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子鼻咽喉镜维修更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 成都康利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121101000016933866
五、合同编号: 11N4584754702024126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电子鼻咽喉镜维修更换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44800
448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
联系人: 杜钰
联系电话: 18116881321
传真: /
地址: 新疆奎屯市北京东路21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第七师电子鼻咽喉镜维修合同(1).pdf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合同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乙方:成都康利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设备维修事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合同如下:一、产品名称、型号、单位、单价、数量、总价序号名称单位单价(元)数量合计(元)1奥林巴斯CV-170(ENF-VT2)电子鼻咽喉镜根44800.00144800.00合同总价(元、含税):合同总价(元、含税):合同总价(元、含税):44800.00元44800.00元44800.00元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万肆仟捌佰元整肆万肆仟捌佰元整肆万肆仟捌佰元整二、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第2种方式支付乙方货款。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维修内容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分期支付:自合同签定之日,维修并取得检测合格报告,甲方验收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30%即¥13440.00元,(大写:壹万叁仟肆佰肆拾元整)。甲方验收半年后,按合同总金款的60%支付¥26880.00元(大写:贰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下剩10%费用¥4480.00元(大写:肆仟肆佰捌拾元整),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到期后15个工作日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电子增值税发票(税率1%),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三、履约保函(合同金额>=20万元需填写)1.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函,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四、维修服务具体要求1.相关资质:乙方向甲委派有相关资质的维修工程师对甲方设备进行维修、配件更换。乙方工程师需要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相关资质和个人资质,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2.到货验收:配件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配件与招标约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换的零配件必须是符合设备使用说明条件的全新产品。3.安装调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配件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内负责安装调试,直到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除维修更换零配件外,乙方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4.最终验收:配件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配件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配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15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修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甲方未及时验收的,收到后15天内视为自动验收合格。五、甲方配合义务1.在检修维护过程中,乙方如因工作需要有关技术资料(设计和设备资料等),甲方应尽量提供。2.保养期间甲方尽量提供乙方工作的便利条件,并在工作上尽量给予协助。3.根据乙方设备检修维护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相关人员协助乙方工作。4.甲方人员对乙方工作人员,有监督权。在乙方施工过程中,有任何安全隐患或不正当操作时,甲方工作人员有权立刻制止。5.检修维护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时支付维修费。六、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署后30日内完成维修工作,确保维修后的设备及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2.乙方未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施工,或者进行违规作业;甲方发现后有权制止乙方,并且对乙方进行合同金额5%罚款。3.检修过程中,若发现存在不完善或隐患,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及计划,以便进行整改。因乙方的维修质量,造成甲方及患者不良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提供维修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质量要求,不得低于原厂零件材料质量,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5.乙方在修理过程中,应当做好各项修理工作经历和检查、检测、实验记录、报告,在修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甲方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和文件。七、保修与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技术支持(1)远程技术支持:乙方应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完善的服务支持网络,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响应甲方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解决甲方在配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现场技术支持:对于通过电话、邮件等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提供顺丰上门邮寄服务,收到故障设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并顺丰寄出;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并于到达现场4小时之内排除故障。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配件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保修期应重新计算。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配件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配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八、服务及保密承诺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则,不得将甲方的相关商业资料及信息外传及泄密,与甲方相关的资料需经甲方认可后,才可带离甲方医院,否则甲方有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应承担逾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天计算,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5‰。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责任。乙方维修逾期,应承担逾期交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天计算,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5‰。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乙方如将维修工作交没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收维修费,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同时应立即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损失: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争议解决1.在检修维护期内,如果发生不能预知的服务和费用,双方本着互相体谅原则,共同协商解决。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二、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成都康利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99号6栋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21号2单元15层1510-1512号电话:,电话:400-028365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盖章)乙方:成都康利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21号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99号6栋2单元15层1510-1512号电话:电话:400-028365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鼻咽喉镜维修更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