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2024)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伊牧原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11101000018332350
五、合同编号:11NK456104302024142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餐饮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105400
1054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赵艳红
联系电话:13565459874
传真:/
地址:银河路街道办事处(银河路7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星光社区食堂合同.pdf
11NK45604302024142201合同编号:食堂服务合同书食堂服务合同甲方:克拉玛依区银河路街道办事处星光社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银河路街道星光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19909901190乙方:新疆伊牧原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授权代表人:杨杰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幸福路77-8号联系电话:136899892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就用餐事宜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总价合同总价:105400元(大写:壹拾万零伍仟肆佰元整)。实际产生费用以甲方每日实际报送用餐人数为准(30元/人/天)。二.合同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结算方式1.餐费结算周期按月度执行,当月用餐费用甲方应于次月15日前一次性结清。2.用餐费用标准:午餐30元/人。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等。四.乙方服务1.乙方对甲方17位用餐人员,乙方对甲方用餐人员提供每日伙食(早餐、午餐)供应、配送,早餐由乙方配送至甲方用餐地点,午餐由乙方以盒饭的方式配送到甲方用餐地点。2.甲方提前1天将次日用餐人数报送给乙方,乙方按照实际人数提供伙食进行餐食供应、配送。3.乙方提前1周向甲方报送下一周菜单,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菜单可以更换调整,但标准不变。4.伙食标准:四菜:两荤两素。5.开餐时间:午餐开餐时间:14:006.备餐标准1.甲方提倡健康膳食,乙方需配备专业营养师对每周的菜谱进行合理搭配,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菜单可以更换调整,但标准不变。2.确保每日提供的饭菜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不得使用腐烂变质、过期以及无检验合格的食材原料;饭菜中不得出现杂物、异物、害虫、飞虫、原料不新鲜、腐烂变质、菜量太少、夹生、冷饭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情况。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食品提出合理化建议。2.甲方负责引导用餐人员配合乙方搞好就餐服务工作,共同维护食堂环境卫生和就餐秩序。3.如有变动就餐人数及开餐时间等事项,甲方必须及时提前告知乙方。4.甲方须提前1天通知乙方当天的午餐份数,确保供应量充足。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签收、核对当日、当月的单据,并及时给予结算乙方餐费。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对甲方的整改意见,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完毕。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章等,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保证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3.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方能上岗。4.乙方自行负责监督自己雇用人员的安全生产事宜。5.遇突发紧急情况,如断水、断电等,乙方须提供临时供电设备保证正常用餐。七.其他要求1.甲乙双方签订保密协议,乙方做好岗前培训,并严格遵守保密要求。违反保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及个人相关法律责任。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因自身原因放弃社区食堂服务。八.合同的履行和解除1.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1.1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用餐费用和加餐费,连续拖欠应付费用30日以上的;1.2乙方提供的食品不能达到备餐标准2次以上,或无故拖延开餐时间2次以上,经甲方督促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的;1.3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经甲方督促整改后仍不能如期整改的。2.在承包期届满日30日前,甲、乙双方应当进行协商,如继续承包应当另行签订合同。如双方合作意愿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在承包期届满之日时自动终止。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相关部门鉴定,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甲方用餐人员数量有所变更的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提供送餐服务,费用以实际产生的服务数量为准。3.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的,甲方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比照银行逾期付款处理。4.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都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进行协商。如未按照约定擅自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5.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7.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违约金1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其它约定1.甲方指定人员有权代表甲方,与乙方进行协商,签署整改意见,传达法律文书等事宜。甲方代表姓名:联系电话:2.如果乙方经营发生不可预见的状况等客观原因或发生政策上的重大改变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乙方应提供双方认可的有效消费凭证,进行清算,多退少补。3.若甲方在该合同存续期间因特殊情况产生的需求,需在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4.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