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柜 无菌接管机 负80超低温冰箱 全自动动物血液细胞分析仪器 核酸蛋白定量仪 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 荧光细胞计数仪采购合同公告(清华大学2024)



一、合同编号: 清[采购]审202401912
二、合同名称: 外泌体收获系统
三、项目编号: 清采招第20240260号
四、项目名称: 外泌体收获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清华大学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联系方式:010-62783110
供应商(乙方):北京康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4号楼3层324-01号
联系方式:010-85462546、185113716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自动化外泌体收获系统等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FTVE1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35625.00
合同金额: 183.562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交货地点:清华大学用户指定地点。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货物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签发收货清单,甲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货物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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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清(采购)审202401912清华大学货物通用类合同(用于合同额50万元以上)招标编号:清采招第20240260号货物类采购合同(用于合同额50万元以上)甲方(盖章):清华大学具体承办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工行海淀西区支行u7税号: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合同专用章期:签字地点:清华大学2024年12月26日P1005乙方盖章)降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陈伟公司做地址:层32被授权联系方(签字日期:22024年月26日中清华大学于2024年11月29日就清华大学外泌体收获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货物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序号货物品名制造商型号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生物安全柜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HR40-IIA2(1台);HR60-IIA22台)/套¥120750.00¥120750.002无菌接管机北京华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ivivaWELD-PVC/台¥119800.001¥119800.003负80超低温冰箱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DW-86L726G/台¥49800.001¥49800.001/9合同编号:清(采购)审202401912清华大学货物通用类合同(用于合同额50万元以上)4全自动动物血液细胞分析仪器深圳迈瑞动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C-60RVet/台¥388930.0021¥388930.005核酸蛋白定量仪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NanoDropOne/台82.¥149800.001¥149800.006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上海乐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GenieG10/套¥197660.001¥197660.007荧光细胞计数仪上海睿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CountstarMiraFL/套¥89670.001¥89670.00844手持热合仪1.20212K1北京华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vivaSEALER-PVC/台¥79875.001¥79875.0099自动化外泌体收获系统北京华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FTVE10/套¥499620.001¥499620.00106通道微型生物反应器北京华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FTUS-16-01/套¥69860.002¥139720.00总计11¥1835625.00合同货物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应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保持一致,合同其他内容应与中标文件、磋商或谈判成交记录保持一致。有关货物的配置、技术指标或者技术协议详见附件(如有)。第二条货物质量2.1乙方应交付全新的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节能、环保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货物。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代号、编号、名称如下:(1)国家标准:L工r(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L。2.2乙方提供样品的,样品应封存保管。乙方提供的样品质量说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22.3乙方提供的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货物与样品相同,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第三条合同价款3.1合同价款为¥1835625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伍仟陆佰贰拾伍元整)。3.2该合同价款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及质量保证期2/9合同编号:清(采购)审202401912清华大学货物通用类合同(用于合同额50万元以上)内的维修维护、备品备件的所有含税费用,即乙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第四条合同价款的支付甲方采用下列第4.2条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4.1一次性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①乙方出具的交货清单原件一份:3..甲方签署的收货清单复印件一份;5货物验收记录复印件一份;④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原件一份;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一份。4.2分期支付(或者:在甲方支付尾款前,乙方开具与总合同金额对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550687.5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零陆佰捌拾柒元伍角整)作为预付款;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1101375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①乙方出具的交货清单原件一份;甲方签署的收货清单复印件一份;货物验收记录复印件份: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原件一份;5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一份。