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公路养护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2N49881607320241402
二、合同名称:合浦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402040004
四、项目名称: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合浦县廉阳大道118-2号
联系方式:0779-7275800
供应商(乙方):合浦鑫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
联系方式:1887799553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合浦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94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94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浦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合同.pdf
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合同托修方(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公路养护中心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廉阳大道118-2电话:0779-7106063承修方(乙方):合浦鑫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廉南大水沟廉平桥入口处100米电话:188779955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送修手续、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保养报修单》。二、如维修费计算合理无异议,甲方相关人员在《车辆维修保养报修单》签字同意后才能开始维修(特殊情况经电话报请同意才能维修)。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1第二条维维修费用及配件材料一、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二、工时费维修项目时收取工时费用。三、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四、材料费即配件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时须单独列出。五、乙方维修养护车辆优惠率为12%。第三条竣工车辆交接手续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二、车辆交接,由甲方经办人员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修,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直至达到符合送修要求。三、交车时,乙方因应将“结算清单”的甲方联交给甲方以便结算。2第四条质量保证一、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大修车辆时间起,在2千公里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二、乙方应对日常维修合格出厂的小修保养公务车辆提供质量保证,均提供1年1万公里质保,期间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三、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副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四、维修保养乙方应优先为甲方服务,北海范围内(高速除外)1年免费提供拖车3次。第五条结算方式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一、正式发票;二、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第六条付款3甲方每一个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维修费用,乙方应将有经办人核对签名的全部结算清单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后由甲方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第七条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八条违约终止合同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一、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用副厂的产品或旧拆车件的;三、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四、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第九条合同的有效期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28日。4第十条台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三、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一条其他补充条款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11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潘清运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表人:或受权代表人:合浦县康州镇廉南大亿沟廉联系地址:联系地址:平桥入处00米联系电话:18877991530联系电话:合同签订地:合浦公路养护中心签约时间:202年年2月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