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消防装备建设 抢险救援服装 夏季抢险救援服采购合同公告(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
一、合同编号: HNXFGZ-2024-包3-长沙
二、合同名称: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包3
三、项目编号: HNXC-2024CG123
四、项目名称: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二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学堂园路156号
联系方式:0731-82686183
供应商(乙方):湖南蓝卫士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沙市镇文光村边山组101号
联系方式:155758007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 133.6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HNXFGZ-2024-包3-长沙.pdf
HNXFGZ-2024-包3-长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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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MB1E202681731895457547采购合同编号:HNXFGZ-2024-包3-长沙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蓝卫士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投标文件承诺,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包3(2)采购计划编号:MB1E202681731895457547(3)项目负责人:郭雪涛15575800702(浏阳市沙市镇文光村边山组101号)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装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商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抢险救援服装夏季抢险救援服:RJF-F3X冬季抢险救援服:RJF-F3D湖南蓝卫士安全科技有限公司810套16501336500.00无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1336500.00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1336500.00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1336500.00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1336500.00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1336500.00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1336500.00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1336500.00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1336500.00三、合同标的分配表1.抢险救援服装分配表采购单位市本级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高新区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长沙县数量(套)4021512053893015253130单价(元)1650165016501650165016501650165016501650小计(元)663300247501980008745014685049500247504125051150495001四、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货时间(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2)甲、乙双方同意在展行合同过程中,若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交货期限内交货时,则乙方须在距交货期10个工作日前向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交延迟交货书面申请,申请应包含提出延迟交货的理由及延迟交货的具体时间,并提交证明材料。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对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评价后,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延迟交货,并有权决定是否免除乙方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3)若乙方超过交货期30个日历日(不含提交申请延迟交货并经甲方同意的项目)未向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交验收申请,则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2.交货地点甲、乙双方同意送达至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1)甲、乙双方同意在交货期内,由乙方向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申请验收,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申请按批次通知甲、乙双方参加验收。(2)验收时,乙方应按要求将全部产品在规定时间一次性按时送至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按照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具的装备验收情况告知函规定的时间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3)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直至验收、培训合格,并承担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含运输至使用单位的费用)。(4)交货时,有具体数值要求的技术参数,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4.验收方式(1)甲、乙双方同意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验收组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查、产品一致性进行检查、产品性能进行测试,逐台次或抽取进行验收,及时出具验收(单)报告。(2)甲、乙双方同意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在标的物生产期间可以适时组织入厂实地检查,如有检查意见,乙方应按照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具的检查意见进行完善。(3)大型或者复杂的标的物采购项目,甲、乙双方同意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参加验收工作。(4)经验收组一致认定需要送第三方机构检验的标的物或部件,甲、乙双方同意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将相关产品送权威检验机构检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5.验收整改(1)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提供的标的物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验收情况告知2函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申请复验,给予的整改期限最多不超过30个日历日。(2)若乙方在验收情况告知函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申请复验,则甲方可以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3)若乙方整改完毕复验仍不合格,则甲方可以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6.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质保期限为五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开始计算。五、付款方式1.付款人:由合同签订单位组织支付。2.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为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提供合同金额80%的银行保函给甲方(保函期限不少于270天,乙方凭甲方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可提前申请退回保函),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80%作为预付款;第二次为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审计审定金额的100%,乙方根据“合同标的分配表”中各采购单位合同金额,分别提供对应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并提供合同金额3%的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不少于3年,3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可申请退回保函)。六、违约责任1.质量违约责任(1)乙方标的物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复验合格,但申请复验时间已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的(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的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直接支付至甲方账户,违约金到账后方可支付货款)。(2)乙方标的物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复验仍不合格,甲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预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2.逾期交货违约责任(1)乙方申请验收时间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或整改完毕申请复验时间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的(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的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0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直接支付至甲方账户,违约金到账后方可支付货款)。(2)乙方未在验收情况告知函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30个日历日,且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的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整改完毕并申请复验,甲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预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3.其他违约3(1)乙方申请交货验收时,未一次性将全部标的物送至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标的物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直接支付至甲方账户,违约金到账后方可支付货款)。(2)乙方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30个日历日(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的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未向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交验收申请(含整改后复验),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预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3)甲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非因甲方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资金未到位、乙方结算资料不齐全)不能按约付款,甲方不承担责任。(4)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预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5)因乙方原因致合同不能继续展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预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6)乙方擅自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预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7)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在采购过程中存在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已支付的费用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同时乙方赔偿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甲方。(8)乙方未能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售后服务计划落实的:第一次,约谈乙方负责人:两次及以上列入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不良供应商名单,并视情形上报财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长沙仲裁委仲裁口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4.(5)招标文件(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九、其他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合同一式7份,甲方(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份,合同签订单位2份)4份,代理机构1份,乙方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30日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长沙.甲方: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公草)乙方:湖南蓝卫士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557580070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益支行账号:731908499810826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装备建设 抢险救援服装 夏季抢险救援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