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 餐厨垃圾收运车采购合同公告(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15262024000142-1

二、合同名称: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5262024000142

四、项目名称: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珙县巡场镇中心路中心巷10号
联系方式:15682232880
供应商(乙方):四川兰索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粤华星光天地商业4号楼3层2号城
联系方式:0831-88258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
1(项)
¥266,100.00
¥266,100.00


合同金额: 266,1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壹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珙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过体系项目合同.pdf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31日

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5262024000142-1履约地点:珙县签订地点:珙县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7日采购人(甲方):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人地址:珙县巡场镇中心路中心巷10号供应商(乙方):四川兰索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粤华星光天地商业4号楼3层2号城-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266,1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266,100.00品目编码C23990000品目名称其他商务服务采购标的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陆仟壹佰元整(¥266,100.00)二、服务要求第一章服务费及支付方式第一条本项目服务费本项目所有费用实行总价包干,在乙方全面履行约定义务且符合要求的,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服务费2661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陆仟壹佰元整),即每月支付22175.00元(大写:贰万贰仟壹佰柒拾伍元整)。项目服务实施过程中一切费用全部包含在合同约定的包干服务费中:1.所有作业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2.不可预见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赔偿费用等;3.税费及管理、运营成本等费用;4.其他不可预计的一切费用。第二条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每月按照《运营考核细则》考核后,次月兑现乙方上月应由甲方支付的服务费(乙方必须足额兑现完成作业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费用)。第二章合同期限本项目托管服务期限为三年。但合同为一年一签订,本次合同时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经甲方按照《运营考核细则》对乙方考核后,由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和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签订下年度服务合同。第三章服务范围及内容第三条服务范围我县现有13个乡(镇),人口约43万人,正常营业餐饮商家约1100个。日产生餐厨垃圾约11.5吨(此数据为干湿分离后的数据,其中县城区正常营业餐饮商家400余家,日产生餐厨垃圾约6吨左右,各乡(镇)正常营业餐饮商家700余家,日产生餐厨垃圾约5.5吨左右)。第四条服务内容甲方提供5辆餐厨垃圾收运车(其中:3辆3吨、1辆5吨的专用餐厨垃圾收集车、1辆轻卡)和垃圾收集桶,乙方自行安排具有驾驶资格(资质)的驾驶人员和餐厨垃圾辅工收集全县县城区及13个-第2页-乡镇所有餐馆、商户、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产生餐厨垃圾,收集后转运至宜宾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第五条餐厨垃圾收集工作时间1.县城区配置2辆车每天6:00—12:00,13:00—16:00收取县城区商户餐厨垃圾。2.配置1辆车每天9:00—14:00收取学校餐厨垃圾,18:00—21:00收取夜市餐厨垃圾。3.配置1辆车每天6点—15:00收取乡镇餐厨垃圾。第六条餐厨垃圾收集作业频次每天收集一次,工作日、节假日、周末可由乙方合理调配驾驶员及辅工,并要保障完成每天的收运量。车辆的大小可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安排。第五章考核方式、办法及结果运用第七条考核方式乙方每个月能保持垃圾转运车无维修情况,车况良好,每月一次性奖励1分,最高奖励12分。餐厨垃圾收运作业考核实行100倒扣制+12分奖励制,严格按照《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监督考核标准及评分表》对照各项规定逐项检查扣分制以及餐厨垃圾收转运奖励方式加分制,考核工作由甲方牵头进行,每月定期乙方和甲方双方联合检查考核1次,随时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得分处罚和奖励总得分如下:1.每月垃圾转运作业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视为合格,全额支付当月餐厨垃圾运维费。2.每月垃圾转运作业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75分以上(不含85分,含75分),每减少1分扣垃圾转运费2000元,得分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直接扣除当月餐厨垃圾运维费的50%。3.月度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第八条考核细则1.餐厨垃圾收运车驾驶人员、辅工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着工装上岗(工装由乙方统一提供)。违反一次扣1分。2.工作人员作业时与市民发生争吵、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一次扣1分。3.垃圾收运过程中,无撒落、撒漏现象。餐厨桶不得出现曝桶现象,转运时密闭、餐厨桶无脏乱差现象,转桶后及时对地面垃圾进行清洗、隐蔽、归位、消毒。对损坏严重,影响使用和观瞻的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违反一次扣2分。4.清运车密闭化运输,无超载,车貌整洁、干净,不定期进行维护,出车前检查车况,保持性能良好。违反一次扣2分。5.严禁将车辆外租和外借。违反一次扣10分。6.工作过程中因垃圾转运后垃圾点清洁、消毒不到位引起的腐臭气味过重、地面脏乱等质量问题影响到周围群众生活,受到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违反一次扣2分。7.因车辆、道路等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按规定路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调配应急车辆、人员处理,确保餐厨垃圾及时收运。违反一次扣2分。-第3页-8.驾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带病驾车,转运车辆收集垃圾时严禁超速,非作业时间严禁沿街乱停放、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达到50%以上等。违反一次扣2分。9.供应商需积极配合各级各类检查,若不配合或配合不到位或不服从采购人监督。违反一次扣5分。10.垃圾转运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当班管理人员和采购人报告,如隐瞒不报则扣分。违反一次扣10分。