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安全性评估采购合同公告(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2024)
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智慧公路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安全性评估
采购项目名称:
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智慧公路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安全性评估
采购项目编码:
4408004562466582412160371
项目业主:
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
服务机构:
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智慧公路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安全性评估
合同编号:
4408004562466582412160371
合同总金额:
¥29,1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31日
服务内容:
对现有的密码方案进行评估检测。
合同附件
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合同(安徽科测).pdf
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保密合同.pdf
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4-12-31
CE科测编号:KCIT-2024-0529-01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合同贰级·1个·2024年项目名称: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智慧公路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安全性评估甲方: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乙方: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1日签订时间:2024年12月签订地点:广东省湛江市本合同及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产生的标的物、衍生物,受双方签署的《保密合同》约束,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局域网、广域网或互联网展示及传播。第1页共5页科测编号:KCIT-2024-0529-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智慧公路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安全性评估进行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1.技术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对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智慧公路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安全性评估(以下简称被评估系统)开展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乙方按照国家GB/T3978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43206-202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0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011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等标准,对被评估信息系统密码使用的合规性、正确性、有效性进行检测评估。2.技术服务要求:按照标准要求,完成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工作,并出具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且通过湛江市密码局的审核。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号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无纸化办公,《评估报告》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储,加密刻盘后由测评机构专人送达或以加密通道邮寄送达。如甲方确需纸质版文件,请与乙方联系人确认并在本合同中明确份数。纸质版报告每个系统一式叁份,一份留评估机构存档,一份交被评估系统所在单位,一份提交监管部门。电子版报告每个系统一式一份,以加密刻盘方式由评估机构专人送达/加密通道邮寄送达。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工作需符合国家密码局(2022)454号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密码局的规定:本合同将作为附件,附在密评报告后,以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查验。3.合同履行的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本合同项下双方各自义务履行完毕时止。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出具评估报告。第二条服务实施及进度安排按照评估检测准备活动、方案编制活动、现场检测活动、分析与报告编制活动四个基本评估检测活动,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检测,并出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第2页共5页G科测编号:KCIT-2024-0529-01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甲方需协助被评估单位指定其单位内一个专门部门作为配合乙方开展评估检测的接口单位,派员参加乙方项目组工作,协调被评估单位向乙方提供进行评估检测所需的信息及资料,并配合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必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安全核查、技术测试和管理测评)。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启动合同工作内容,并保证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规范的服务。3.乙方在实施服务时保证不侵犯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等)或其他权益,若发生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保证具备签署履行本合同的资质、能力。第四条技术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本项目总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29,1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壹佰元整)。2.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如下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项目若使用财政性资金,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而非款项实际支付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也不能作为成交供应商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1)首付款: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50%即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写¥14550.00元);(2)尾款:乙方向甲方出具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并经湛江市密码局审核通过后,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50%即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写¥14550.00元)。3.本项目甲方所需的发票种类为:(1)(1)增值税普通发票。(2)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6%);乙方提供正规、合法且符合甲方需求的发票,由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付款期限将费用支付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账号:3405011029290000089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科技支行,第3页共5页科测编号:KCIT-2024-0529-01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甲方对乙方开展评估服务工作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乙方提出的合理需求;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评估服务费用。2.乙方权利义务乙方应按时提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评估工作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测评费,即为甲方违约;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测评报告,即为乙方违约。2.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总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3.违约方自逾期之日起,以合同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0.05%的标准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如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4.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第七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任何变更、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用圭园第4页共5页C科测编号:KCIT-2024-0529-01委托方甲方)单位名称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盖章)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盖章)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盖章)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日期委托方甲方)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梁长合经办人联系方式15876386414委托方甲方)通讯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8号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8号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8号委托方甲方)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税号:12440800456246658R地址,电话: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8号0759-3177122开户行账号:500001297609016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海棠支行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税号:12