(3)在货物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3个月后,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0%,即¥183562.500元(大写:人民币拾捌万叁仟伍佰陆拾贰元伍角整)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减甲方应得之补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偿。第五条监造及交货前检验5.1监造(1)在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中,甲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货物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货物制造、检验等情况。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证件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2)甲方监造人员未现场监造,不影响合同货物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且甲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3)甲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货物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货物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乙方负责。3/9合同编号:清(采购)审202401912清华大学货物通用类合同(用于合同额50万元以上)(4)甲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货物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货物质量的确认,不影响乙方交货后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台同货物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2交货前检验(1)合同货物交货前,乙方应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免费为甲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证件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2)乙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甲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甲方;如甲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检验。若乙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甲方而自行检验,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乙方负责。(3)甲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货物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乙方负责。4)甲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货物质量的确认,不影响乙方交货后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货物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第六条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6.1包装(1)乙方应对合同货物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在甲方指定地点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乙方未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乙方。6.2标记(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货物运输和保管的需要。(2)根据合同货物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合同货物为超大超重件,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货物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6.3运输(1)乙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货物运输。(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货物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3)乙方在合同货物预计起运10个工作:日前,将合同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货物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甲方,并在合同货物起运后及时通知甲方。(4)如果合同货物属于超大超重包装,则乙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4/9合同编号:清(采购)审202401912清华大学货物通用类合同(用于合同额50万元以上)尺寸通知甲方:如果发运合同货物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甲方。6.4交付(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地点:清华大学用户指定地点。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货物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签发收货清单甲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货物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2)合同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合同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G027(3)甲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7(4)乙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货物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还应对其在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保险。第七条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7.1开箱检验(1)合同货物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货物数量及外观检验。如果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货物交付时进行,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乙方。(2)开箱检验应由双方共同进行,乙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3)开箱检验中,双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缺陷、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4)如果乙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甲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甲方有权在乙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乙方已接受。(5)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货物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6)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货物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甲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货物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7.2安装、调试(1)开箱检验完成后,由乙方负责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中所需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由乙方自备。