 式 :1862207788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市市场监管委2024年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机房环境、硬件和数据中心维护_第3包

规格型号: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万元)

合同金额: 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市盛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302070709300167657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西南角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6940859689

企业办公电话:1862207788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XYHTJ-2024-B-0105第三包.pdf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市市场监管委2024年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机房环境、硬件和数据中心维护第三包:信息化机房消防系统服务合同合同编号:XYHTJ-2024-B-0105-3甲方: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法定代表人:戴东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20000MB1671009Y乙方:天津市盛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怡和村绿萌小区6号楼法定代表人:邢增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6940859689甲方委托乙方就市市场监管委2024年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一机房环境、硬件和数据中心维护,项目编号:XYHTJ-2024-B-0105-3,第三包:信息化机房消防系统服务进行壹年期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以下简称合同价款)。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本合同,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恪守。一、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含税)为:¥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圆整)二、采购服务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1.服务期限:壹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2.服务地点:和平区贵州路98号、河北区民主道38号。13.服务内容:由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组成。4.服务方式:乙方通过派员现场服务、远程服务、电话支持等方式为甲方提供系统维护服务。通过预先制定的详细维护方案和计划严格执行。5.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三、付款方式1.合同付款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甲方)支付。2.合同价款由甲方一次(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3.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1)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前提下,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100%,即¥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圆整)。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交付全额应付款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因乙方提供账户信息有误致使乙方未收到合同款项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西南角支行,行号(数字代码):102110000470帐号:0302070709300167657四、甲乙双方职责和义务(一)甲方职责和义务1.根据服务内容范围,组织乙方做好项目运维工作。2.每月对系统运行情况和相关指标进行分析总结,组织乙方形成《运维报告》。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组织乙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5.针对《运维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积极研究完善改进措施,涉及资金使用的或超出既定运维范围的,由甲方向市委网信办申请项目立项。.6.按照合同付款约定,做好项目合同价款的支付工作。7.为乙方进驻现场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28.组织乙方项目验收及相关支持工作。(二)乙方职责和义务1.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约定的合同要求,做好相关系统运维管理工作。2.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若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应以符合合同目的的其他标准作为质量标准。3.贯彻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全、保密等有关规定做好运维工作。4所提供的服务条款及指标条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并严格按照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要求规定做好服务和维护工作,不得存在任何偏差,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5.每月向甲方提交《运维报告》。6.完成项目相关报备工作。.7.配合甲方开展好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8.配合甲方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保证维护过程中,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转包给第三方承担。9.协助做好机房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进出机房实行登记管理和全程旁站陪同制度。10.确保信息化机房内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气体灭火设备功能完好,在火灾的初起阶段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有效的熄灭火源,减少内部服务器和网络等设备因发生火灾而损坏。11.配合甲方做好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保障人身、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设施、设备、网络、系统、数据、用电、防汛、防漏水、防资产丢失、防疫等安全。12.其他临时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遇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天气灾害等,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响应等工作)。13.配合甲方做好运行维护全方面技术档案、应急预案、管理规范的编写制定,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政务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保障市市场监管委日常工作正常开展。314.如出现硬件故障,除负责操作层次维护和技术保障服务外还应提供原厂配件的维修保养服务。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协调原厂技术工程师提供支持服务。15.备品备件、工具耗材准备充足,备机响应快,更换方案可操作性强,对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影响小,停机时间短。16.配合甲方做好机房消防巡检、维护、年检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及责任制。五、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服务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中文译文或译成中文文件,资料的最终含义以中文文件所在含义为准。六、验收要求1.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按甲方要求2.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遵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无重大系统故障,完成甲方要求的运行维护工作,并由甲、乙双方约定的方式验收。4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1)合同约定的运维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结束后,乙方可提出验收申请,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待整改完成后,乙方再次提请验收(两次验收时间间隔15日以上)。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通过整改后经过验收仍未通过,从整改后仍未通过之日起计算乙方逾期时间,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约定的运维期或验收期届满,甲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乙方无法验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推迟验收期:甲方具备现场条件,乙方应积极做好运维和验收工作。R七、保密义务1.甲乙双方对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协议等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及组织提供或披露涉密信息,项目建设、使用、运维相关人员须按保密规定另行签订安全保密协议。2.乙方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里方向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4于技术资料、技术文档、程序、数据信息,系统以及乙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信息属于甲方秘密,未经甲、乙双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泄漏(包括疏忽大意造成泄漏),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或造成他人违法使用。(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涉及维护人员(3)保密期限:至甲方书面同意公开或者相关信息为公众所悉知之日止。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信意合(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九、免责条款1.由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软硬件系统故障以及造成的一切连带问题、影响及损失,合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2.对合同中所列运维对象(软、硬件及网络等)在运维交接开始之前就已经存在故障的,须由甲方自行维修解决直至其恢复正常后,方可交付给乙方运维管理。十、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的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要求完成工作,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拒不说明理由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解约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或赔偿乙方损失。3.若乙方侵害了甲方知识产权,则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对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法律后果承担责任。4.乙方工作人员、维保人员等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若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就全月部赔偿金额向乙方进行追偿。5.乙方逾期解决本合同中出现的重大故障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20m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及损失,不足部分乙方负责补足,甲方同时有权选择以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甲方选择通知解除本合同的,5自通知到达之日起本合同立即解除。6.乙方未达到招标文件中所确定的服务要求,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整改通知后,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项目工作,同时甲方可以拒付全部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任何一项违约情形时,甲方都有权终止项目并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全额退还甲方其所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有关法律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乙方无权单方中止或解除合同。8.特殊情况下甲方认为乙方的服务不满足要求,可以向乙方提出,甲方邀请聘请相关专家对乙方服务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或者中止合同的要求。若因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未能按照合同付款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特殊情况以甲方财务实际结算日期为准),不视为甲方的违约行为。9.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则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10.乙方须加强运维人员日常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巡检、维护、年检、5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带电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事故都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乙方承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均具备完成合同任务所要求的资质和执业许可证书。十一、对于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未尽事宜和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天津市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诉讼期间,除争议内容本身及受其影响的内容以外,各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十二、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在合同履行期间,涉及到以通知的方式需要向其他方送达各类文件的,各方应按照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各方送达地1址、电话向另一方进行寄送,自发出日起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日,即使发生邮件被拒收、被退回、被第三方签收等情形,均视为已有效送达。6各方按照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电话以电话通话和/或短信/微信方式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发出日既为有效送达日。若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各方按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送达地址和电话进行送达,亦视为有效送达土三、合同附件除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外,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合同附件或其他形式另行约定,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土四、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留存叁份,乙方留存贰份,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均具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乙方(公章):天津市盛安科技发展有员会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怡和村绿萌小区6号楼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4493772电话:18622077884.时间:202年12月15日时间:2024年12月25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机房环境、硬件和数据中心维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