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 软件升级改造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2024)



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软件升级改造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7957839842024106804 

二、合同名称: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软件升级改造  
三、项目编号:WZCG-ZCY202401076 
四、项目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软件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 
   地      址:河滩北路1359号
   联系方式:13999231932 
   供应商(乙方):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A座18层1805室 
   联系方式:1381132649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软件升级改造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21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完工期90日,质保期3年。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2.合同金额(元):21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软件升级改造(盖章版).pdf

合同编号技术登记编号信息系统建设合同项目名称: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软件升级改造委托人(甲方):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受托人(乙方):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录一、本合同项目建设内容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三、项目工期及地点.....5四、项目和合同变更...5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5六、验收标准和方式....6七、技术支持和服务.....6八、保密条款....7九、版权条款......8十、不可抗力.....8十一、违约责任...8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9十三、合同生效、变更、终止和其它...9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9附件二:质保期内系统运行维护条例....9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10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2页根据《2024年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软件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WZCG-ZCY20240107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基于乙方自主知识产权的“网格化综合治理平台V1.0”软件(平台),现就“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软件升级改造”(以下简称:“项目”)的软件升级改造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一、本合同项目建设内容1.1乙方负责以下建设内容,并向甲方交付:1.1.1系统应用软件的升级、对接、测试和现场联调等工作;1.1.2【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基础数据采集与入库工作;】上述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1.2完成上述建设工作后,乙方将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系统相关文档、培训和质保维护服务,具体内容和方式详见本合同第七条。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2.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2.1.1项目实施准备阶段成立项目实施推进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并联系乙方确定项目实施启动会时间,做好项目驻场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本项目甲方授权的甲方代表为:马雪同;联系方式:18999999195;若甲方代表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本项目乙方项目经理为:薛世鑫;联系方式:18899599028;若乙方项目经理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本项目监理单位及负责人为: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兵兵联系方式18164950957本项目软件测试单位及负责人为:新疆泰斯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杨鲁联系方式:13209977994本项目等保测评单位及负责人为:河北翎贺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邱琳双联系方式:166992182502.1.2项目开工启动阶段组织乙方召开项目实施启动会,并在启动会【当日】对乙方提交《开工申请单》进行确认,作为项目正式开工实施的依据。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要求和实施计划。2.1.3项目建设实施阶段1)根据乙方对项目的调研要求组织乙方开展项目调研,对乙方提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进行审核;并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需求规格说明书确认单》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向乙方正式确认该确认单。及时检验和签收有关软件。2)根据乙方对系统运行环境的建设进度与配置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系统部署所需的网络环境、软硬件环境、安全环境、符合系统运行的场地环境等运行环境。甲方自行购买的与本系统运行相关的软硬件,其配置参数应满足或高于乙方提供的参数指标。3)若项目建设涉及以下内容,甲方还应:根据项目体制机制的建设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系统配置所需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立结案标准、机构和人员名单、考核评价办法等信息。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数据普查确权工作。甲方负责编制指挥手册,乙方协助编制并提供模板。根据乙方对地理空间数据的建设进度与标准要求,配合乙方获取系统建设所需的基础地形图数据、部件普查数据、单元网格数据等地理空间数据。