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用车 小型客车采购合同公告(南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



一、合同编号:南阳政采谈判-2024-18-A

二、合同名称:南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用车(新能源)项目

三、项目编号:南阳政采谈判-2024-18

四、项目名称:南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用车(新能源)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南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独山大道519号

联系人:李娜

联系方式:63032010

2.供应商(乙方):河南鼎腾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百里奚街道信臣路与北京大

联系人:赵杰磊

联系方式:185377863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936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产品的交货期限3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小型客车(集采品目)
大通
SH6486N1PHEV
8
117,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8日

执法支队行政执法用车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南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供应商(乙方):河南鼎腾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经南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批准,采用方式由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依法组织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将南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用车(新能源)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可附表,如附表必须加盖公章)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MIFA5PLUGIN大通牌、SH6486N1PHEV型插电式混合动力多用途乘用车辆8117000.00936000.00合同总价款(大小写):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936000.00元合同总价款(大小写):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936000.00元合同总价款(大小写):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936000.00元合同总价款(大小写):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936000.00元合同总价款(大小写):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936000.00元合同总价款(大小写):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936000.00元合同总价款(大小写):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936000.00元第三条购车价款及其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车辆的购买价款(人民币)按照以下原则计算:(1)购车总价款=中标单价*数量。(2)本合同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标的物购买单价为【117000.00】元/台,即本合同项下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总价款为:【936000.00】元(大写:玖拾叁万陆仟元)。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1)乙方送货上门;(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2.到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3.产品的交货期限3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第五条付款条件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里方先预付乙方全部车款的75%,待甲方组织人员完成验车后,乙方按照每台标的物对应的单价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再完成支付剩下25%。乙方收款明细单位:河南鼎腾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张衡中路支行账号:41050175865300000755第六条验收方法乙方安装调试后,在1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标准;验收合格的,验收书作为支付余款的重要依据。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书面报告市采购办。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3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八条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1)保修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整车质保三年或八万公里,电机电控八年或者15万公里,保修期从货物发票开具之日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如果在保修期间内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2)维修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投标另有承诺的除外)。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10%,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设备安装和提供服务,甲方将对其课以罚款,罚款应从货款中扣除,罚款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款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1%违约金。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本项目没有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第十三条转让与分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第十四条其他。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1,2)项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南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由乙方报送市采购中心一份;由甲方报送市采购办一份。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发的一切问题,其后果和责任自负。供货商(乙方)业有经地址:法定代表人1H法定代表人:三国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旧电话:电话:日期: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行政执法用车 小型客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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