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物资采购合同公告(建始县景阳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20241226
二、合同名称:景阳镇2024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422822-2024-00995
四、项目名称:景阳镇2024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建始县景阳镇人民政府本级
2、地址:景阳镇革塘坝社区
3、联系方式:15072994298
4、供应商(乙方):建始县景阳镇旺家综合商行
5、地址:建始县景阳集镇景阳大道19号
6、联系方式:134030203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1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55.58元
5、合同金额:0.00555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3月31日;履约地点:景阳镇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2-2024-0099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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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阳镇2024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生产物资采购项目合同.pdf

项目实施合同甲方:景阳镇人民政府乙方:建始县景阳镇旺家综合商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条款:、实施项目及规模:1.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2-2024-009952.采购项目编号:HBKH-[241120]-ZB-02043.采购项目名称:景阳镇2024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4.合同金额:55.58万元5.项目要求:(复合肥(N、P、K含量各15%、不含氯化钾)100吨;农药(广谱性低残留杀菌剂噻菌铜有效成分含量20%30g/包、杀虫剂阿维菌素有效成分含量5%100g/瓶为一套)4000套;兴隆寺村梨、柑橘柚水果蜗牛及其他病虫害预防与防治药剂(梨树:三铜有效成分含量25%100g/包、氟硅唑有效成分含量400g/L50g/瓶为一套,计1600套,防治面积600亩;矿物油有效成分含量95%500g/瓶、螺虫乙酯有效成分含量22.4%20ml/包为一套,计1600套,防治面积1000亩)3200套(购买技术服务、社会化服务等)二、实施时间: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3月31日,工期95天。三、实施要求: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物资采购需求的数量及标准保质保量的从具有正规合格资质的供货方采购物资,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者检测证明。2、乙方运输物资到各村(社区)中心点,由镇农技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协助负责组织发放,建立台账,收集影像资料,规范整理相关档案资料。3、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实施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四、项目管理与检查验收:1、甲方加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农技中心负责技术指导,村支两委及尖刀班负责协助各项措施落实并做好现场管理。2、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期。3、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4、甲方组建验收小组采取抽查的办法对项目进行验收。五、资金兑现:项目按要求实施完毕,经乙方申请,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资金。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有利项目实施的原则进行协商,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帐一份,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乙方签章:甲方签章:法人或授权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2024年1月26签订时间:2024.12.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物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