2.1.4项目上线测试交付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应用软件的上线测试工作,应用软件系统安装部署、测试,系统运转正常,基本功能能满足需求,并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系统测试通过记录表》。甲方应在15个日历日内进行书面确认,作为项目上线测试交付的依据。2.1.5项目培训与系统试运行阶段乙方完成系统安装部署、测试联调和培训资料准备工作后,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系统培训申请,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并为乙方提供培训所需的场地、会务组织、资料打印等培训保障。在完成培训后一周内,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培训确认单》进行确认。在乙方已完成系统培训及试运行准备工作的情况下,甲方配合推进系统试运行,在乙方向甲方提交《试运行申请单》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向乙方正式确认该确认单。自甲方确认之日起,系统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甲方有责任协调系统运行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系统试运行期间各司其职。系统试运行周期为【30个日历日】。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试运行报告》,甲方在7个日历日内进行书面确认,作为试运行结束的依据。2.1.6项目验收阶段在乙方已完成系统实施、试运行和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的情况下,甲方负责推进和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表》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组织相关人员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2页进行验收项目,并在验收完成当日起3个日历日内向乙方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书面验收意见。2.1.7项目质保阶段项目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进入质保期,甲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二《质保期内系统运行维护条例》约定的技术维护服务范围,配合乙方完成技术维护服务。项目质保期满后,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系统技术维护服务,应与乙方磋商后续事宜。2.1.8合同付款阶段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注:前述向甲方提供的《开工申请单》、《项目实施方案确认单》、《需求规格说明书确认单》、《应用软件系统测试通过记录表》、《培训确认单》、《试运行申请单》、《项目验收申请表》等文件,由甲方依据合同相关约定和合同履行实际情况予以确认,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视为有效确认。经甲方确认的文件,为双方履约的有效依据: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和文件对乙方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内容进行监督,对乙方的运行维护质量进行监督。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上述需甲方确认的文件后,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延期确认。若延期确认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重新确定确认时间。经双方确认的文件,为双方履约的有效依据: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和文件对方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内容进行监督,对乙方的运行维护质量进行监督。乙方有权按照合同和文件要求甲方履行后续的相关合同义务。2.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2.2.1项目实施准备阶段乙方应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明确项目经理,在正式驻场实施前,组织项目团队召开内部启动会,编制《开工申请单》和《项目实施方案》,并做好项目正式驻场实施前的准备工作。2.2.2项目开工启动阶段乙方积极协助甲方组织召开项目实施启动会,沟通确认项目建设要求和实施计划。2.2.3项目建设实施阶段1)乙方应以合同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为依据,及时向甲方提出项目调研申请,并结合项目调研情况,编制《需求规格说明书》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并与甲方共同签订《需求规格说明书确认单》。2)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对运行环境的进度和基本配置要求,并在甲方提供系统部署所需网络环境、软硬件环境、安全环境、符合系统运行的场地环境等运行环境的情况下,完成系统运行环境的测试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3页3)若项目建设涉及以下内容,乙方还应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对地理空间数据的进度和标准要求,确保地理空间数据满足系统建设运行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收集其他地方的体制机制参考材料,并在甲方提供系统配置所需信息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立结案标准、机构和人员名单、考核评价办法等情况下,完成城市管理问题类型及计时配置、机构岗位设置、人员权限设置等系统配置工作。4)乙方应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5)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系统对接的:若系统对接方为除甲乙双方之外的任意第三方,因第三方不同意对接、不及时开放接口等非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实现对接亦或实现对接时间滞后的,乙方不承担迟延违约/不能履约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系统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系统对接方为除甲乙双方之外的任意第三方的,则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积极协调第三方,促使第三方同意对接并尽快开放接口,具备实现对接的前提条件。2.2.4项目上线测试交付乙方应在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应用软件的上线测试工作,及时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系统测试通过记录表》。甲方在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予以确认或未提出异议的,视同甲方已确认测试通过2.2.5项目培训与系统试运行阶段乙方应在完成系统安装部署、测试联调和培训资料准备工作后,及时向甲方提出系统培训申请,并按《系统培训大纲》完成系统各项培训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培训确认单》。