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九条服务期内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及辅工等发生的一切事故和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第十条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按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用工并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于加班值班费、防暑降温费、节假日补助费),劳动者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全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并主动接受人社部门的检查,违规违法用工被人社部门发现的,除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外,根据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第十一条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因乙方责任出现单个上访现象造成影响的,每上访一次,甲方扣除乙方服务费1000元;因乙方责任,出现群体上访造成影响的,每上访一次,甲方扣除乙方托管服务费10000元。第十二条乙方应按规定为驾驶员、辅工人员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三条在服务期间,车辆日常维修(正常损耗)、油费、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操作不当引起的车辆维修、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赔偿费用,甲方仅以投保理赔的费用为限承担费用,超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八章履约保证金第十四条乙方以(□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中标金额5%[人民币13305.00元(大写:壹万叁仟叁佰零伍元整)]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且有效期不得低于合同期限。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九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甲方有权按照《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监督考核标准及评分表》对乙方的服务事项进行监督和考核,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监督考核标准及评分表》进行修订。第十八条甲方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第4页-第十九条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的服务费。第二十条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对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的服务义务。第二十二条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应得的服务费,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第二十三条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第二十四条接受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第二十五条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章合同的修改、变更及解除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在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范围内进行修改和变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二十七条经甲方按照上述约定对乙方进行考核,服务期间月考核结果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第十二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如因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三十条因乙方过错无法达到甲方考核要求,导致合同终止的,由乙方另行赔偿甲方中标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第十三章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第三十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三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第十四章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第三十三条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7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相关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第三十四条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六章合同生效及其他第三十五条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页-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9份,甲方3份,乙方3份,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66,100.002025-12-31四川兰索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所有费用实行总价包干,在乙方全面履行约定义务且符合要求的,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服务费2661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陆仟壹佰元整),即每月支付22175.00元(大写:贰万贰仟壹佰柒拾伍元整)。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00%履约保证金金额(元):13,305.00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银行转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合同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监督考核标准及评分表》对乙方的服务事项进行监督和考核,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监督考核标准及评分表》进行修订。3.甲方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4.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的服务费。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的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应得的服务费,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6页-八、违约责任1.