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采购合同公告(澄城县寺前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 SXZCZB2024-ZCCS-0720
二、合同名称: 陕西澄城第一党支部等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项目
三、项目编号: SXZCZB2024-ZCCS-0720
四、项目名称: 陕西澄城第一党支部等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澄城县寺前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寺前镇街道
联系方式:18591315589
供应商(乙方):西安弦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 业基地神州五路陕建航天新 天地3幢1单元11629室
联系方式:188294391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陕西澄城第一党支部等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项目(第一批)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138800.0000元
合同金额: 113.8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澄城县寺前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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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澄城第一党支部等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项目1合同1甲方(采购人):澄城县寺前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商):西安弦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4年12月2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澄城县寺前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西安弦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1、项目名称:陕西澄城第一党支部等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项目2、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二条施工依据1、施工合同;2、成交通知书;6116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工程量清单;6、工程量清单报价;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三条工程实施期限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0个日历日内竣工;乙方按照甲方通知三日内进场,在双方商定的有效时间内完成工程范围内全部拆除和清运工作,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2.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2.2、遇阴雨天及不可抗力因素以及非乙方施工因素影响;2.3、因防污治霾工作需要停工的。2.4、因春节假期停工的。2.5、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2.6、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第四条合同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小写)¥113,8800.00元2、付款方式:项目开工前预付工程款的4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付工程款的60%。3、付款依据: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4、竣工结算审计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发包人承担基本审计费,承包人承担审计成果费用,由发包人在支付竣工结算工程款中代扣。审计成果费的计取费率以结算时甲方与造价咨询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5、合同范围外变更价款调整方式因非乙方原因的工程变更签证,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乙方提出综合单价,甲方确认。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三、本项目选用的主要工程材料、设备及重要部位的装饰材料,乙方须报送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对选用的材料设备有认质和选用的决定权。第六条本项目拟派主要人员1、拟派杨改莉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15229837350,身份证号:******************:2、拟派段建民为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15091779752,身份证号:******************。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1、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规定及标准文件。3、工程验收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第八条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质量保修一、本工程质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7301二、责任缺陷期:二年。在质保期内因天气原因、自身质量导致墙体倒塌、裂缝、倾斜及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倒塌、伤人及伤物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砌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三、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3%的劳务费。乙方保修联系电话:13891368462;乙方保修联系人:许工。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协助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但具体费用由乙方承担;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改造,绿化挖移;3)协助切断水、电源、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4)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督促乙方落实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5)对装修及安装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或意见促使施工顺利进行;6)负责装修及安装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7)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并索取相应的发票;8)根据工程范围内的具体要求,安排乙方完成与上述工作有关的临时性任务。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设置拆除、垃圾清运过程中必要的办公场所,并保证所有参与上述工作的人员必须统一着装,配挂“工作人员”胸牌;2)每日向甲方提供进度计划,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等的管理规定;3)保证施工现场清洁,负责人行道路维护工作;4)遵守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设专职安全员,负责维护施工现场安全,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为施工作业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具)等;5)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施工机械、设备须检验报告,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6)在装修及安装工作实施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通道的合理布置、材料与设备的存放与保管、消防设施的安全有效、施工现场的照明与防护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规定的其他工作;7)按约定收取工程款并出具相应的发票;8)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不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造成的责任、费用等由乙方完全承担;9)完成甲方交办的与工程范围内有关的其它临时性工作。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未能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2、乙方的违约责任:2.1、乙方未能按时完成装修及安装任务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2、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终止1、合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3、因双方机构撤并、职能调整等原因,确需终止合同的,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744、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L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纠纷解决办法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监督和管理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六条补充条款乙方应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支付当期进度款中发放农民工工资。如乙方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影响到本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从剩余进度款中按乙方所拟的工资额度直接发放农民工的工资,并按发放金额的50%从乙方的剩余工程款中扣除予以处罚。第十七条信用融资(如有)银行名称:,收款账号:第十八条附则一、甲方代表为乙方代表为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公章)供应商(乙方):(公章)采购人(甲方):0东谢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印向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610626011112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南路南段支行.帐号:帐号:61050111583800000448.电话:电话:1882943914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地址:业基地神州五路陕建航天新天地3幢1单元11629室时间:202年12月2日时间间:202年/2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