乙方应在完成系统培训及试运行准备工作的情况下,及时向甲方提交《试运行申请单》,配合甲方做好系统试运行期间的技术保障。2.2.6项目验收阶段乙方应在完成系统实施、上线测试交付、培训、试运行和验收准备工作的情况下,主动向甲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表》,并全力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工作。2.2.7项目质保阶段项目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进入质保期。乙方应在【7个日历日内】以函件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质保期服务通知单》。乙方承诺在质保期内,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二《质保期内系统运行维护条例》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免费技术维护服务。项目质保期届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以函件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质保到期通知和确认单》,并积极与甲方磋商后续事宜。2.2.8合同付款阶段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4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款项。乙方豁免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的违约责任及逾期付款利息。三、项目工期及地点3.1本项目工期为自项目实施所需相关条件具备后,监理方下达《开工令》等书面文件所载明开工之日起90日历日内。工期为项目建设实施期,不包含试运行期和验收期。“项目实施相关条件”是指: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的相关约定,在项目实施准备和开工启动阶段,双方确认的项目实施条件。3.2系统建设的具体工作进度安排以双方共同确认的《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3.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形,工期应予顺延:3.3.1因甲方未能按乙方的进度与标准要求提供系统建设所需的地理空间数据、系统运行环境、体制机制信息或其他建设相关事宜而导致工程被迫停工或不能按期施工的。3.3.2甲方提出变更《需求规格说明书》,由此引起的停工、窝工或工程量增加而延长工期的。3.3.3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出现上述情形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确定工期延误原因、延误时间、顺延时间及相关事宜的书面说明。由此产生的延误不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增加工作量或造成停工、窝工损失的,由双方协商所增加工作量费用或损失费用问题。3.4若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预期的进度,乙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维持原进度。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总体工期延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5项目实施和交付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项目和合同变更4.1本合同(含合同附件、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文件)一经签订生效,即作为双方履约的共同依据,任何一方不应擅自进行变更。4.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甲方提出变更双方已签章确认的合同条款、《项目建设内容》、《需求规格说明书》等项目建设依据的,应与乙方协商后签属补充协议。4.3项目变更后,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将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5.1合同价款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5页本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玖万元整,(小写)¥2190000.00元。具体费用组成详见附件。最终合同价以结算审定价为准。5.2付款方式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方式可为支票、电汇、转账方式。序号付款条件金额(元)1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657000.00元2乙方于系统完成初步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乙方于系统完成初步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876000.00元3乙方于项目完成终验并完成结算审计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审定价的5%的银行保函作为项目质保金和相应追索授权书,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当乙方未履行质保期内系统运行维护条例时,甲方有权向担保银行进行追索。乙方于项目完成终验并完成结算审计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审定价的5%的银行保函作为项目质保金和相应追索授权书,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当乙方未履行质保期内系统运行维护条例时,甲方有权向担保银行进行追索。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5.3发票乙方在向甲方开具每一期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后7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进行付款。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或者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的,乙方按照新的税率政策执行开票。六、验收标准和方式系统建设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验收,甲方应及时组织参建各单位对系统项目进行验收,并形成各方签章的书面验收意见。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组织的验收工作。验收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以及共同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甲方应当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表》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组织开展正式验收工作,并于验收通过后向乙方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因软件测评、等保测评未通过而延误的工期、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七、技术支持和服务7.1文档服务7.1.1交付时间:乙方应在项目验收前完成向甲方的文档交付工作。