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升级、链路租赁及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宜昌市夷陵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20241227
二、合同名称:东方大道、东城路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升级、链路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41227
四、项目名称:东方大道、东城路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升级、链路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夷陵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本级
2、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夷陵国际
3、联系方式:7203005
4、供应商(乙方):湖北正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夷陵区
6、联系方式:0717-69406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视频监控设备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台
4、主要标的单价:3223190元
5、合同金额:322.31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26日至2027年12月25日;履约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4-0123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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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大道、东城路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升级、链路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合同.doc
东方大道、东城路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升级、链路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宜昌市夷陵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下称甲方)单位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4供应商:湖北正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单位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5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按照东方大道、东城路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升级、链路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要求及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及运维服务:详见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附件清单。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写):叁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元整,(小写:3223190.00元,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价格、运输费、无线基站设备电费、装卸费用、运输损失费用、安装费、检测费、税费、售后服务、维护费等所有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含项目内采购的设备三年运维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开票方式:设备总报价(含税)开票税率13%2352070元运维报价(含税)开票税率6%871120元总报价3223190元3223190元第1页共8页注:严格按照上述相关税率执行;若国家税率进行调整,则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最新有效的税率执行。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2)技术规格响应;(3)投标承诺;(4)服务承诺;(5)中标通知书;(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相关约定进行项目验收,并支付乙方项目款项,保证乙方的相关权益。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实施,若因甲方无法及时确定设备点位造成的项目整体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应提供本次所投产品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货物及相关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所有货物在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投标文件承诺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指标要求。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乙方必须向用户方提供本次投标文件所投产品详细的安装和维护服务全部内容。若本项目采购产品的配置或要求等方面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本项目甲方同意后付诸实施。乙方须协助甲方做好对本次所采购的全部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保修单等)的验收工作。第2页共8页如商检或测试中如发现货物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将被看作产品性能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乙方应负责在该项目验收时将货物的全部有关说明书、原厂家使用手册、技术文件、验收报告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甲方。如果因为乙方生产能力不足、货物存在技术问题而延误供货期,乙方应负责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进行经济赔偿。2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技术队伍,按照整体设计方案及相关施工组织计划进行项目实施、验收。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附件清单供货,若出现不可抗拒等因素(如厂家停产、商业贸易战、洪涝风暴自然灾害)造成的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供货的,须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更换同档次的设备产品并适当延长工期。第六条货物运输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运输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供货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3、安装调试要求:乙方应负责此次所采购产品的运输、提货、交货、安装等,并配合甲方做好到货时的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均应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并通过甲方确认的技术指标。4、验收方式料口E货物验收:甲方将即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测验收,若所有产品质量合格,甲方N将出具验收人员签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书面验收报告;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将不出具验收报告并拒收产品,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上菜合的争议,即将产品送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系统验收:乙方完成项目建设及调试,即可提交甲方进行初验;待整个项目全部完成初验后,乙方出具终验申请报告。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具备满足要求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能为甲方提供面对面的维修和紧急响应服务。第3页共8页从该项目验收之日起,乙方提供三年的设备运维服务、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在项目运维期间,如果发现任何属于乙方和原厂责任的缺陷,乙方、原厂或其指定的售后服务商须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如有任何部件需退回进行修理或更换,乙方、原厂或其指定的售后服务商须承担所有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的运输费及保险费)。