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专项评价报告编制采购合同公告(繁峙县水利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12590546120241601

二、合同名称: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9242024CCS00105
四、项目名称: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繁峙县水利局
地 址:繁峙县繁城镇永丰街108号
联系方式:15110507025
供应商(乙方):山西万水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19号1幢B座16层1616号
联系方式:1551381832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65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山西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服务时间:90日历天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山西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合同金额(元):465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pdf
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合同(11N12590546120241601).pdf

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编制合同工程名称: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工程地点繁峙县合同编号:资质等级:乙级发包人:繁峙县水利局承包人:山西万水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4日发包人:繁峙县水利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山西万水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工程地点为山西省繁峙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第二条编制依据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太原市万2.3乙方采用的主要编制标准:交通锁(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141000合同(2)《防洪标准》(GB50201-2014);(3)《河道演变勘测调查规范》(SL383-2007);(4)《水文调查规范》(SL196-2015);(5)《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6)《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7)《山西省水文计算手册》(2011年版山西省水利厅编著)。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1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岐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甲方要求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及编制内容4.1名称: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4.2设计内容:对繁峙县大保水库进行防洪评价通过查明工程建设地域的水文、气象、地质条件,评价工程是否对河势稳定及冲淤产生影响,以及影响的方式和途径,并就此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明确治理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决策部门、工程设计、环境管理等提出科学依据,切实保证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文件资料5.1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5.2甲方向乙方提交评价所需基础资料及文件。第六条履行期限、方式拍林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1850履行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告编制。正式报告形成后,乙方交付甲方正式报告6份。第七条费用7.1根据中标通知书,本工程的设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陆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465600元。7.2付款方式2双方签订合同后,工作开展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人民币:玖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小写:93120.0元),剩余款项随工程进度逐步支付。第八条双方责任8.1甲方责任8.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付报告编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报告编制的时间。8.1.2甲方变更委托报告编制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8.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8.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报告时,须征得乙区1大18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8.2乙方责任8.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报告编制,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报告编制(出现8.1.1、8.1.2、8.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38.2.2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8.2.3乙方交付报告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第九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仲裁本报告编制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批复为止。11.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玖份,甲方陆份,乙方叁份。11.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4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7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以下空白)5(本页无正文)发包人:繁峙县水利局承包人:山西万水水利勘测设计咨地址:太原市互构林区迎西大街11询有限公司行太原河西支帐号:1410006850181602邮编:0300合同专用(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分行河西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1410006850181602234216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编制合同工程名称: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工程地点:,繁峙县合同编号:资质等级:,乙级发包人:,繁峙县水利局承包人:山西万水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工程地点:繁峙县合同编号:资质等级:乙级发包人:繁峙县水利局承包人:山西万水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发包人:繁峙县水利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山西万水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工程地点为山西省繁峙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第二条编制依据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乙方采用的主要编制标准:(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2)《防洪标准》(GB50201-2014);(3)《河道演变勘测调查规范》(SL383-2007);(4)《水文调查规范》(SL196-2015);(5)《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6)《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7)《山西省水文计算手册》(2011年版山西省水利厅编著)。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岐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甲方要求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及编制内容4.1名称:山西省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防洪专项评价报告4.2设计内容:对繁峙县大保水库进行防洪评价通过查明工程建设地域的水文、气象、地质条件,评价工程是否对河势稳定及冲淤产生影响,以及影响的方式和途径,并就此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明确治理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决策部门、工程设计、环境管理等提出科学依据,切实保证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文件资料5.1繁峙县大保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5.2甲方向乙方提交评价所需基础资料及文件。第六条履行期限、方式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履行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告编制。正式报告形成后,乙方交付甲方正式报告6份。第七条费用7.1根据中标通知书,本工程的设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陆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465600元。7.2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工作开展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人民币:玖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小写:93120.0元),剩余款项随工程进度逐步支付。第八条双方责任8.1甲方责任8.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付报告编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报告编制的时间。8.1.2甲方变更委托报告编制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8.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8.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报告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8.2乙方责任8.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报告编制,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报告编制(出现8.1.1、8.1.2、8.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8.2.2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8.2.3乙方交付报告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第九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仲裁本报告编制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批复为止。11.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玖份,甲方陆份,乙方叁份。11.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7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以下空白)(本页无正文)发包人:繁峙县水利局,承包人:山西万水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分行河西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14100068501816022342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分行河西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1410006850181602234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专项评价报告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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