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采购合同公告(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2024)



孟关、桐木岭及蔡冲污水项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合同公示

孟关、桐木岭及蔡冲污水项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P5201112024000DKF001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GZDSX-2024-X011

四、项目名称:
孟关、桐木岭及蔡冲污水项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地址:
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水务管理局
联系方式:
13984050115
供应商(乙方):
贵州创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龚家寨维修平台院内
联系方式:
1878510531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
孟关、桐木岭及蔡冲污水项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
数量:
1
单价(元):
1029000

2.合同金额:
102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附件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合同附件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合同协议书.pdf
专用合同条款:

孟关、桐木岭及蔡冲污水项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项目.pdf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人: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供应商:贵州创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孟关、桐木岭及蔡冲污水项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项目序列号:P5201112024000DKF1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5日2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供应商(简称乙方):贵州创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孟关、桐木岭及蔡冲污水项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项目(项目序列号号:P5201112024000DKF)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孟关、桐木岭及蔡冲污水项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2、项目序列号:P5201112024000DKF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孟关、桐木岭及蔡冲污水项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对孟关红星村污水提升泵站、孟关上板村污水提升4泵站、孟关汽配城污水提升泵站、桐木岭污水提升泵站、蔡冲污水提升泵站、南部污水提升泵站、桐木岭保障房污水提升泵站、亚泰学院污水提升泵站进行运行维护。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第一节技术要求。5、项目地点:项目实施地点。二、服务期限本合同从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5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玖千元整(小写¥1029000.00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0.00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6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2月25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水务管理局)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详见合同附件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7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011100942052XJ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龚家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水寨维修平台院内务管理局邮政编码:550000邮政编码:55002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785105313电话:13984050115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开户银行:司铝城支行账号:0104001600000881账号:10920123670000129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质量要求2.1本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类别的相关质量验10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有关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第3条服务验收3.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项目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项目成果交给采购人。3.2.采购人或者采购人的最终用户应当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阶段验收,并出具阶段验收证明/书,以此作为付款阶段的凭证。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第4条质量保证4.1合同当事人应根据服务的功能、用途、特点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单独约定质量保证的期限、范围等。4.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可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4.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6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12除招标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3条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14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5孟关、桐木岭及蔡冲污水项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合同书水务甲方:贵阳市花溪区永务管理局乙方:贵州创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时间:二0二四年十二月1甲方委托贵阳市花溪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孟关、桐木岭及蔡冲污水项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项目》进行采购,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贵州创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项目名称:孟关、桐木岭及蔡冲污水项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项目。合同金额:人民币¥1029000.00元(大写:壹佰零贰万玖仟元整),该金额含税、管理费、设备维护费、电费,人工费用等乙方运行管理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约定费用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二、付款方式及期限(一)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实行按季度考核拨付方式。1.绩效考核主体付款方式为每季度付款一次。甲方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参照考核管理规定完成该季度的考核、付款工作。记考核评分为“X”,当95≤X≤100时,支付该季度运营维护费用的100%;当85≤X用的90%;当60≤X2核得分的百分比;当X费用,乙方按考核意见整改后重新进行评分,并按评分结果确定支付比例。2.乙方在绩效考核工作中承担以下职责:(1)提供工程绩效考核所需的有关资料;(2)提供运行维护年度单位财务报表或第三方提供的审计报告;(3)配合绩效考核小组开展项目现场考察。3.绩效考核层次本项目绩效考核评价主要对项目运行阶段绩效考核,重点对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以绩效考核作为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的依据,同时通过绩效考核加强项目运营的监管,甲方的日常监督检查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华4.