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随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4)



一、合同编号:SXFJKSK-2024JL-01
二、合同名称:随县封江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SXFSCG-2024-0074
四、项目名称:随县封江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2、地址: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3、联系方式:0722-3566165
4、供应商(乙方):随州曾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地址:随州市曾都区青年路1号尚城国际
6、联系方式:0722-32376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随县封江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918000元
5、合同金额:91.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8日至2026年05月28日;履约地点:随县封江口水库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21-2024-044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随县封江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合同.pdf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项目名称:随县封江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采购人:随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成交供应商):随州曾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地:随县年月签订日期:日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委托人:随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理人:随州曾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21-2024-04401项目编号:SXESCG-2024-0074项目名称:随县封江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且合同编号:SXFJKSK-2024JL-01合同名称:随县封江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随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随州曾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随县封江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随县封江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建设地点:随县封江口水库3、工程等别(级):Ⅱ等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5、工期:24个月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随县封江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监理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见施工方案3、监理项目投资:(以实际完成的金额为准)4、监理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2024年5月28日至2026年5月28日。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捌仟元整(¥918000.00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五、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张明炎。115、电L美意美23N家、市LeA热限H家美)息8电SS-sE-SS中、海专用合同条款监理依据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国家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不履行合同义务:2、转包、分包监理工作:3、未经委托人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4、与承包人串通弄虚作假;5、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现象。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1、不履行合同义务,逾期支付监理费超过35天;2、严重干涉监理正常工作:3、指使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现象。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1、组织并主持分部工程验收;2、签发工程交接证书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东六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