如因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因乙方过错无法达到甲方考核要求,导致合同终止的,由乙方另行赔偿甲方中标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7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相关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9份,甲方3份,乙方3份,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甲方: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盖章),乙方:四川兰索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刘贵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车兰地址:珙县巡场镇中心路中心巷10号,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粤华星光开户银行:珙县农商银行营业部,天地商业4号楼3层2号城账号:62680120000003896,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文县支行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7日,账号:100047224080010001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7日-第7页--第8页-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5262024000142-1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人地址:珙县巡场镇中心路中心巷10号供应商(乙方):四川兰索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履约地点:珙县签订地点:珙县签订时间:202年12月2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第一章服务费及支付方式第一条本项目服务费本项目所有费用实行总价包干,在乙方全面履行约定义务且符合要求的,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服务费2661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陆仟壹佰元整),即每月支付22175.00元(大写:贰万贰仟壹佰柒拾伍元整)。项目服务实施过程中一切费用全部包含在合同约定的包干服务费中:1.所有作业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2.不可预见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赔偿费用等;3.税费及管理、运营成本等费用;4.1其他不可预计的一切费用。第二条月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每月按照《运营考核细则》考核后,次月兑现乙方上月应由甲方支付的服务费(乙方必须足额兑现完成作业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费用)。第二章合同期限本项目托管服务期限为三年。但合同为一年一签订,本次合同时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经甲方按照《运营考核细则》对乙方考核后,由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和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签订下年度服务合同。第三章月服务范围及内容第三条服务范围我县现有13个乡(镇),人口约43万人,正常营业餐饮商家约1100个。日产生餐厨垃圾约11.5吨(此数据为干湿分离后的数据,其中县城区正常营业餐饮商家400余家,日产生餐厨垃圾约6吨左右,各乡(镇)正常营业餐饮商家700余家,日产生餐厨垃圾约5.5吨左右)。第四条服务内容甲方提供5辆餐厨垃圾收运车(其中:3辆3吨、1辆5吨的专用餐厨垃圾收集车、1辆轻卡)和垃圾收集桶,乙方自行安排具有驾驶资格(资质)的驾驶人员和餐厨垃圾辅工收集全县县城区及13个乡镇所有餐馆、商户、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产生餐厨垃圾,收集后转运至宜宾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第五条餐厨垃圾收集工作时间1.县城区配置2辆车每天6:00—12:00,13:00—16:00收取县城区商户餐厨垃圾。2.配置1辆车每天9:00—14:00收取学校餐厨垃圾,18:00-21:00收取夜市餐厨垃圾。3.配置1辆车每天6点—15:00收取乡镇餐厨垃圾。第六条餐厨垃圾收集作业频次每天收集一次,工作日、节假日、周末可由乙方合理调配驾驶员及辅工,并要保障完成每天的收运量。车辆的大小可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安排。第五章考核方式、办法及结果运用第七条考核方式乙方每个月能保持垃圾转运车无维修情况,车况良好,每月一次性奖励1分,最高奖励12分。餐厨垃圾收运作业考核实行100倒扣制+12分奖励制,严格按照《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监督考核标准及评分表》对照各项规定逐项检查扣分制以及餐厨垃圾收转运奖励方式加分制,考核工作由甲方牵头进行,每月定期乙方和甲方双方联合检查考核1次,随时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得分处罚和奖励总得分如下:1.每月垃圾转运作业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视为合格,全额支付当月餐厨垃圾运维费。2.每月垃圾转运作业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75分以上(不含85分,含75分),每减少1分扣垃圾转运费2000元,得分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直接扣除当月餐厨垃圾运维费的50%。3.月度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C同。考核细则第八条1.餐厨垃圾收运车驾驶人员、辅工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着工装上岗(工装由乙方统一提供)。违反一次扣1分。2.工作人员作业时与市民发生争吵、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一次扣1分。3.垃圾收运过程中,无撒落、撒漏现象。餐厨桶不得出现曝桶现象,转运时密闭、餐厨桶无脏乱差现象,转桶后及时对地面垃圾进行清洗、隐蔽、归位、消毒。对损坏严重,影响使用和观瞻的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违反一次扣2分。4.清运车密闭化运输,无超载,车貌整洁、干净,不定期进行维护,出车前检查车况,保持性能良好。违反一次扣2分。5.严禁将车辆外租和外借。违反一次扣10分。6.工作过程中因垃圾转运后垃圾点清洁、消毒不到位引起的腐臭气味过重、地面脏乱等质量问题影响到周围群众生活,受到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违反一次扣2分。7.因车辆、道路等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按规定路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调配应急车辆、人员处理,确保餐厨垃圾及时收运。违反一次扣2分。-8.驾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带病驾车,转运车辆收集垃圾时严禁超速,非作业时间严禁沿街乱停放、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达到50%以上等。违反一次扣2分。59.供应商需积极配合各级各类检查,若不配合或配合不到位或不服从采购人监督。违反一次扣5分。10.垃圾转运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当班管理人员和采购人报告,如隐瞒不报则扣分。违反一次扣10分。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九条服务期内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及辅工等发生的一切事故和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第十条石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按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用工并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于加班值班费、防暑降温费、节假日补助费),劳动者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全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并主动接受人社部门的检查,违规违法用工被人社部门发现的,除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外,根据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第十一条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因乙方责任出现单个上访现象造成影响的,每上访一次,甲方扣除乙方服务费1000元;因乙方责任,出现群体上访造成影响的,每上访一次,甲方扣除乙方托管服务费10000元。