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采购合同公告(喀什公路管理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喀什公路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喀什市杨物荣兴大兴喷绘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公路管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21101000018585801
五、合同编号:11N4580460002024135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紫花牧场宣传品制作
详见附件
套
1.0
12716
12716
2
苏巴什宣传品制作
详见附件
套
1.0
13696
1369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喀什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田艳
联系电话:18799860878
传真:/
地址:喀什解放南路126号喀什公路管理局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喀什公路管理局司机之家合同.pdf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市场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喀什公路管理局服务单位(乙方):喀什市杨物荣兴大兴喷绘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杨物荣兴大兴喷绘店、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杨物荣兴大兴喷绘店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杨物荣兴大兴喷绘店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紫花牧场宣传品制作PVC+水晶贴等--品牌;颜色;彩色1套12716.0012716.00苏巴什宣传品制作PVC+水晶贴等--品牌;颜色;彩色1套13696.0013696.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6412.0026412.0026412.0026412.0026412.0026412.0026412.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万陆仟肆佰壹拾贰元整贰万陆仟肆佰壹拾贰元整贰万陆仟肆佰壹拾贰元整贰万陆仟肆佰壹拾贰元整贰万陆仟肆佰壹拾贰元整贰万陆仟肆佰壹拾贰元整贰万陆仟肆佰壹拾贰元整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1、结算依据: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双方的验收资料及合法的税务发票。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款。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甲方需求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如因甲方内部审批程序造成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四、甲方的工作责任1、甲方有权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调换。2、甲方应诚信按付款方式付款,保证资金到位。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应及时告诉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有权视情况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五、乙方的工作责任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标准及时提供货物和服务。2、乙方在制作前应与甲方及时沟通相关情况,对于甲方的合理要求对制作内容进行修改。六、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7日。七、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政府政策变更)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应按时提供货物,如延期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3、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付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合理维权费用。八、争议管辖在提供租赁物和服务期间,甲乙双方如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协议生效与终止1、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合同生效。2、自租赁物归还和服务履行完毕后,付清所有合同价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喀什市杨物荣兴大兴喷绘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杨物荣地址:,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电信25局院内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南路支行账号:,账号:860020212010107378252电话:,电话:15886882939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喀什市杨物荣兴大兴喷绘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杨物荣地址: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电信25局院内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南路支行账号:账号:860020212010107378252电话:电话:1588688293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