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准备金工程 污水管道更新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科尔沁左翼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科尔沁左翼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左后旗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准备金工程-2024年博王大街东段穿双合尔公园至甘二中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更新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KZHQZCS-C-G-240048-HT-2410666

二、合同名称:科左后旗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准备金工程-2024年博王大街东段穿双合尔公园至甘二中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更新工程

三、项目编号:KZHQZCS-C-G-240048

四、项目名称:科左后旗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准备金工程-2024年博王大街东段穿双合尔公园至甘二中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更新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科尔沁左翼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博王大街中段
联系方式:5220654
供应商(乙方):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安阳
联系方式:153433364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科左后旗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准备金工程-2024年博王大街东段穿双合尔公园至甘二中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更新工程
1(项)
¥1,561,760.00
¥1,561,760.00


合同金额: 1,561,7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10月12日
履约地点:甘旗卡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施工合同(1).pdf
施工合同(1).pdf
科尔沁左翼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0日

(GF--2017-0201)科左后旗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准备金工程-2024年博工大街东段穿双合尔公园至甘二中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本)住房域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科尔沁左翼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科左后旗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准备金工程-2024年博王大街东段穿双合尔公园至甘二中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科左后旗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准备金工程-2024年博王大街东段穿双合尔公园至甘二中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更新工程。2.工程地点:科左后旗甘旗卡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拆除原有管道1353.5米、新安装DN800钢带增强聚乙烯管1353.5米、更换检查井29座、道路拆除及恢复、降水等工程的全部施工。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1二、合同工期X村同合食賠一寨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元整(¥1,56176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固定总价合同2.合同价格形式:2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闫曼曼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3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8月1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签订。本合同在科左后旗甘旗卡镇住建局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肆份。4B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委托代理人国的德的国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150523011647379Q组织机构代码:91410581MA40FYYC3F地址:通辽市甘旗卡镇博王大街地址:林州市河顺镇政府中段南楼206号邮政编码:028100邮政编码:456564法定代表人:丛景明法定代表人:任冲车委托代理人:包永君委托代理人:电话:0475-5214977电话:15343336455传真:0475-5220654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科尔沁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左翼后旗支行公司周口交通中路支行账号:192101040005542账号:410501702842000002475(GF--2017-0201)科左后旗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准备金工程-2024年博工大街东段穿双合尔公园至甘二中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本)住房域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科尔沁左翼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科左后旗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准备金工程-2024年博王大街东段穿双合尔公园至甘二中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科左后旗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准备金工程-2024年博王大街东段穿双合尔公园至甘二中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更新工程。2.工程地点:科左后旗甘旗卡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拆除原有管道1353.5米、新安装DN800钢带增强聚乙烯管1353.5米、更换检查井29座、道路拆除及恢复、降水等工程的全部施工。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1二、合同工期X村同合食賠一寨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元整(¥1,56176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固定总价合同2.合同价格形式:2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闫曼曼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3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8月1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签订。本合同在科左后旗甘旗卡镇住建局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肆份。4B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委托代理人国的德的国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150523011647379Q组织机构代码:91410581MA40FYYC3F地址:通辽市甘旗卡镇博王大街地址:林州市河顺镇政府中段南楼206号邮政编码:028100邮政编码:456564法定代表人:丛景明法定代表人:任冲车委托代理人:包永君委托代理人:电话:0475-5214977电话:15343336455传真:0475-5220654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科尔沁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左翼后旗支行公司周口交通中路支行账号:192101040005542账号:41050170284200000247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准备金工程 污水管道更新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