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2024)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SZCS-G-H-240202-HT-2412456
二、合同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三、项目编号:HSZCS-G-H-240202
四、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地址:海拉尔区胜利大街10号
联系方式:0470-3997332
供应商(乙方):呼伦贝尔市新蓝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奋斗办友好二街腾阳华瑞园西区1号楼110号
联系方式:130885510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医疗设备
1(项)
¥3,679,100.00
¥3,679,100.00
详见投标文件第三项分项报价表
合同金额: 3,679,1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10日至2026年01月15日
履约地点: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预算内第五批医疗设备.pdf
预算内第五批医疗设备.pdf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6日
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乙方:呼伦贝尔市新蓝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填写项目名称)HSZCS-G-H-240202(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基本情况(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甲方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如有)基本情况如下: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含税)单位:(元)单价(含税)单位:元备注1其他医疗设备1项3,679,100.003,679,100.00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单价、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货物清单。二、乙方交付货物的时间及地点(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日内15个日历日内交货(二)交付地点: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三)交付货物的名称及数量:(四)乙方交付货物代表及联系电话:景永侠13088551020(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8(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五)甲方接收货物代表及联系电话:王汝坤18147019618(六)甲方接收发票代表及联系电话:咸旭0470-3997332(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注:货物为多批次交付的,应详细列明每批次交付的内容、数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等。三、乙方交付货物的质量(一)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货物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货物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1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货物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货物质量证明文件。四、乙方交付货物的包装及标识(一)乙方交付货物的包装和标识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产品包装及标识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货物包装及标识的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货物包装及标识作出的承诺、声明或保证;4.符合绿色环保、运输及安全性等要求。(二)货物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五、货物的运输要求(一)运输方式及运输线路:(二)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六、甲方对货物的验收(一)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如需退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随货同行单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三)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提供的仪器产品说明书所列相关技术参数与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甲方有义务签署仪器安装验收报告。(四)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七、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的前提下,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3,679,100.00(小写)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大写)。八、付款时间、金额及条件(一)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1期:支付比例50%,设备到货且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期:支付比例40%,设备正常运转半年后无异常,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23期:支付比例10%,设备正常运转1年后无异常,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根据项目付款进度,乙方需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甲方支付相应款项,若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相应推迟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二)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呼伦贝尔市新蓝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海拉尔支行银行账号:05101101040023818九、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标准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二)乙方所提供服务如涉及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文件),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三)服务和培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制定。(四)货物保修和售后服务:见附件31、乙方提供所有设备产品保修期均为1年,对于在保修期外的产品需要维修的,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的零配件费用、维修师傅的差旅费、人工费、服务费等)由甲方全部自行承担。十、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十一、违约条款(一)乙方未能按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三)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二、不可抗力3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协商调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因服务所涉及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三)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四、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6份,采购单位3份、中标(成交)投标人1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五、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无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方(盖章):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乙方(盖章)呼伦贝尔市新蓝海网络科永供技有限公司府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nS项目经办人签名:加日期:204年12月24日日期:2024年12月24日联系电话:130885510204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乙方:呼伦贝尔市新蓝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填写项目名称)HSZCS-G-H-240202(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基本情况(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甲方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如有)基本情况如下: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含税)单位:(元)单价(含税)单位:元备注1其他医疗设备1项3,679,100.003,679,100.00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合计:¥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3,679,100.00元)(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单价、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货物清单。二、乙方交付货物的时间及地点(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日内15个日历日内交货(二)交付地点: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三)交付货物的名称及数量:(四)乙方交付货物代表及联系电话:景永侠13088551020(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8(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五)甲方接收货物代表及联系电话:王汝坤18147019618(六)甲方接收发票代表及联系电话:咸旭0470-3997332(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注:货物为多批次交付的,应详细列明每批次交付的内容、数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等。三、乙方交付货物的质量(一)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货物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货物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1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货物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货物质量证明文件。四、乙方交付货物的包装及标识(一)乙方交付货物的包装和标识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产品包装及标识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货物包装及标识的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货物包装及标识作出的承诺、声明或保证;4.符合绿色环保、运输及安全性等要求。(二)货物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五、货物的运输要求(一)运输方式及运输线路:(二)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六、甲方对货物的验收(一)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如需退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随货同行单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三)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提供的仪器产品说明书所列相关技术参数与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甲方有义务签署仪器安装验收报告。(四)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七、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的前提下,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3,679,100.00(小写)叁佰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大写)。八、付款时间、金额及条件(一)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1期:支付比例50%,设备到货且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期:支付比例40%,设备正常运转半年后无异常,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23期:支付比例10%,设备正常运转1年后无异常,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根据项目付款进度,乙方需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甲方支付相应款项,若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相应推迟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二)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呼伦贝尔市新蓝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海拉尔支行银行账号:05101101040023818九、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标准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二)乙方所提供服务如涉及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文件),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三)服务和培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制定。(四)货物保修和售后服务:见附件31、乙方提供所有设备产品保修期均为1年,对于在保修期外的产品需要维修的,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的零配件费用、维修师傅的差旅费、人工费、服务费等)由甲方全部自行承担。十、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十一、违约条款(一)乙方未能按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三)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二、不可抗力3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协商调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因服务所涉及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三)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四、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6份,采购单位3份、中标(成交)投标人1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五、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无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方(盖章):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乙方(盖章)呼伦贝尔市新蓝海网络科永供技有限公司府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nS项目经办人签名:加日期:204年12月24日日期:2024年12月24日联系电话:1308855102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