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光伏场 光伏场区第五区工程EPC总承包采购合同公告(湖南能源集团2024)



合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五区、第四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A64000020240924005

标段名称
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五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标段编号
A64000020240924005001001

合同订立信息

建设单位
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
承包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267929987.5
签约时间
2024-11-15

合同期限
180日历天

相关附件
合同文件(一期100万千瓦光伏场区第五区).pdf

合同文件(一期100万千瓦光伏场区第五区).pdf

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五区工程EPC总承包合同文件(合同编号:HNNYNX-HSB1-C036)发包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承包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一、合同协议书1二、中标通知书.8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0四、招标文件澄清..14..19五、合同条款..六、发包人要求.124七、承包人建议书.125八、价格清单.126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五区工程EPC总承包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发包人要求;(8)承包人建议书;(9)工程量清单(价格清单);(10)招标文件其他内容;(11)投标文件其他内容;(12)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13)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2.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2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五区工程EPC总承包。(2)工程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3合同范围及工作内容: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五区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光伏场区施工图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竣工图编制等;本标段所有材料与设备的采购、运输等;本标段光伏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和光伏场区全部设备安装;本标段专项和专题工作、调试和验收工作及其他工作。具体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复核勘测成果及补充勘测工作、相关设备选型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项目效果图及组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查,竣工图编制、技术文件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2)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电缆、低压交流电缆及附件、箱变、组串式逆变器、35kV电力电缆及附件、光缆及附件、视频监控、防雷接地、道路涵管(如有)等光伏场区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催交货、运输、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仓储保管等;承包人采购的设备需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项目所在地电力公司接入及并网设备相关要求。暂估价设备的采购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3)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含光伏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和光伏场区全部设备安装。光伏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清表平整、进场区道路及场内道路施工、各类设备基础(光伏支架基础、箱变基础等)、试桩试验、防洪排水设施、接地、线缆沟、以及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施工工作。光伏场区全部设备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电缆、低压交流电缆及附件、箱变(含围栏、事故油池)、组串式逆变器、35kV集电线路设备材料、光缆、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材料设备的二次倒运、安装,以及系统集成、试验、保护定值整定、设备调试等;还包含涉及电力线路、铁路、公路等交叉跨越、钻越施工,光伏电站的线路防火措施,光伏场区的所有设备标识牌(符合湖南能源集团标准)、道路和光伏方阵指示牌(符合湖南能源集团标准)的采购和安装。3(4)专项和专题工作:负责本标段消防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报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备案等专题专项编制及报批工作。(5)调试和验收工作:负责本标段工程涉网试验工作,包括并网后的所有涉网试验、单体试验、系统验收试验;负责本标段相关的总体调试、整体启动、240h考核;负责本标段环保验收、水保验收、临时用地复垦验收、防雷验收、消防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验收、安全设施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府、电网公司要求本合同工程应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等,以及为完成各专项验收而必须开展的工程措施、技术措施;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专项验收通过后核查期两年,承包人负责核查期内因政府核查所出现的整改(整改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单独计费)。(6)其他工作:以承包人或发包人名义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施工许可证、安全备案、质量监督备案、配合光伏电站并网等手续办理;涉及电力线路、铁路、公路等交叉跨越、钻越等审批手续办理;通讯中断、停送电手续办理。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展开工仪式工作并承担费用;按照发包人要求,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定期收集影像资料并完成影像资料的剪辑制作,项目竣工后随档案资料一起移交。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任何原因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运输通道协调,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工作范围不一致的,以上述文件约定的最大范围为准。4.签约合同价:按本合同条款规定的工作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和要求,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的含税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亿陆仟柒佰玖拾贰万玖仟玖佰捌拾柒元伍角(¥267929987.50元)。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叁仟玖佰柒拾万壹仟零肆拾玖元整(¥239701049元),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贰拾贰万捌仟玖佰叁拾捌元伍角(¥28228938.5元)。本项目为单价承包合同,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价格清单的单价不作调整;本签约4合同价涵盖了本合同约定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本项目施工前准备、进退场、退场前的场地平整、施工临时设施及合同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各种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保险及政府各部门的收费等一切费用)。本合同价含投标时国家税率政策规定的增值税(设计费税率为6%,设备采购税率为13%,建筑安装工程税率为9%,其他技术服务税率为6%)。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国家的税率政策有变化,则本合同税款在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基础上进行相应调整,合同含税结算价也作相应调整。除暂估价按实际价格调整的金额差外,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单瓦价格乘以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同时也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5.本工程标段计划建设总工期6个月,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根据接入变电站(天都山750kV变电站)的投产时间,在保证合理工期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调整本合同工程的完工日期和并网进度,承包人不得由此提出费用索赔。6.承包人项目经理:王玉龙;7.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1)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管理事故;(3)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合同履约率100%,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5)工程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6)确保达标投产,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8工程安全符合的标准和要求(1)不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人身伤害责任事故;(2)不发生2万元及以上生产设备损坏责任事故;(3)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责任事故;(5)不发生其它对公司和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6)不发生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事件。59.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竣工及缺陷修复。10.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1.本合同签署页所载的信息为双方通知送达的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如果任何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通知送达前述地址,即视为被送达方收到,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以4邮寄方式进行的送达在投邮后第五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他人代收、拒收、未妥投等均不影响送达效力。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的送达,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被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的以下地址或工商登记公示的住所地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a.本合同约定的地址。b.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被送达方或其诉讼代理人所确认的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1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正式印章或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双方义务全部完成,且合同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结清后终止。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规定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13,本协议书一式十份,发包人执八份,承包人执二份。1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6(签署页)发包人:承包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印章或多中中书未时间:2024年11月15日时间:2024年11月15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伏场 光伏场区第五区工程EPC总承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