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合同公告(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



公告内容: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仲恺高新区2023年至2025年发布征地预公告的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4】020号

二、合同名称

仲恺高新区2023年至2025年发布征地预公告的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4】020号

四、项目名称

仲恺高新区2023年至2025年发布征地预公告的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人才大厦
联系方式:0752-3271625
供应商(乙方): 广东翰华资产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7号中惠国际大厦1单元7层01、02号
联系方式:0752-26206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仲恺高新区2023年至2025年发布征地预公告的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项目(包组2)
1(项)
2,500,000.00
2,500,000.00

合同金额: 2,50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伍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07日
履约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年12月27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341-2024-01540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4】020号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2023年至2025年发布征地预公告的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包组2)签约地点:广东惠州签约日期:2024年10月8日甲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乙方:广东翰华资产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仲恺高新区2023年至2025年发布征地预公告的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项目(包组2)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20240018同20240018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元)二、中标下浮率本项目中标成交下浮率为15%。三、服务范围本合同服务范围指仲恺高新区2023年至2025年发布征地预公告的征L001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服务期2年,服务期届满或总评估费用已满合同总金额的,合同自动终止,各项目的评估服务关系也自动终止,剩余未完成评估服务采购工作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四、执行技术标准执行的技术要求根据但不限于以下政策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4月21日,国务院第132次会议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2024001820240018x服务合同20240018dzx服务(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8日发布并实施);山肥(8)《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9)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2008);(10)*******《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11)《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1日通过,8月1日起施行);(1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粤国土资信访发[2012]2号);(1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部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咀(1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粤府国办[2019]11号);(16)《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17)《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69号);(18)《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19)《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23]8号);(20)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惠府[2021]27号);2400182024001(21)《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号);(22)《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惠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4]1号);(23)《关于印发的通1240018知》(惠平安办发[2024]1号);务(24)《关于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1]402号);(25)《风险管理指南》(GB/T24353-2022);(26)《风险管理术语》(GB/T23694-2013);(27)《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27921-2023)(28)《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T/CNAEC0506-2023);(29)其他相关文件。如遇相关政策文件修改调整,按新出台政策标准执行。024001820240018202400185交服务dzx服务五、付款方式1、计费标准(1)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收费标准,按照单价控制的方式计算,控制单价详见下表: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准费用标准级别项目规模单宗收费标准1简易评估程序1万元/宗2征地面积≤50亩5万元/宗350亩7万元/宗4100亩12万元/宗5200亩18万元/宗6300亩24万元/宗7征地面积>500亩30万元/宗注:对已完成征地协议签订按照简易程序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每宗地1万元计费;(2)本项目服务费用根据以上计费标准,再按下浮15%(下浮率以中标人投标时报出的下浮率为准)计价结算,即结算费用=[单项工作量×对应单价×(1-下浮率)]。2、结算方式(1)评估费用每3个月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已完成的工作量清单及相关付款资料,经甲方确认后,由甲地方报财政等相关部门审定后一次性支付。(2)费用支付以财政支付部门核拨时间为准,甲方积极为乙方办理付款手续。考虑到财政拨付的特殊性,乙方表示谅解,并承诺不向甲方追究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3、乙方收款账号开户名称:广东翰华资产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银行帐号:200802640920007016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桥东支行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单宗业务实际要求对服务内容、服务时限、费用进行调整;4、根据乙方工作需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5、对乙方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领勘或协调评估过程中产生的问题;6、履行财政审批程序,按合同条款要求支付服务费用;7、在更改服务内容、服务时限、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双方达成共识。(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3、在履行本合同书约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服务工作并按时提交工作成果;4、确保项目负责人及派出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其中派出人员如确需更改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且在合同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得超过投标文件填报派出人员总数的30%,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形式泄漏给第三方;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有效期限制,为永久有效;6、乙方针对每宗业务的评估工作必须安排至少4名评估专业人员(含2名评估师)全程参与,跟踪服务进度,负责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撰写报告等过程;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于1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到甲方办公地点完成相关手续办理;8、乙方必须在接到齐全评估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评估工作,形成《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交付甲方;9、《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评审后将出具审核意见,乙方在接到审核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相关修改并出具最终的《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表格式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外);10、乙方须派驻1名工作人员长期驻场甲方办公地点,负责专责对接、跟进本公司评估业务事宜,并接受分局业务科室的其他相关工作安排;1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七、服务期监管规章服务期间内,乙方需服从甲方的日常监管,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人员安排情况、响应及时性、评估规范性、复评整改次数、报告规范性以及用户满意度等方面定期进行考核。1、考核规则考核周期为每3个月一次,在下一考核周期的第一个月15日前完成。考核得分≤90分时将进行罚款;考核得分≤60分时视为考核不达标“情节严重”情况,将予以警告处理,出现两次及以上的警告,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2、罚款核算及计收方式乙方季度考核得分≤90分的,罚款金额按以下公式核定:乙方考核当季度结算金额*(1-考核当季度得分/100),并在该季度付款是予以扣除。3、执行的考核评分表如下:序号评分标准扣分1在惠州市设置服务场所,不符合扣20分2服务由评估公司自己的专业人员承担,不得分包。不符合扣20分3服务团队人数不得少于19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3人,派出人员15人,人员与投标文件中要求的一致。不符合扣20分4针对每宗业务的评估工作必须安排至少4名评估专业人员(含2名评估师)全程参与。不满足扣20分5派驻1名工作人员长期驻场。不满足扣20分6派驻人员服从相关业务科室的相关工作安排,考勤达标。派驻人员的工作被相关业务科室投诉一次扣1分,考勤不达标一次扣0.5分7在接到委托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前往相关业务科室领取委托资料。超时1次扣2分8在接到齐全评估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评估工作,形成《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超时1次扣2分9《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评审后将出具审核意见,中标人在接到审核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相关修改并出具最终的《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表格式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外)。超时1次扣2分10项目紧急情况时,需安排人手加班。未及时响应的,每次扣10分;及时响应了但配合完成度不好的,每次扣5分11报告编制成果一式二份,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提供,报告需提供专家评审意见(表格式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外)。不符合要求的,1次扣5分12征地与储备中心满意度评价。不满意即扣10分13对采购人的合理投诉,需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不满足一次扣2分14报告质量达标。如因报告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或政府遭受损失的,发生1次扣40分15不得发生泄密事件。发生1次扣40分16不得向项目利益相关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发生1次扣40分扣分合计扣分合计季度考核得分合计(100分一扣分合计)季度考核得分合计(100分一扣分合计)八、知识产权产权归属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乙方所用的任何技术、软件、设备、文章及音像作品等方面因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有关费用。2、乙方应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应保障文件资料中涉及发包人自身拥有的专利知识产权不因为乙方自己的疏忽而遭损害。若由于乙方的责任或其工作人员的不正当行为造成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侵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九、保密条款1、乙方对在本项目开展前期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乙方开展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以及项目完成后产生的的所有表格、矢量数据、影像数据、合同、报告、文档等内容应承担保密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项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及敏感信息;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内容,同样应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项目相关资料、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改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其它事宜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乙方地址、电话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事宜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0024001124001;撷产甲方(盖章惠州希自然资源局乙方(盖章):广东翰华资产与土地EE仲恺高新技术产开发区分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通代表:代表:H0签订日期:2024410签订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240018)2400180240018tdzxl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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