第十二条乙方应按规定为驾驶员、辅工人员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三条在服务期间,车辆日常维修(正常损耗)、油费、1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操作不当引起的车辆维修、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赔偿费用,甲方仅以投保理赔的费用为限承担费用,超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八章履约保证金.第十四条乙方以(口支票、口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中标金额5%[人民币13305.00元(大写:壹万叁仟叁佰零伍元整)]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且有效期不得低于合同期限。第十五条展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九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甲方有权按照《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监督考核标准及评分表》对乙方的服务事项进行监督和考核,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监督考核标准及评分表》进行修订。第十八条甲方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第十九条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的服务费。第二十条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对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的服务义务。第二十二条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应得的服务费,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第二十三条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第二十四条接受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第二十五条国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章合同的修改、变更及解除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在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范围内进行修改和变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二十七条经甲方按照上述约定对乙方进行考核,服务期间月考核结果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第十二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如因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三十条因因乙方过错无法达到甲方考核要求,导致合同终止的,由乙方另行赔偿甲方中标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第十三章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第三十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三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第十四章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第三十三条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7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相关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第三十四条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六章合同生效及其他第三十五条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9份,甲方3份,乙方3份,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附件: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监督考核标准及评分表甲方: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盖章)景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珙县巡场镇中心路中心巷10号开户银行:珙县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62680120000003896签订时间:年12月27日乙方:四川兰索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盖章)B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5(28991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2年12月日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监督考核标准及评分表序号考核内容分值(分)考核情况扣分得分备注1餐厨垃圾收运车驾驶人员、辅工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着工装上岗(工装由供应商统一提供)。违反一次扣1分。102工作人员作业时与市民发生争吵、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一次扣1分。103垃圾收运过程中,无撒落、撒漏现象。餐厨桶不得出现曝桶现象,转运时密闭、餐厨桶无脏乱差现象,转桶后及时对地面垃圾进行清洗、隐蔽、归位,消毒。对损坏严重,影响使用和观瞻的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违反一次扣2分。104清运车密闭化运输,无超载,车貌整洁、干净,不定期进行维护,出车前检查车况,保持性能良好。违反一次扣2分。105严禁将车辆外租和外借。违反一次扣10分。106工作过程中因垃圾转运后垃圾点清洁、消毒不到位引起的腐臭气味过重、地面脏乱等质量问题影响到周围群众生活,受到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违反一次扣2分。107因车辆、道路等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按规定路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调配应急车辆、人员处理,确保餐厨垃圾及时收运。违反一次扣2分。108驾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带病驾车,转运车辆收集垃圾时严禁超速,非作10t7业时间严禁沿街乱停放、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达到50%以上等。违反一次扣2分。9供应商需积极配合各级各类检查,若不配合或配合不到位或不服从采购人监督。违反一次扣5分。1010垃圾转运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当班管理人员和采购人报告,如隐瞒不报则扣分。违反一次扣10分。10合计100分考核人员签字:被考核单位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 餐厨垃圾收运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