7.1.2交付形式:电子文档和纸介质形式。7.1.3交付内容:在本系统建设过程中,根据系统的开发进度要求,乙方将向甲方交付的文档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需求规格说明书、用户操作手册和系统维护手册等。7.1.4交付份数:2份7.2培训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6页乙方承诺在系统试运行前,按以下约定进行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方式: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乙方进行集中授课;会后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培训材料电子文档。培训时间:系统试运行结束前1个月内完成至少1次培训;培训内容:提供满足系统运行需要的基本功能操作培训:培训次数:不超过3次。培训场地和会务:培训场地和会务组织由甲方提供。培训费:培训讲师授课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系统试运行前,乙方将向甲方提交《项目培训大纲》,明确培训所包含的内容、对参训人员和培训环境的要求以及培训时间等内容。甲方应按《项目培训大纲》要求协助乙方顺利完成项目培训工作。7.3质保期维护服务本项目质保期3年,从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计算。乙方将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及时向甲方提交《系统质保期服务通知单》。乙方承诺在质保期间,按照本合同附件二《质保期内系统运行维护条例》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免费技术维护服务。.质保期届满前1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交《项目质保到期通知和确认单》。甲方如在质保期满后需乙方继续提供系统技术维护服务的,相关维护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八、保密条款8.1甲方保密义务甲方承认所有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九条中规定的属于乙方知识产权的软件及相关文档,属于保密信息。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保证不对上述保密信息进行任何复制、解密,或进行转卖、转让、租借、泄露给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供第三方利用。甲方不得对乙方所提供的软件进行分解、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者解密工作,也不得对乙方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软件申请专利、登记注册和用于其他营利活动。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使用于为本项目以外的用途。8.2乙方保密义务乙方有责任对甲方要求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保证不对上述保密信息进行任何复制、解密,或进行转卖、转让、租借、泄露给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供第三方利用。上述第三方包括与甲方或乙方有直接或间接隶属关系方,但经保密信息提供方明确授权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7页的除外。双方保密义务的有效期: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九、版权条款9.1本项目中由甲方提供形成的相关数据成果的权属归甲方。对于乙方建设的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软件升级改造系统归甲方在本项目地区独占使用。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际互联网提供服务或者以国际互联网为基础提供服务)将部分或全部上述系统提供给除最终用户方外的第三方使用。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有权收回该系统在本项目地区的独占使用权。9.2乙方保证用于本项目建设的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软件升级改造软件为乙方独立拥有的正版软件,该软件以及相关文件,不论全部或部分,包括所有的修改、定制和升级,其知识产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能直接或者间接提供有关上述软件产品的任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第三方提供咨询、培训、协助、定制、开发,而不论上述服务是如何提供的。甲方仅可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使用。十、不可抗力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10.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立即(最迟在12小时内)将相应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10.3双方将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采取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延期履行本合同等处理办法;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解除本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1.1乙方单方面的原因超过系统开发周期或造成总体工程延期,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四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2乙方理解甲方在政府拨款审批存在可能滞后的情况,乙方豁免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的违约责任及逾期付款利息。11.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或第九条的规定,侵害对方合法权益或使得对方遭到第三方追诉,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遭到的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实际利益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11.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已着手进行软件开发及系统建设,甲方单方面拒绝履行付款等合同义务,经乙方书面催告,甲方在该催告函指定的宽限期内仍未及时履行的,则乙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8页方有权停止履行乙方义务;若甲方继续拒绝履行付款等合同义务,经乙方两次催告后仍拒绝履行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本项目所涉及的软硬件设备及全部应用软件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对所提供设备和软件进行处理。