(2)双方应对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7.3培训免费提供原厂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操作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资料,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7.4考核(1)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货物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货物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2)如由于乙方原因合同货物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乙方应在5/9合同编号:清(采购)审202401912清华大学货物通用类合同(用于合同额50万元以上)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货物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乙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由于乙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货物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7.5验收(1)如合同货物在考核中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签署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方案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验收日期为合同货物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签署验收证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货物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第八条质量保证期8.1合同货物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如果对合同货物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可以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供货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合同货物出现故障,乙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货物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第九条质量保证期服务9.1乙方应为质量保证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如需乙方到合同货物现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货物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货物的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9.2如乙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货物现场进行质量保证期服务,则乙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9.3如果乙方的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4乙方在就合同货物现场进行质量保证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货物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甲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甲方。第十条履约保证金(非必选项)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支票、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不超过10%且不低于5%),即¥元的履约保证金。10.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划扣甲方应得之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之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偿。10.3合同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满1月(一般不少于3个月),甲方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6/9合同编号:清(采购)审202401912清华大学货物通用类合同(用于合同额50万元以上)第十一条保证11.1乙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展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11.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货物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11.3乙方保证其对合同货物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乙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货物主张权利。11.4乙方保证合同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货物(包含全部部件)全新、院整未使用过。11.5乙方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11.6乙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货物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免费提供。i2:11:7如果在合同货物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乙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货物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2)免费提供可供甲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产品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甲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货物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乙方保证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甲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11.8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乙方发现合同货物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11.9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本合同。在本合同签订前,经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确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第十二条廉洁条款乙方保证并承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未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知识产权13.1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且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披露。13.2如合同货物涉及知识产权,则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货物的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损失。