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交通信号设备 棚户区采购合同公告(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
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平安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东环路提质工程交通信号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E4511002871002603001001)合同公告
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平安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东环路提质工程交通信号设备购置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603001001 )合同公告
一、采购 项目名称: 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平安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东环路提质工程交通信号设备购置
二、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603001001
三、 甲方(采购人):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成交供应商): 广西旺达建工有限公司
四、 合同金额: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元整( ¥1282585.00)
五、 附件:(合同文本电子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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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项目合同合同名称: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平安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东环路提质工程交通信号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E4511002871002603001001签订合同地点:贺州市平桂区签订合同时间:2024年12月2日第一节合同协议书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平安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东环路提质工程交通信号设备购置(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广西旺达建工有限公司(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项目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术偏离表;(4)专用合同条款;1(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投标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0)其他《项目合同》文件。2.上述《项目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项目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项目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元整(¥1282585.00);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提供《项目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项目合同》价款。肆份。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捌份,《项目合同》双方各执7.《项目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名称(全称):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盖章)卖方名称(全称):广西旺达建工有限公司(盖章)投资有限公司创彭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印福4511020037106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2日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交通信号设备 棚户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