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金银湖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25年金银湖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2025年金银湖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2、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马池路8号
3、联系方式:13476130064
4、供应商(乙方):武汉菜吉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徐家台1号
6、联系方式:134761300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详见合同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3、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4、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5、合同金额:106.9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4-0473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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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银湖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合同.pdf
合同书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金银湖街道办事处乙方:武汉菜吉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于2024年12月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确认,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超过食堂食材及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向乙方采购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食材,包括并不限于蔬菜类、水产类、畜禽类、海鲜类、水果类、饮品类、粮油类、干调类和其他物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二、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暂定为106.92万元,最终价格甲乙双方据实结算。三、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每月将供货数据等汇总后据实结算一次;每季度向甲方提供周边大型市场(中百超市、沃尔玛、永旺等)农副产品单价,以此价格作为该品目结算单价的基准价,再乘以综合折扣率(96%),按照每日实际使用量,核算当日结算价。四、付款时间、方式每月10日前,甲、乙双方核算对上月供货数量及金额,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结算金额的普通专用发票,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对公账户。乙方确认的收款账户信息见附件五、合同期限及供货地点1、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12月31日止。2、供货地点:市西湖区人民政府金用湖首小京后机中心办价地北路6号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第一页共三页1、甲方验收人员代表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乙方供应的货物进行质量、数量、供货时间、供货原始单据等进行验收,对于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达标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准时供货。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供应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因乙方工作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不能满足甲方正当需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甲方有权利查看食堂食材供货商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且可以对食材供货商的管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正当合理的意见。4、甲方有义务听取乙方提供的货物保管和存放的建议。5、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结算和支付乙方的供货款项。乙方: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准时、保质保量提供货品供应,并且向甲方提供食品保管建议。对于验收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达标的货品,乙方有义务及时、保质保量进行重新供货。2、乙方应确保所供食材的食品安全,对于甲方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进行落实修改,由于乙方供应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于甲方保管货品或制作货品不当造成的问题和损失,乙方有权不承担责任和损失。3、乙方在供货合格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供应的产品和按合同约定支付供货款。4、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本合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及该项目其他文件资料的约定及说明。七、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人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相关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八、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第二页共三页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招标文件、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补充协议;4、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5、磋商文件(含文件补充通知)。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1、甲、乙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3、甲乙双方关于履行合同往来函件、微信记录、通知、送货单等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要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年12月3日签约日期:2024年12月31日第三页共三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