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工会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2024)



一、合同编号: NMGSLXFZD-2024-0108-A01
二、合同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工会定点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NMGSLXFZD-2024-0108-A01
四、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工会定点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 路33号
联系方式:0471-4162211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石西路南街民族用品厂院内西楼5 单元2层南户
联系方式:156047125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工会定点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提供产品为市场价格折扣9.3折,应参照本地大型市场的市场价格进行供货,确 定供应商的供货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主要标的数量:交付数量以实际通知单为准
主要标的单价:1060200
合同金额: 106.0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交货地点及联系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院 内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工会定点.pdf

工会定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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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NMGSLXFZD-2024-0108-A01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工会定点采购项目合同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工会定点采购项目合同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一标的物二.标的物包装三标的物运输P四.标的物交付五.质量保证六.验收七.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八.合同履行期限九.双方的权利义务十履约保证十一不可抗力十二.合同变更和解除十三.争议的解决十四.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第一条合同当事人与合同摘要项目项目采购方(甲方)采购方(甲方)采购方(甲方)服务单位(乙方)服务单位(乙方)服务单位(乙方)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西路南街民族用品厂院内西楼5单元2层南户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西路南街民族用品厂院内西楼5单元2层南户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西路南街民族用品厂院内西楼5单元2层南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电话/传真电话/传真0471-41622110471-41622110471-4162211156047125411560471254115604712541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支行营业室0602005309200056823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支行营业室0602005309200056823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支行营业室0602005309200056823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609925978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609925978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609925978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中标金额序号内容内容数量及单位单价(元)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1106020010602001060200合计合计1060200.00元1060200.00元1060200.00元10602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壹佰零陆万零贰佰元整壹佰零陆万零贰佰元整壹佰零陆万零贰佰元整壹佰零陆万零贰佰元整壹佰零陆万零贰佰元整4L于11S,附件2:质保内容承诺我公司对提供的货物质量负责,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合同编号:NMGSLXFZD-2024-0108-A01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产品的缺陷的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物资采购合同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在收到通知后,负责更需方(甲方):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换有缺陷的产品;对造成的损失的,同意按相关规定赔偿及负违约责J任;我司承诺不以少充多、不以旧充新,不以劣充优,不以假充真;供方(乙方):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不提供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存在缺陷的产品。订立时间:2024年12月30日我司保证提供的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综合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诚订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性。保证提供的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环保、安全、节能、sX甲方(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所属工会定点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商检标准。货物质量不符合招标行采购,经过合法合规的采购程序,确定乙方(中标人)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为人要求,由我公司免费进行更换。中标人,合同金额为1060200元(壹佰零陆万零贰佰元)。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我公司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起2小时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妥善解决问题。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招标人损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失的,由我公司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1、标的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浙1.1标的物名称、价格、数量、质量标准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我公司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如需退换货,我公司无条江1.1.1货物内容:指定商品提货券、网上商城提货劵、实物(包含但不限于衣物、鞋类、件满足并提供上门退换货服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我公家电、数码产品、家居用品、食品、日化用品、母婴用品、运动器材)、虚拟商品(包含但司承担。不限于电子卡券、会员权益)、组织会员活动的观影劵及门票。1.2采购方式,由甲方指定采购方式,采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1.2.1甲方采购计划临时调整,应提前通知确定供应商调整备货储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筹备所需物资,确保供货及时高效。2024年12月20日1.3交货地点及联系人:附件1:甲乙双方相关信息表甲方:交货地点及联系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院内,联系人:张丽丽,电话15847783681。交付地点及联系人可根据甲方需要进行变更。需方(甲方)供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纳税人识别号:11150000MB1B88753W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0471-4162211开户全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支行银行账号:0602005309200056823邮政编码:010010签字时间22024年12月30日单位名称(公章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和R五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西路南街民族用品厂院内西楼5单元2层南户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150104MAOMY53D15法定代表人:常认价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15604712541开户全称: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银行账号:609925978邮政编码:010010签字时间:2024年12月30日乙方:提供产品为市场价格折扣9.3折,应参照本地大型市场的市场价格进行供货,确定供应商的供货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1.4交付数量以实际通知单为准。1.5交付时间:甲方于法定节假日或指定送货日期前15日确定采购清单,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10日内将甲方采购所需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网上商城于法定节假日或指定送货日期前5日备全货物。甲方如临时采购货物接单1天内送达。在规定的交付时间内,送货供应商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货,须可扣罚当天总货款的5%。2、标的物包装2.1包装标准:本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如有包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包装,没有规定的,应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货物相互独立包装的原则进行包装。2.2费用承担:乙方承担。3、标的物运输3.1运输方式:乙方决定。3.2运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乙方承担。