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中共鹤岗市委宣传部2024)
一、合同编号: [230401]HGZC[DY]20240007-2
二、合同名称: 合作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 [230401]HGZC[DY]20240007-2
四、项目名称: 宣传鹤岗市的城市形象,打破片面标签,重塑鹤岗形象(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共鹤岗市委宣传部
地 址: 南山区北红旗路333号
联系方式:0468-3355337
供应商(乙方):北京新京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1
联系方式:147041358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宣传鹤岗城市形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线下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42fa0834-4463-48e0-8ea7-99b27eade7e8_新京报—鹤岗合作协议.pdf
42fa0834-4463-48e0-8ea7-99b27eade7e8_新京报—鹤岗合作协议.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