乙方也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11.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已经开始履行义务,乙方单方面拒绝履行系统建设等合同义务,经甲方书面催告,乙方在该催告函指定的宽限期内仍未及时履行的,则甲方有权停止履行义务;若乙方继续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两次催告后仍拒绝履行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相关款项。甲方也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及时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因本合同履行、中止、终止或解除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十三、合同生效、变更、终止和其它13.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双方除保密外的其他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13.2本合同如有变更或补充,双方应以签章的书面变更协议、补充协议形式进行。13.3在未得到另一方书面认可前,任一方不可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13.4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合同附件及《需求规格说明书》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冲突时本合同正文效力为优。本合同与签订时间在后的文件内容冲突时,以签订时间在后的文件效力为优。本合同没有涉及到的内容按照上述文件执行。13.5本合同一式4份,签章后由甲、乙双方各持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6本合同所有涉及到的由乙方向甲方提请的材料,需先报请监理审核批准,再报甲方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实施。13.7本合同由以下附件组成,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正文约定不一致、且双方未达成变更协议的,以合同正文为准。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附件二:质保期内系统运行维护条例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9页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一、项目建设覆盖范围本项目地域上覆盖天山区、沙区、水磨沟区、新市区、米东区、经开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面积约536平方公里。二、系统建设内容本合同涵盖的系统建设内容如下表所示:序号系统名称系统功能含税总价(元)适用税率1数据对接-12345市长专线数据系统案卷表单数据调研:因各应用系统操作流程、业务、工单内容存在差异性,需通过调研方式甄别对接数据可用性,保障数据对接的准确性。需提供案卷表单调研计划,内容需包括时间、内容、方式等内容。业务流程整合:按照调研结果研究业务流程共性以及差异点,并结合网格化平台现执行工作流程,对双方业务系统的平台案件流程改造以及工作流程数据互通调整。需对现有平台业务流程进行阐述,描述改造前后业务变化及差异,并提供改造前后业务流程图。数据抽取接口开发:按照案件的状态、功能以及用户实际工作需求开发对应数据接口。包括案件回退、多媒体上报、案件处置反馈、核查结果反馈、申请挂账、申请延期、答复延期、督办、答复督办、作废、办结通知、答复回退、答复作废等接口。用于双方业务系统案件流程全过程数据共享,达到业务协同效果。需对上述接口进行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法参数、结构示例、出参说明。数据同步任务开发:市长热线系统与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数据流转均存在处理时限,为保证双方案件处置反馈时间保持一致,需通过开发同步任务保证数据传递效率,保证案件的时效性。需提供本平台业务受理范畴内12345问题结案时限映射关系,明确各类问题处置时限。14000013%2数据对接-随手拍数据系统案卷表单数据调研:因各应用系统操作流程、业务、工单内容存在差异性,需通过调研方式甄别对接数据可用性,保障数据对接的准确性。需提供案卷表单调研计划,内容需包括时间、内容、方式等内容。业务流程整合:按照调研结果研究业务流程共性以及差异点,并结合网格化平台现执行工作流程,对双方业务系统的平台案件流程18000013%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10页改造以及工作流程数据互通调整。需对上述接口进行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法参数、结构示例、出参说明。数据抽取接口开发:按照案件的状态、功能以及用户实际工作需求开发对应数据接口包括案件回退、多媒体上报、案件处置反馈、核查结果反馈、申请挂账、申请延期、答复延期、督办、答复督办、作废、办结通知、答复回退、答复作废等接口,用于双方业务系统案件流程全过程数据共享,达到业务协同效果。需对上述接口进行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法参数、结构示例、出参说明。数据同步任务开发:双方系统数据流转均存在处理时限,为保证双方案件处置反馈时间保持一致,需通过开发同步任务保证数据传递效率,保证案件的时效性。需提供本平台业务受理范畴内问题结案时限映射关系,明确各类问题处置时限。3数据对接-红山网、石榴云数据对接系统案卷表单数据调研:因各应用系统操作流程、业务、工单、部署网络环境等内容存在差异性,需通过调研方式甄别对接数据可用性,保障数据对接的准确性。需提供案卷表单调研计划,内容需包括时间、内容、方式等内容。网络环境调整:各业务系统部署环境及应用环境不相同,通过网络环境调整,使对接业务系统间保持网络畅通,为后续数据互通提供对接基础。对现有网络情况进行描述,提供网络架构图。业务流程整合:按照调研结果研究业务流程共性以及差异点,并结合网格化平台现执行工作流程,对双方业务系统的平台案件流程改造以及工作流程数据互通调整。需对上述接口进行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法参数、结构示例、出参说明。数据抽取接口开发:按照案件的状态、功能以及用户实际工作需求开发对应数据接口包括案件回退、多媒体上报、案件处置反馈、核查结果反馈、申请挂账、申请延期、答复延期、督办、答复督办、作废、办结通知、答复回退、答复作废等接口,用于双方业务系统案件流程全过程数据共享,达到业务协同效果。需对上述接口进行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法参数、结构示例、出参说明。数据同步任务开发:双方系统数据流转均存12000013%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11页在处理时限,为保证双方案件处置反馈时间保持一致,需通过开发同步任务保证数据传递效率,保证案件的时效性。需提供本平台业务受理范畴内问题结案时限映射关系,明确各类问题处置时限。4数据对接一移动端APP嵌入乌E通页面设计:乌E通作为微信小程序,将现有移动端智信APP进行嵌入,保障使用方式与APP一致,减少用户体验的差异性。需提供页面原型设计图并进行说明。布局与元素调整:将APP中功能模块、权限等元素进行嵌入,确保功能与使用方式符合用户的需求。需提供页面原型设计图并进行说明。页面开发优化:按照现有工作模式,将现有模块进行升级及功能优化,并进行美化调整。需提供页面效果图。8000013%5网格化平台功能优化-数据普查与处理网格化平台功能优化-数据普查与处理基础地理信息地图数据:在现有地理信息地图数据基础上对城区新增管理范围(经开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以及现有5个城区新增管理区划基础地理信息地图数据参考1:2000比例尺进行整理入库,发布满足系统所需的地图服务。