3.3乙方按照约定,将货物起运后,甲方临时变更送货地点的,由此产生的运费用由甲方承担。3.4对于产品采购,不利于保存的需双方按协定的时间供货。4、标的物交付4.1交付方式,按下列方式执行:院起诉。4.1.1乙方送货。送货费用和风险自负。供货车在配送过程中有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根据情况保留问责权利。14.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4.2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14.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4.2.1乙方依据本合同配送货物数量以甲乙双方现场共同验货为准。14.2合同附件、订单(或通知单)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4.2.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l律效力。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交货不足部分。14.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4.2.3乙方交货不足部分应被视作本合同项下的延迟交货,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为准。按照2倍赔偿。14.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5、质量保证附件1:甲乙双方相关信息表5.1质量保证期限:合同有效期内。附件2:质保内容承诺5.2商品质量5.2.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食品安全法》等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者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5.2.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损失。5.3乙方所配送的食品均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许可证明和检疫证明: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提交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5.4若因食品质量而导致食物中毒,乙方须做出相应赔偿,并负相关的法律责任。5.5因乙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或者期限的,甲方有权退货或换货等合理要求,或者提出书面申诉,如乙方不能给出合理解决方案,或者提出解决方案没有解决11.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甲方提出的问题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5.6乙方有义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更换。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6、验收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1合同期或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供货质量(交易中有掺假使12、合同变更和解除假、以次充好现象或产品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拒收。12.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更换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货、换货,如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更换货物,对影响甲效力。方工会节日慰问及活动组织等情况,甲方先采取警告的形式责令其改正,若屡次不改,可对供应商采取2000-5000元的经济索赔,情节严重恶劣者则解除合同。12.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6.2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费运回,甲方可保管这些货物直到乙方12.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做好运输准备,但乙方应承担甲方保管这些货物而产生的费用。12.2.2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的价格、质量、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对乙方提出书面意6.3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货物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等见后,乙方有责任及时作出整改;如果三次发现乙方供货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甲方可以主相关资料,必须递交经过乙方签字盖章的《供货明细》由甲方乙方当面验收货物无误后在《供动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货明细》上共同签字,作为统一结算的依据。12.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采购计划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累计4次未进行报价,甲方可以主7、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动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1价款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清单为依据。采购过程必须在保证商品质量高、12.4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配送及时、服务高效的前提下,供应商品的价格按照乙方本批次报价为标准,结算金额按报除合同,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价折扣9.3折进行支付。12.5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2结算方式,选择下列第7.2.1种方式。12.6由于乙方拒不执行合同内容而造成解除合同时,乙方将被拉入黑名单,取消以后参7.2.1具体约定如下:货款结算以电子转账的方式进行,甲方在乙方供货后一个月内结算。与甲方单位招投标项目的资格。结算时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验收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的《供货明细》、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13、争议的解决清单等甲方要求的手续,作为财务核销的原始凭证。在乙方出具发票后,甲方要在一个月内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14.1方式解决:为乙方办理结算。13.1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裁决,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7.3价款为含税价格。7.4乙方应对其指定的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9.2.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出的采购计划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8、合同履行期限9.2.6乙方应诚信履约,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合同履行期限从2024年12月30日至202年12月29日止,(乙方服务周期年度评价同。为合格者可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进行续签,续签服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不超过一年,最10、履约保证多可续签二次。)10.1履约保证方式,选择下列第11.1.1种方式9、双方的权利义务10.1.1履约保证金,具体约定如下:签订合同之前,乙方向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交付9.1甲方的权利义务履约保证金,小写53010.00元;大写:伍万叁仟零壹拾元整。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由于乙9.1.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或订单要求的品牌、种类、提货方式、时间、地点、数量、方提供质量或者服务问题对甲方产生的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自合同履行之日起至服务价格、质量标准交付货物。期结束后无任何服务质量问题,由采购人无息返还。。9.1.2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或变更收货10.1.2交付履约保证金方式,汇款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人,由此而导致的运输或储存费用有变动的,由乙方负责。Y甲方:开户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9.1.3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并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质量不合格产品,乙方银行账号:0602005309200056823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支行营业室9.2乙方的权利义务纳税人识别号:11150000MB1B88753W9.2.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交付货物,并向甲方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10.1.3退还履约保证金方式,合同到期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9.2.2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货物采购费用,甲方超过一个月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乙开户名称:内蒙古辰贺商贸有限公司方有权停止供货。银行账号:6099259789.2.3乙方应就双方约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对该货物的必要使用量。若不能及时供货的,应当在情况出现的2小时内通知甲方。开户银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9.2.4乙方有义务提供优质的服务,并至少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回访,对货物质量、价格及11、不可抗力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回访内容,整改措施形成的书面原始材料提供11.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甲方乙方存档。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消防总队工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