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昆明市禄劝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中小区等9个小区及老检察院小区等8个小区等2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重招)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100202401099001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市禄劝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中小区等9个小区及老检察院小区等8个小区等2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重招)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1099001002
标段名称:
昆明市禄劝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中小区等9个小区及老检察院小区等8个小区等2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重招)第2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人: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下浮 17.5%
中标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全部咨询工作结束
项目经理/总监:
(项目负责人)牛海平
合同公示日期:
2024-12-31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昆明市禄劝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pdf
2024-12-31 14:35:29
GF-2015-0212合同编号:P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昆明市禄劝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中小区等9个小区及老检察院小区等8个小区等2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重招)第2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p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1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人(全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4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昆明市禄劝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中小区等9个小区及老检察院小区等8个小区等2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重招)第2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2.项目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城内3.招标范围及规模:招标规模:本项目建安费约28000万元(最终以本项目实际投入并经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建设内容:完成昆明市禄劝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中小区等9个小区及老检察院小区等8个小区等2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为:燃气管网、消防管网、雨污管道、供电线路、小区连接线、绿化,以及排水沟、小区内庭院照明、消防设施、停车场及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快递柜、体育健身设施、安防系统、外墙安全隐患整治等所涉及施工内容;根据经发包人认可并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文字表述未尽之处,均以图纸标注及说明等为准。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全部咨询工作结束。5.服务要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现行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二、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设计概算审核:审核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概算,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可研报告经济部分的验证或对比分析。2、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或审核: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量,按照清单、计价模式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出具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或预算审核报告(作为项目实际投资3及成本控制依据),并向招标人提供成本控制合理化建议,以协助招标人选择最佳和最经济的设计方案。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提供工程合同咨询服务、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拟定:配置驻场人员,实地评估工程进度、工程量及隐蔽工程工程量,并按承包工程合同要求进行支付审核;对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增减变更、工程签证进行测算,提供经济对比及方案优化建议,对新增的工程组价、单价控制价进行审核;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相关会议及招4标人要求的其他会议,协助招标人处理与承包单位的合同造价纠纷以及工程索赔的处理及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4、工程结算审核:依据工程经济和技术文件,对委托审核的工程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并出具审核报告。5、配合本项目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及本项目各级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6、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实施手册》执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委托人付清全部咨询费后终结。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现行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暂估合同价2406112.5元,最终酬金参照《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算。其中:①工程预算审核、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基本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服务内容结算价款公式为: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最终结算价款难*82.5%。②工程结算审核(成效附加费)结算价款公式为(如有)未包含在暂估合同价中:审核差额超过5%时计取成效附加费:成效附加费=(送审结算金额一审定结算金额)*5%六、合同文件的构成4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2年12月10日。2.订立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肆份,咨询人执肆份。n5(以下签字页)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NA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号寸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l9:五1.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91530103MA6KK9KN5H住所: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和谐广场B座4104账号:账号:13565136336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人民东路支行开户名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6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语言7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89.补充条款咨询人不得以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服务费用为由,拒绝或延缓提供相关服务内容,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人提出除工期以外的其他索赔(如费用索赔等)。9219附件:授权委托书我公司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昆明市禄劝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中小区等9个小区及老检察院小区等8个小区等2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重招)第2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因业务工作需要授权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代表公司全权负责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致,产生的违约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由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直接开具发票并收款。1分公司基本信息如下:户名: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MA6KK9KN5H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人民东路支行账号:135651363363t授权单位: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2024年12月25日20附录A:范围及工作内容一览表服务范围工作内容设计概算审核审核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概算,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可研报告经济部分的验证或对比分析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或审核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量,按照清单、计价模式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出具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或预算审核报告(作为项目实际投资及成本控制依据),并向委托人人提供成本控制合理化建议,以协助委托人选择最佳和最经济的设计方案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1.提供工程合同咨询服务、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拟定;2.配置驻场人员,实地评估工程进度、工程量及隐蔽工程工程量,并按承包工程合同要求进行支付审核;3.对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增减变更、工程签证进行测算,提供经济对比及方案优化建议,对新增的工程组价、单价控制价进行审核;4.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5.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相关会议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会议,协助委托人处理与承包单位的合同造价纠纷以及工程索赔的处理及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工程结算审核依据工程经济和技术文件,对委托审核的工程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并出具审核报告e21附录B:承包人提供主要咨询成果文件一览表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设计阶段设计概算审核报告及电子文档(可编辑和软件版)按委托人要求按委托人要求设计阶段详细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文档(可编辑或软件版)按委托人要求按委托人要求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或预算审核报告及电子文档(可编辑和软件版)按委托人要求按委托人要求发承包阶段详细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文档(可编辑或软件版)按委托人要求按委托人要求施工阶段主要材料、设备询价文件按委托人要求按委托人要求施工阶段现场签证单审核文件按委托人要求按委托人要求施工阶段工作联系单审核文件按委托人要求按委托人要求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审核文件按委托人要求按委托人要求施工阶段工程款支付凭证按委托人要求按委托人要求施工阶段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按委托人要求按委托人要求竣工阶段结算审核报告按委托人要求按委托人要求.422附录C:委托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序号名称纸质原件PDF扫描件软件电子版备注1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基本必要资料2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如有)基本必要资料3全专业施工图√基本必要资料4招标文件包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5投标文件(中标),投标报价、二次报价等√基本必要资料6中标通知书√7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技术核定单8工作联系函、图纸会审、会议记要、洽商记录等基本必要资料9设计变更通知√√基本必要资料10索赔、现场签证单(含原始记录、影音资料、索赔证明材料)√基本必要资料11土方原地貌标高12基坑、槽开挖后标高、验槽记录√13桩基一桩一表记录单14建设地点的地质勘察资料√15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定的土方弃运运距√N231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延期证明书,竣工验收资料√基本必要资料17全专业竣工图基本必要资料18经建设单位同意报送的,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结算书√基本必要资料4海C24附录D: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办公室1间2办公桌2张3办公椅2把4文件柜1个V25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甲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定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工程廉政合同。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潢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三、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应予拒绝和检举,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实的,依法或按有关规定处理。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3%-5%,或者中止监理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或接受施工单位贿赂,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监理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服务费中扣除。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廉政合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从严追究责任。八、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1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香峰6签订日期:2004年12月0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