将三个区区划数据纳入市城市管理范畴并对原有数据进行更新。需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处理方案。网格数据处理:在现有网格数据基础上对经开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共计300平方公里网格数据划分处理并绘制成一张图,具体工作包括网格界线上图、拓扑处理、地理编码转换、数据成果检查、数据融合、网格图层发布等工作,需提供具体数据处理划分方案。68000013%6网格化平台功能优化-移动端APP功能改造网格化平台功能优化-移动端APP功能改造移动端集成新增网格图层:需实现基于移动端查看地图网格信息,提供效果图。PC端移动端适配改造:PC端中业务流程调整后与移动端进行数据同步,提供调整前后PC端、移动端流程效果图。业务权限同步:包括案卷流转权限、系统人员功能使用权限新增、修改、删除,并能根据实际岗位职能,划分对应岗位权限和功能,保持PC端与移动端人员权限及功能保持一致。提供权限功能设计方案及界面设计图。16000013%7网格化平台功能优化一管理范围权限调整网格化平台功能优化一管理范围权限调整人员功能管理:按照工作要求,部门或人员新增,并根据部门或人员职能,实现相关属性信息的编辑。需能够实现对人员新增、编辑等管理功能,提供系统界面设计图。62000013%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12页行政区划过滤:按照行政区划网格将案件进行规律,实现网格与对应区域案件关联。提供过滤实现方式,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案件业务工作流程改造:新纳入管理区划配置相应的工作流并对流程进行说明,可按照实际工作要求,实现工作流基本属性修改,包括对流程节点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人员信息录入与绑定:可对新纳入的管理机构、部门人员信息进行录入、修改和删除并绑定对应责任区域与岗位。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统计分析定制化指标调整: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按照各项专项工作定制统计分析表单。可针对部门处置排名、处置率、按期处置、返工率、上报数、上报率、核实率以及区域评价等内容统计展示,可实现指标新增调整,定制报表。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8完善分理功能一个性化定制分理条目功能开发类别编码:赋予每类新增类别唯一编码,作为唯一类别标识。实现类别问题编码,将编码信息进行统一类别标识。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分类代码入库:可在案卷上报时,选择新增类别,并可赋予案件处置时限,实现案件代码与类别编码关联。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类别扩展字段:可按照工作要求调整小类管理标准,可配置立案细则、结案细则以及小类备注。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7000013%9完善智能派单功能分理条目智能派发:按照专项工作分理条目中所包含小类问题,实现精准派发至相应权责部门进行处置。需提供功能设计及案件批转流程图。可视化配置界面开发:定制化开发事件扁平化处理规则界面,由用户按照实际案件流程派发要求,根据案件流程派发要求,案件到达某一节点可实现自动流转。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所属区域绑定:根据事件类型及处置对象,自动将案件派发至所属区域。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任务参与部门设定:按照权责划分及属地管理要求,可设定智能派遣至所属区域的特定处置部门。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优先级调整:可设定案件派发优先级,对急6000013%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13页件、要件进行及时推送。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10专项工作统计评价功能开发数据视图:实现数据视图灵活调整,可选择对应多个数据源及数据源用户,绑定不同类型数据库表或视图,为表单提供数据基础。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表单基础属性:专项工作表单按照实际情况需要做到灵活调整,主要包括表单表头设计、排序、统计指标、表单用途等。提供功能设计,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扩展字段添加:针对用户定制化统计报表的数据统计要求,可配置不同指标计算规则,形成定制化新指标。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条件字段调整:可按照工作需求,可从时间、问题类型、处理状态等多维度进行筛选。进行功能设计,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查询配置调整:可对查询字段、结果字段进行自定义编辑,实现表头名称及显示顺序调整,并可设置反查,查看对应案件的整体情况与附件内容。进行功能设计,并提供系统截图或原型设计图。8000013%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14页附件二:质保期内系统运行维护条例一、运行维护内容1.1运行维护的对象是:本合同项下“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软件升级改造”(以下简称“系统”);1.2报修方式:甲方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向乙方报修;乙方工作日技术维护服务热线:027-51319700-830;电子邮件:service@egova.com.cn。1.3响应方式1.3.1乙方承诺在以下时间范围内提供实时响应:周一至周五9:00-21:00,周六日及节假日10:00-18:00。联系人:邹英祺:联系方式:13079947674;电子邮件:zouyingqi@egova.com.cn;职务:项目经理。1.3.2乙方根据不同故障情况,将以远程支持和现场维护等响应方式及时排除故障。1.3.3若出现轻微故障,甲方通知(通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电话、短信等形式)乙方后,乙方应在一日内进行处理;若出现严重故障,甲方通知(通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电话、短信等形式)乙方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进行处理。