13.3如果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应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乙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甲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9合同编号:清(采购)审202401912清华大学货物通用类合同(用于合同额50万元以上)第十四条保密14.1合同双方应对因展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14.2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5.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5.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5.3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货物(包含仅延迟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货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乙方按照每逾期一日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所有损失。15.4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为假管伪劣产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价款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5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所有损失。15.6乙方擅自将合同转包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甲方在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保留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等相关权利。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除、终止16.1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乙方迟延交付合同货物超过30日:(2)合同货物由于乙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3)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担保;(4)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5)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转包给第三方。16.2乙方分批交付货物,其中一批货物不交付或者交付后由于乙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6.3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6.4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应退回甲方所有交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七条不可抗力8/9合同编号:清(采购)审202401912清华大学货物通用类合同(用于合同额50万元以上)17.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流行性疾病,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17.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展行不承担违约贵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17.3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协商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第十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诉讼至北京市海淀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等所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九条,补充条款无第之十条合同生效与其他2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如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供货要求、报价表、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期服务计划等均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20.3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20.4本合同有效期:36个月(应大于货物到货期加上质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双方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项下全部条款、权利、义务以及风险,且不存在任何其他不明条款,故签订本合同。以下无正文。9/9附件1技术指标信息表包号:1项目编号:清采招第20240260号(0873-2024HW3L0590)招标文件条目号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1用途:外泌体收获系统主要用于外泌体的提取,其能实现高纯度、高产量、高生物活性的外泌体快速分离。项目中辅助类设备如生物安全柜、超低温冰箱等,是日常的各类实验必不可少的仪器设备。全自动动物血液细胞分析仪主要用于分析动物血液细胞;6通道微型生物反应器应用于批量生物反应实验中。2.工作条件2.1工作温度和湿度:温度10℃~30℃,相对湿度85%2.2电力要求:电压~100-240V,频率50、60HZ,功率230W2.3场地要求:远离强磁场干扰源3配置要求3.1生物安全柜3.1.1主机1套(共3台不同尺寸)3.2无菌接管机3.2.1主机1台3.3负80超低温冰箱3.3.1主机1台3.4全自动动物血液细胞分析仪器★4.3.2有效容积726L,整机装箱量(2mL冻存管容量)50000份样本。4.3.3故障报警7种(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冷凝器脏报警、环温超标报警、断电报警、开门报警、电池未连接报警);报警方式3种,声音蜂鸣报警、灯光闪烁报警、APP推送等。4.3.4采用HC环保制冷剂,制冷效率高,节能环保。4.3.525℃环温时,耗电量应10Kwh/24h;提供实验室符合CNAS、ILAC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报告。4.3.6标配单机版样本管理功能,可对大类样本存放位置和数量进行统计、管理。4.3.7外部尺寸(宽×深×高):1046×998×1980mm,内部尺寸(宽×深×高):766×716×1310mm。4.4全自动动物血液细胞分析仪器★4.4.1仪器检测原理:采用流式细胞技术和核酸荧光染色技术和半导体激光技术。4.4.2支持物种:具备大鼠、小鼠、兔、猴、猪、绵羊、山羊、奶牛、美洲驼、羊驼、大熊猫、小熊猫、雪貂、骆驼、猫,狗,马等实验物种数据库。4.4.3检测模式:具备血液和体液检测模式,血液细胞可报告参数33项,研究参数9项。4.4.4检测速度:网织红细胞检测速度:40样本/小时。4.4.5分析模式:具备CBC+DIFF+RET模式,且具备开放进样模式。4.4.6检测通道:具有白细胞分类通道、网织红细胞通道、红细胞/血小板通道、血红蛋白通道。4.4.7网织红细胞功能:使用核酸荧光染色技术,具有全自动网织红细胞计数和对网织红细胞进行成熟度的分类,无需机外染色处理,且能够对低中高不同阶段网织红参数分类。4.4.8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功能:具有定量报告检测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的功能,为报告参数。4.4.9血小板计数:具有光学和阻抗两种方法进行血小板的计数,且具备血小板聚集自处理技术,且具备报告未成熟血小板参数功能。4.4.10低值白细胞检测:当遇到低值白细胞样本时,仪器可自动或人工选择转换到低值白细胞检测模式,结果更准确、可靠。4.4.11白细胞检测技术:抗脂质颗粒干扰。4.4.12血红蛋白检测:血红蛋白测定试剂需符合环保要求,不含有毒氰化物。4.4.13手工开盖进样和末稍血预稀释可选。4.4.14吸样量:支持全血34uL(CDR模式);大小鼠模式:20uL。▲4.4.1512寸超大TFT触摸屏操作,无需额外配置电脑;■4.4.16信息互联:支持双向LIS。4.4.17EMC性能:产品通过电磁兼容性能该IVD设备符合GB/T18268.1和GB/T18268.26规定的发射和抗扰要求。