考核时间尽一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提升泵站8座:花溪区红星村提正E水泵站、孟关上板村污水泵站、孟关汽配城污水泵站、桐木岭污水泵站、南部污水厂泵站、桐木岭保障房泵站、蔡冲污水泵站、亚泰学院污水泵站)开始运营的首月起算,按季度进行考核。5.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运行、维护管理质量、03和公众满意度等。如果本合同签订后,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发生变化,则《绩效考核指标》相应调整,以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6.绩效评价方法运营期按季度考核,于每个运行季度结束后进行考核,按选择的指标采用绩效评价标准得出维护期绩效考核分。序号考核内容考核要点分值备注1基础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培训、财务等制度并落实到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24小时值守等。102运行管理设备运行及维修记录填写规范;值班值守记录填写真实准确;年度运行报告详实等。203设施设备建筑物保养良好;设备运行状态平稳;仪器仪表准确灵敏等。204。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安全培训有效果;有水量突变,重要设备故障等应急预案等。205日常运营电费及时缴纳、管网维护到位,无淤积及渗漏;泵站运行良好,无污水外溢情况发生;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并达标;出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等。20乙方只负责提升泵站内部管网;其他管网由甲方负责。6厂容厂貌厂区环境于净整洁、职工着装统一等。1017.绩效奖惩机制4A: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费根据当期绩效考核评分结果按以下比例进行支付:绩效考核评分支付比例95≤X≤100100%85≤X90%60≤X运营维护费用×考核得分的百分比X不予支付该季度运营维护费用,运营维护B:考核结果及时间要求每一运行季度结束后,乙方将上一季度的月污水处理量及相关佐证资料提交给甲方,甲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一季度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C:支付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运行服务费用。技8.绩效报告编制绩效报告是绩效评价系统的输出信息,每次考核后均应以正式书面绩效报告的形式呈现绩效考核结果。A9.反馈机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水平和效益。三、服务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5日。2.服务地点:项目实施地点。5四、服务要求:1.服务范围①8个泵站的运营管理、淤泥废渣清运及相关的污水管道疏通(提升泵站内部管路)、泵站运行产生的电费等。②负责8个泵站机械设备运行、日常维护以及汛期应急抢修,周围环境的清扫及保洁,站内淤泥、废渣清运。并负责工作期间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设备防护安全承担责任。③对8个泵站设备运行现有状况进行全面清理。对设施、设备作全面了解,对运行参数进行摸底,对泵送能力及运行成本等进行核算,制定运营维护管理手册,做好工作记录及台账。2.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技执行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文件及甲方要求。五、相关权利及义务号31.合同期满后,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设施和服务内容有权拒绝接收,视为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约定追究违约责任。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内容或标准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视为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约定追究违约责任。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在甲方付6款前,乙方应当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并审核通过后7工作日即安排付款。如因乙方未提供有效发票导致甲方延迟支付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甲方对乙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5.乙方在接收、运行、维修维护相关设施设备过程中,在不影响整体运行效果的情况下,可以对原有设施设备进行改动、更换、维修,但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接收、擅自停止运行、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行为。6.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约定,如有违约,有限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服务内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除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还将视情况在中断服务每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停运的,甲方有权7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一个运行年内出现暂停持续5日或累计达15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4.如乙方一年内考核分数低于60分(不含本数)累计达2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5.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人出现安全、财产损害的,该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乙方应当对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保证金扣除后乙方应当及时将保证金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在应付FⅢ款项中进行扣除。36.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条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老扣除每季度应付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扣除达到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到的全部款项,且不予退还保证金。7.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8.本合同项下“甲方损失”是指除法律规定外,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产生的赔偿金、案件受理费、公告费、8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和差旅费等。七、不可抗力1.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2.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履约期届满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八、争议解决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凡因本合同引起或有关的一起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贵阳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九、其它1.各泵站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如出现不限于以下客观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需进行重置或大修时,费用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2.日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为提升工作效率、降低能耗、改善设计缺陷等,可能会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如需进行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时,由运行方提出升级改造的可行性方案,交送业主方进行审批,若业主方同意进行升级改造,产生费用由业主方支付。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执肆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5.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谈判记录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技保科大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新科L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一美日期:2024年12月25日日期:2024年12月25日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电话:电话: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维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