项目运维期内,如发生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配件损坏需更换或修理,同时该配件的运维期限相应延长。若货物到达现场经测试、验收,未达到招标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或退货。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乙方必须制定可行的培训方案,并按方案完成培训工作。自货物开始使用之日起,乙方及其提供货物生产厂商应向甲方提供包括热线技术指导、现场故障排除、故障货物维修等各种技术服务。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或在运维期内服务响应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第九条合同价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货款支付方式:本项目签订合同生效后,乙方按合同清单备货、组织施工,本合同项目全部实施完毕终验、项目资料齐备后,甲方分3年平均支付项目款,合计人民币:1074396.66元(大写:壹佰零柒万肆仟叁佰玖拾陆元陆角陆分)。乙方申请项目款须向甲方提供对应的同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接入的通信设备应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2、甲方负责提供所有设备的安装场所,用于放置甲方的设备及乙方网络接入设备,安装地点周边应具备必要的电源接口。3、项目运维服务期内,因非质量原因产生的监控设备损毁,如人为损坏或被盗等,甲方应积极协助调查,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在乙方施工的过程中,甲方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的权利,有对乙方选用的设备进行验收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对选用设备提供进货渠道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权利,有权对乙方工程施工及系统维护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5、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全部的机房设备和监控前端设备安装位置,且不得随意变动。如确实需要迁移变动,须由甲乙双方确认同意,并由甲方提供相应第4页共8页的书面签字盖章材料后交乙方施工,所产生的合同外费用由甲方支付。如迁移变动发生在工程施工期间,应相应延长施工时限。6、甲方负责协调交警、城管、绿化等相关主管部门,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车辆违停、道路及绿化带开挖等事项给予支持、协调、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7、甲方负责对年度运维服务进行考核,对乙方提交的运维报告进行审核,运维服务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因维护不到位造成的图像和视频丢失、模糊进行经济处罚,处罚依据根据不在线时长统计。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本项目工程设备包括监控平台软硬件、前端硬件设备等。(1)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设计方案规定的设备品牌型号及配备要求选型、配置。涉及到标书中未提到的设备型号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决定。(2)乙方建设的本系统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2、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的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确保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正常开展。3、项目建设内,乙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护。4、乙方应按约定做好系统运维工作,履行维护维修义务。(1)乙方对所有设备及线路制定日常巡检计划,并在每月、每季度例行检查运维情况,主要检查各设备运行状况和网络状况,及时做好设备清洁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第三方合同、技术档案、维护资料及台账,第三方合同应及时移交甲方备案存档。5、建设及运维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设及运维实施方案,确保系统运行状况良好。(1)前端设备(摄像机、显示屏等)出现故障,需及时提供备件,并在【1】个工作日.内更换。(2)监控前端电源、光纤以及监控线缆、接头出现故障,在【1】工作日内恢复。(3)视频监控、卡口及交通信号指标灯系统出现故障,在【1】日内恢复,并提供备用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4)乙方接到甲方维修维护电话或书面通知,正常工作时间,乙方必须在【0.5】个小时内响应;非工作时间,乙方必须在【1】个小时内响应。故障点在夷陵区小溪塔城区内的,乙方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第5页共8页(5)乙方必须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对一般故障必须当日排除,较复杂故障【3】日内排除。(6)甲方因应用需要须调整前端监控点的角度,乙方必须在【4】个小时内响应,【1】日内完成,新增或拆除监控点的,由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签字盖章材料后交乙方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7)乙方负责监控系统及数据的信息安全与保密,保证系统不受外界非法入侵、非法删除和非法修改存储拷贝数据。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数据资料被泄密或被破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8)乙方应按照运维实施方案,配齐设备备件、维护车辆及必备的维护工具。(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合甲方的监督和设备检验,为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0)乙方应无条件协调厂家配合做好视频监控云平台和全省大华平台对接,涉及机要涉密权限信息乙方不得参与。(11)乙方向甲方提供故障申告电话(维护人员电话),每天24小时受理甲方的故障申告。如遇监控片区停电,且无备用电源,不受上述时限限制。(12)备品备件及零星辅材:项目每年验收后经考核合格支付项目款项,备品备件及零星辅材中上述运维服务周期为3年。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合同价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内容,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乙方所交付的内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用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4、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本条第3项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5%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6页共8页6、本着甲乙双方友好合作的原则,因特殊客观原因(如停电、市政施工导致链路设备损坏、交通事故等)导致乙方运维服务的点位不在线的,甲方对乙方每年的考核进行酌情处理。7、乙方在承担上述4-6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保密约定【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资料和信息。】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质量进行鉴定。符合相应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宜昌)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茶2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A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工章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并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签订补充合同。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5、投标文件设备清单附后。第7页共8页1甲方(甲方):(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万招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717-694068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铁路坝支行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55号年12月26日日期:2024年日期:2024年12月26日章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升级、链路租赁及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