若乙方未能及时处理或未及时回复,甲方有权寻找第三方进行维护,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因此给甲方或使用方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二、运行维护服务范围2.1质保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标准运行维护服务:2.1.1为甲方排除乙方应用软件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技术故障;2.1.2为甲方提供乙方应用软件系统的BUG修复工作,修复系统BUG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2.2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范围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如果乙方在运行维护服务过程中发现提供服务的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故障是由未经乙方同意对软件系统进行修改、甲方或其他相关使用方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设备感染病毒或第三方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造成的,乙方有权限据其自身的判断中止以无偿方式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如甲方继续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服务,则甲方应对乙方已提供的服务按照乙方当时有效的报价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3在系统运行维护期间,甲方如有超出标准运行维护服务范围,对系统需求和设计进行变更的需要,必须征求乙方的书面同意,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双方可友好协商决定并签订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15页补充协议。三、甲方协助义务3.1如实向乙方反映系统的运行状态,若发生故障,立即通知乙方,说明故障现象及原因,并保护故障现场和原始记录。3.2配合乙方做好技术维护期间的相关保障工作;3.3未经乙方认可不得自行更改系统的设置、软件程序及数据结构;3.4在变更或在系统内添置其它系统软硬件前,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3.5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故障,甲方应协调相关单位按照乙方要求配合准备故障恢复条件,进行系统故障修复;并按照本条例第二条第2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四、乙方维护责任的免除情形除非双方另有其他书面签章文件约定,乙方提供的标准维护服务不包括以下情况:4.1因甲方操作不当、甲方系统设备遭受病毒感染或遭受第三方破坏所造成的系统损坏或故障。4.2因甲方自行改动系统和数据结构所造成的系统损坏或故障。4.3因甲方进行系统迁移所造成的系统损坏或故障。4.4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自行变更或在系统内添置其他系统软件致使系统损坏或故障。4.5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系统损坏或故障。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16页以下无内容,为“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一一软件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签章页委托人甲7方名称(或姓名)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签章)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签章)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签章)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签章)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签章)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签章)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签章)单位公章年月日委托人甲7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单位公章年月日委托人甲7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单位公章年月日委托人甲7方联系(经办)人联系(经办)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单位公章年月日委托人甲7方住所(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359号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359号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359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30000830000单位公章年月日委托人甲7方电话电话0991-4553251传真传真////单位公章年月日委托人甲7方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单位公章年月日委托人甲7方帐号0000020010110012467030000002001011001246703000000200101100124670300000020010110012467030000002001011001246703000000200101100124670300000020010110012467030单位公章年月日受托人方名称(或姓名)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受托人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受托人方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受托人方联系(经办)人联系(经办)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受托人方住所(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101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101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101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10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193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受托人方电话电话010-56161666010-56161666传真传真010-56161688010-56161688010-56161688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受托人方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中关村软件园支行建设银行中关村软件园支行建设银行中关村软件园支行建设银行中关村软件园支行建设银行中关村软件园支行建设银行中关村软件园支行建设银行中关村软件园支行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受托人方帐号帐号11001125700052517986110011257000525179861100112570005251798611001125700052517986110011257000525179861100112570005251798611001125700052517986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1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第1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 软件升级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