4.4.18具备在线PC分析软件,可进行实验数据的在线审核和分析等功能。4.5核酸蛋白定量仪4.5.1波长范围:190-850nm连续波长全光谱分析。4.5.2检测范围(dsDNA):2ng/uL~27500ng/uL。4.5.3光吸收准确度:3%(at0.97Aat302nm)。4.5.4光谱分辨率:≤1.8nm(FWHMatHg25)。4.5.5波长精度:±1nm。4.5.6检测重复性:0.002A(1.0mm光程)或1%CV。4.5.7样本检测和数据处理时间:8秒。4.5.8光吸收范围:基座0-550A(10mm光路径)。4.5.9进样孔与主机为一体式设计,同时具有基座检测和比色杯检测两种模式。4.5.10最小样品体积:1uL。★4.5.11光路径:光程在0.1-1mm之间,根据样品浓度进行五个光程自动匹配最佳光程,无需手工设置。★4.5.12具备智能样本检测技术可进行污染物鉴定和结果校正,可鉴定的污染物5种。★4.5.13具有摄像头,对结果可疑样品进行上样液柱中气泡,形态完整等的拍照监测。4.5.14OD600检测时,输入系数,可直接将OD600值转换成cells/mL。4.5.15具备蛋白编辑器,可自定义蛋白类型和参数。4.5.16比色杯参数:搅拌速度9档可选,加热温度37℃,可兼容高比色杯,flowcell等比色杯。4.5.17光源:氙闪灯。4.5.18检测器类型:2048-CMOS线阵图像传感器。4.5.19支持的中英文等多种语言。4.6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4.6.1该系统由自来水作进水,生产纯水和超纯水,水质符合GB6682-2008和GB33087-2016的要求。4.6.2纯水产水速度10L/hr,电阻率>5M.cm@25℃,TOC含量<30ppb。4.6.3超纯水电阻率18.2M.cm@25℃。4.6.4无机离子含量:Pb/Hg/CrlAs重金属离子<0.01ugL、Mn/Fe/Cu/Zn微量元素离子含量<0.01ug/L,C1、F阴离子<0.5ug/L,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6.5TOC含量3ug/L,细菌<1CFU/100mL,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4.6.6颗粒物(≥0.22um):无粒径超过0.22um的颗粒,热源含量<0.001Eu/ml。4.6.7内置RO柱、EDI模块和纯水管路紫外灯;EDI模块防结垢设计,无需软化柱或防毒柱;不接受双极RO设计;产水流速恒定,不受环境温度影响。4.6.8水箱:采用食品级聚乙烯或者更优材料,标配水箱紫外杀菌模块和空气过滤器;可连续监控储水液位,并显示在主控屏上,精度≤1%;标配水箱循环管路。4.6.9纯化柱、紫外灯和过滤器有RFID识别芯片,系统可自动识别和监控生产列号、安装日期、更换期限、过水量或剩余寿命。投标时提供监控信息界面的实物照。4.6.10内置TOC检测模块,完全氧化法原理,在线检测超纯水中的可氧化总有机碳含量,检测精度4.6.11主控制器可独立于主机和取水器,全触控和可移动设计;通过控制器可远程控制取水器调节流速和定量取水,可监控机器中泵、阀、紫外灯等的状态或电流,维护和报警信息。各级参数均可设置上下报警限,当设备运行超出报警限时会自动报警。4.6.12独立取水器,可与主机分离10米无线方式与主机通讯连接。4.7荧光细胞计数仪4.7.1储存:128G。4.7.2光源:采用长寿命高亮度LED冷光源,寿命>3万小时。4.7.38英寸LCD液晶显示屏,支持多点触控,无需外接电脑操作。4.7.4镜头:500万像素CMOS4.7.5单次可自动检测样本,通量5个。4.7.6对焦方法:固定焦距,无需手动调焦,避免了人为误差。★4.7.7计数模式:支持明场、台盼蓝染色、AO/PI染色3种计数功能。4.7.8细胞直径可测范围:2-180um,可提供直径范围内样本的计数需求,包括细胞、物理微球等但不局限于以上两种样本。4.7.9明场分析功能下,针对不同直径的样本,可提供5X,6.6X,8X三个光学倍数进行最适测量;■4.7.104.7.11细胞浓度可测范围:1×10~3×10个/mL。上样体积:20uL。4.7.124.7.13检测耗时:台盼蓝计数:时间<20秒,AO/PI荧光计数<50秒。采样方法:自动选取视角、自动拍摄、多视野成像、多视野计数。4.7.14分析结果:稀释比例、细胞活率、总细胞浓度、活细胞浓度、死细胞浓度、总细胞个数、活细胞个数、死细胞个数、平均直径、平均圆度、结团率等参数。4.7.15辅助功能:数据再分析、计算器、细胞标识、CTC图表。图像采集:图像可进行多通道叠加,图像可调节亮度。4.8手持热合仪4.8.1便携方式:一体式设计,无需电池包和连线。手动操作,待机不耗电。4.8.2防溅保护头:热合头前部防水、防溅,保护头可拆卸清洁。★4.8.34.8.4满电热合次数:200次,电量低报警后仍可热合30次以上。亏电操作功能:电池亏电时可以直接插充电器操作,边充电边使用。4.8.5■4.8.6显示方式:OLED显示屏。报警提示方式:声音提示、屏幕显示、机体振动三种同时提醒。14.8.7支持管径范围:最大可支持外径6.2mmPVC管路热合。4.9自动化外泌体收获系统4.9.1触摸屏尺寸:7”TFT。4.9.2分辨率:800×480。★4.9.3系统处理细胞原液上清体积>2L,单批次10L。4.9.4工作原理:切向流多级分离过滤。■4.9.5蠕动泵参数:4.9.5.1转速范围:≤600rpm;4.9.5.2滚轮数量:3;4.9.5.3流量范围:≤1600mL/min。4.9.6压力参数:4.9.6.1测定量程:Obar-2bar;4.9.6.2测定精度:0.25%FS。4.9.7称重参数:4.9.7.1测定量程:0kg-30kg;4.9.7.2灵敏度:1.0~2.0+0.1mv/V;4.9.7.3工作温度:-20°~70°;4.9.7.4允许过负荷:120%FS。4.9.8系统具备压力监测模块、系统具备称重模块。4.9.9系统搭配的耗材配置除菌模块,经过全流程过滤、浓缩,可以轻松得到无菌终产品。4.9.10具有全自动程序:PUR模式、清洗模式,以及手动操作程序:手动模式。4.9.11系统在清洗模式下,可预设工艺参数,一键启动,进行PUR模块的使用前激活和使用后清洗流程。实现自动化的多步骤、多种液体清洗,排空等。4.9.12系统在PUR模式下可以实现外泌体提取的全流程操作,可预设工艺参数,一键启动。涵盖澄清过滤、浓缩过滤、除菌过滤。4.9.13PUR模式下压力检测、称重监测和蠕动泵的联合调控。4.9.14系统可设置三级管理权限、实现审计追踪、操作日志、数据记录、报警记录等。★4.9.15系统具备数据记录功能,操作、报警、数据记录应可查看、导出数据、截图功能,电子数据应为不可修改格式,系统具备中英双语模式。4.9.16系统应可设定不同的运行参数,能自动控制、监测和记录运行参数。4.106通道微型生物反应器4.10.1设备由304不锈钢主机和ABS控制器组成,一个控制器可独立控制4个孔位。4.10.2控制器搭载5.5英寸触摸屏,30°倾角人性化设计;操作快捷灵敏,直观显示运行数据。4.10.3采用电驱动磁力搅拌,结合专用的六通道3D培养器耗材套装,可一次实现6种不同动态培养。4.10.4控制器支持多种自定义的转速-时间程序及孔位关联功能。4.10.5控制程序预设保存八种工艺和六种孔位专属工艺程序,操作便捷。4.10.6六孔位可单独控制或多组合控制。4.10.7每孔位培养容量4-6mL,培养体系小,减少研究阶段的细胞和培养基使用量。4.10.8单个工艺可自由设定模式,恒速、间速、间恒速均可,满足自定义工艺需求。4.10.9支持四个孔位关联功能,实现同步开启/暂停/停止,满足对照组操作需求。4.10.10独立稳定的制动控制系统,稳定性强,转速范围-120rpm~120rpm,控制精度±1rpm,设转速误差<1rpm。■4.10.11反应器整体高度75mm,使用面积0.06m2。4.10.12配备一次性无菌耗材,医用级PS材质,可适配市面上常用的标准六孔板。4.10.13搅拌桨叶与标准六孔板底面空隙1-2mm,为细胞组织提供合理的培养空间。4.10.14特有设计的25mm桨叶直径,搅拌所带的剪切应力刺激细胞的生长和分化,为组织细胞形成功能性提供诱导作用。5兼容性与后续成本:如涉及后续采购需考虑兼容性的,综合考虑全生命周期,是否有必要耗材或配件费用、使用期间能源费、废弃处置费等。6.执行的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附件2配置清单包号:1项目编号:清采招第20240260号(0873-2024HW3L0590)针对本项目,我公司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提供以下配置:1生物安全柜1.1主机1套(共3台不同尺寸)2无菌接管机2.1主机1台3负80超低温冰箱3.1主机1台4全自动动物血液细胞分析仪器4.1主机1台1套4.2专业PC端数据软件4.3装机试剂包1套5核酸蛋白定量仪5.1主机1台5.2基座清洁试剂1套6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6.1制备主机(内置EDI模块,内置TOC在线检测模块)(包含8英寸主控屏1个)1套6.2超纯水智能远程取水器1套6.3纯水智能远程取水器1套6.430L纯水水箱1套(配带有二氧化碳吸附功能的空气过滤器、防溢流装置、液位传感器)6.5水箱紫外杀菌清洁模块1套6.6自来水预过滤装置和预过滤柱1套6.7漏水检测装置1套7荧光细胞计数仪7.1主机1台8手持热合仪8.1主机1台9自动化外泌体收获系统9.1主机1台106通道微型生物反应器10.1主机1台10.2控制器1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安全柜 无菌接管机 负80超低温冰箱 全自动动物血液细胞分析仪器 核酸蛋白定量仪 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 荧光细胞计数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