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南院附属采购合同公告(正阳县机关事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正阳竞谈-2024-147-A

二、合同名称:正阳县机关事务中心产业集聚区南院附属项目

三、项目编号:正阳竞谈-2024-147

四、项目名称:正阳县机关事务中心产业集聚区南院附属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正阳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正阳县产业集聚区6楼

联系人:潘孟临

联系方式:03968966098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泰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熊寨镇人民政府西侧50米

联系人:薛恩展

联系方式:186396139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676802.93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地点:产业集聚区南院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李耿
豫24111122930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7日

合同.pdf

I政府采购合同发包人(全称)正阳县机关事务中心:-正阳县机关事务中心/承包人(全称):河南省泰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正阳县机关事务中心产业集聚区南院附属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正阳县机关事务中心产业集聚区南院附属项目2.工程地点:产业集聚区南院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工程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2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柒万陆仟捌佰零贰元玖角叁分(¥1676802.93元);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40%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100%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耿执业证书信息:豫2411112293021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竞争性谈判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2月1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正阳县机关事务中心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12月16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我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公章承包人(公章)-6S法定代表人或其秀拓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集聚区南院附属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