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 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采购合同公告(西藏自治区体育局2024)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合同公示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XZZB-OB-24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贤
项目联系电话:19143717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 10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老师 189899189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浩贤19143717777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城投翰林苑 3 栋 2 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现对西藏自治区体育局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项目编号XZZB-OB-2415,成交人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公示,合同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为模板自动生成字眼,特此澄清说明,本公示为本项目的合同公示。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4.82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硬件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行政区域
拉萨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3:37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15:30

预算金额
¥64.8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浩贤

项目联系电话
19143717777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 10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老师 18989918965

代理机构名称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城投翰林苑 3 栋 2 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浩贤19143717777

附件:

附件1
ZX-2024-10-038 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服务内容:通过现场调研、考察后,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收集整理甲方单位对信息化系统的需求,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服务,为该项目提供后续招标、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第二条服务范围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服务范围:为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提供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第三条合同金额服务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第四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提交项目初步设计终稿。第五条付款方式:2/121、本合同签订生效且初步设计编制完成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2、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金额合规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受托方出具的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和委托方要求的,委托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价款中包括了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管理费、技术成本费、差旅费、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乙方银行收款信息:名称: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北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10010012010003604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572610G电话:027-87811803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16号和璟国际4-7楼人口第六条服务要求:=1、需求内容:为落实《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体育发展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相关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基础上,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编制《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并提供后续招标、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3/122、编制依据:包括适用于本项目的各类法律法规要求;技术规范、规程、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下达的各种文件、甲方要求及上阶段内容确认,包括:服务合同(含上级指令性设计任务书等文件)及与有关的评审活动的结果、上阶段确认文件等。3、成果形式、数量:《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的纸质文件3份,电子文档1份;其他技术咨询成果按甲方要求提供。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需求文件,协助乙方收集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报告编制。2、在不增加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为乙方项目人员赴现场开展调研查勘工作提供方便。3、甲方认为乙方交付的项目初步设计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可通知乙方修改。乙方需按照要求进行修改,直到甲方认为交付的成果达到相关要求为止。4、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不满足合同时间期限的,提出赶工要求,或增加工作人员的要求等,以确保乙方能按期完成咨询工作。4/12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并交付服务成果。2、乙方交付成果后,应按甲方要求,参加甲方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报告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3、乙方负责向甲方和承建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解答有关方案问题。4、乙方应保证项目初步设计的表现形式和内容符合第六条第2款的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要求的项目初步设计,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经其书面同意后做出修改。5、乙方应根据甲方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或批准意见,及时对项目初步设计做相应地修改、补充调整。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初步设计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初步设计服务的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8、未尽之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9、乙方应当委派有资质、能力、经验的足够数量人员开展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10、乙方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12、乙方的编制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所引5/12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责任,乙方为本项目所完成的编制成果的所有权、知识产权都归甲方。第九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使用权归甲方所有。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造成第三方索赔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妥善解决相关纠纷,由此导致甲方先行赔偿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若最终导致甲方无法使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2、乙方提供的全部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甲方享有,甲方可独立排他使用,乙方无权干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外透露、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另作他用。第十条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时,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和可能拖延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6/12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若甲方同意延期的,双方应形成书面补充协议。2、除了甲方的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当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甲方可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直至完成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误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费用,且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3、如果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直至将应付款付给乙方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4、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质量或提供的技术服务质量达不到委托方验收要求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无偿采取更换、修改等补救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受托方自行承担。若受托方拒绝或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7/125、受托方提交的报告未通过委托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或上级部门审批的,乙方应当免费返工重做,如逾期的,按照本条约定处理;返工重做超过2次仍无法通过委托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以及上级部门审批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6、受托方违反保密约定,故意、过错或过失泄密的,除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密行为,减小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委托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所受损失的,受托方还应按照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予以赔偿。同时委托方还有权根据泄密造成损失的大小,选择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委托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拒绝支付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7、受托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其他咨询服务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自合同款中扣除5%的费用作为违约金;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第十一条保密:1、乙方对甲方资料,以及乙方依据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8/12将甲方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甲方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甲方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在完成咨询设计服务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五日内,将相应甲方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3、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三年内持续有效。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及解决争议的方式1、项目终止或变更合同须基于合理的理由,并得到合约双方的同意。2、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9/12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或具体项目设计服务合同义务时,受影响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通知其他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具体项目设计服务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或具体项目设计服务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或具体项目设计服务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第十四条通知及送达1、双方承诺本合同所载各方通讯地址(住所地)通讯电话等信息均为真实有效,且通讯地址为本合同所涉各类通知、函件等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履约过程中,任何一方需变更通讯方式的,应提前合理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反之视为未变更。2、本合同所载各方通讯地址、通讯电话同时适用于未来双方间可能发生的诉讼等争议解决阶段(包括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应诉通知、传票、裁判文书等各类诉讼及仲裁文书的有效送10/12达地址。3、本合同未载明或所载各方通讯方式不明的,上列送达事项的送达地址以受送达人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身份证信息)为准。4、凡涉及上列送达事项的,送达方式可选择直接送达、邮寄送达、通过发出短信(彩信)、微信(语音、文字)等即时通讯方式进行送达,除此外,送达人也有权通过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地张贴送达文书的方式进行送达。5、送达采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的,以邮政部门确认的收件日期作为送达日期;通过短信、微信等即时通讯方式送达的,短信、微信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因受送达人在本合同所载通讯方式或联系人信息不准确、通讯方式变更而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送达文书未实际送达对方的,送达文书被签收(无论被何人签收)或被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第十五条附则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合同与附件之间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本合同合计12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11712(签字盖章页,以下无正文)乙方(盖章)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体育局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Y签订日期:2020年6月7日签订日期:202年6月7日COI1112/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 全民健身数字服务平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