440800456246658R地址,电话: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8号0759-3177122开户行账号:500001297609016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海棠支行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税号:12440800456246658R地址,电话: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8号0759-3177122开户行账号:500001297609016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海棠支行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税号:12440800456246658R地址,电话: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8号0759-3177122开户行账号:500001297609016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海棠支行受托方(乙方单位名称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格A签章日期受托方(乙方经办人签字及日期黄任维经办人联系方式黄仕雄18819489612受托方(乙方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未来中心十楼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未来中心十楼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未来中心十楼受托方(乙方乙方收款信息:收款账户名称: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4050110292900000891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科技支行乙方收款信息:收款账户名称: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4050110292900000891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科技支行乙方收款信息:收款账户名称: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4050110292900000891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科技支行乙方收款信息:收款账户名称: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4050110292900000891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科技支行子丹2第5页共5页G科测编号:KCIT-2024-0529-02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保密合同(带*为必填项)*委托单位: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点:湛江市赤坎康顺路38号*法定代表人:陈再东*联系人:梁长合通信地址:湛江市赤坎康顺路38号*邮箱:527511775@qq.com*电话(固话/手机):0759-3177199/15876386414传真:工N*测评机构: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0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未来中心十楼*法定代表人:蒋凡*联系人:黄仕雄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0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未来中心十楼*邮箱:huangsx@kece.tech*电话(固话/手机):18819489612签订时间:2024年12月31日签订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第1页共4页IE科测编号:KCIT-2024-0529-02前言甲、乙双方因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智慧公路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安全性评估)进行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需要双方相互披露保密信息,同时,因为甲、乙双方共同合作进行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工作,在工作的过程中双方会获知对方的保密信息,为保护披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1.目的1.1甲乙双方相互披露保密信息,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任务,任何一方不得以口头、纸面、电子拷贝或其他任何方式将接收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他方。1.2围绕保密信息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披露、接收、使用、保密信息载体保管及销毁或归还,均不得违背前款所列之目的,否则视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2.概念2.1披露方,指为前条所列之目的、提供保密信息的本合同的当事人及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的甲、乙双方。2.2接收方,指为前条所列之目的、接收保密信息的本合同的当事人及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的甲、乙双方。3.保密信息3.1保密信息:指为上述目的、涉及上述标的领域、由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需要接收方依本合同“5.保密义务”的约定义务予以保密的一切装置、图表、书面资料、电子文档或者其它载体包含的信息。3.2保密信息识别3.2.1保密信息明细甲方须保密的信息明细:凡乙方因本次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而向甲方提供的任何信息或资料,不论何种形式均受本合同约束。乙方须保密的信息明细:凡甲方因本次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而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信息或资料,不论何种形式均受本合同约束。双方因履行与本合同关联的《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合同》而产生的标的物或衍生物(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整改建议》或《评估相关说明》等),不论何种形式均受本合同约束。3.2.2披露时信息载体无论是否有标识表明其秘密性,均属于保密信息范畴。3.2.3披露方以书面形式向接收方声明的;3.2.4通过口头或视觉披露的保密信息,在经口头或视觉披露后10天内披露方将该保密信息载体标注“保密”或其他秘密性标识后交给接收方,或者经接收方对保密信息的口头或者视觉披露以书面形式予以签字确认,或者披露方向接收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声明的,则接收方自口头或者视觉披露时起,承担保密义务。4.披露4.1披露,指保密信息披露方将保密信息传达给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邮寄、当面交给、传真、电子邮件、口头或者视觉等方式。4.2保密信息披露方式、时间、地点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方式、时间、地点由双方另行予以约定。4.3披露应遵循下列程序4.3.1披露方于约定的披露时间之前向接收方发出通知,通知应当载明本次保密信息披露范围、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接收方接收后的有关注意事项;4.3.2按照通知载明的保密信息范围、披露时间、地点、方式,披露方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接收方;第2页共4页科测编号:KCIT-2024-0529-024.3.3接收方在收到保密信息后,应对本次披露的保密信息范围、披露时间、地点、方式以回执的形式向披露方确认。4.4如果披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超出了本合同书约定或者通知载明的保密信息范围,接收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适当的方式对超出范围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封存,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披露方收回。5.保密义务接收方在收到保密信息后,应全面、忠实地履行如下保密义务:5.1接受方应当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保密制度、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合同等,妥善保管所接收的保密信息,以保障保密信息不被泄漏;5.2接收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一方披露接收的保密信息;5.3接收方不得将接收的保密信息用于只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的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以外的任何目的;5.4接收方应尽最大努力将保密信息的传播限制至其为了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而需要知晓此保密信息的人员;5.5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对保密信息擅自做任何形式复制。6.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指自接收方接收保密信息之日起保密状态永远持续,如果发生如下事件之一,则解除接收方之保密义务:6.1披露方依法或自愿公开;6.2经披露方书面授权由接收方发布的保密信息;6.3披露方书面通知接收方解除保密义务。7.排除和限制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几种情况,但对此接收方应做出书面声明并提供合理的书面证明,该证明需经披露方书面确认。上述声明和证明,对7.1、7.2条而言,应于本合同书签订时做出:对其余各条而言,应于情况发生时做出。7.1本合同书签订时从公开渠道可直接获得的信息,或从公开渠道不经过创造性劳动即可获得的信息;7.2本合同书签订时接收方已经知悉并有书面记录(包括电磁介质)的信息,该信息仅以书面记录的为限(包括电磁介质)7.3本合同书签订后,非接收方原因而被公知的信息;7.4本合同书签订后由第三方通过合法途径披露给接收方并对其没有保密限制的信息;7.5被规定由接收方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政府部门披露的资料。如果接收方被要求或被规定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收方应迅速向披露方发出有关的书面通知,以便披露方可寻求司法救济,或其它适当的补救方法。接收方同意尽其最大努力协助披露方取得司法救济或其它适当的补救方法。8.保密信息载体归还、销毁应披露方的要求,接收方应当归还或销毁所接收的保密信息载体、复制品(不论授权与否)及含有保密信息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文件或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由接收方或其任何代理、雇员或代表(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顾问)做出的任何分析、编辑、研究或其它文件。本合同涉及的保密信息,披露方仅负责原样提供。9.无其他权利许可除按本合同授权的方式和范围使用信息外,对保密信息无明示或暗示的许可授予接收方。10.合同双方各自独立本合同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出于任何目的认为是另一方的代表:任何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第3页共4页科测编号:KCIT-2024-0529-02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都没有权利代表另一方签订任何合同或合同,或承担任何费用。11.无进一步义务本合同中任何内容都不能被解释为暗指合同各方达成某种买卖或服务等。12.违约责任12.1接收方同意,接收方或其任何雇员、代理或代表违反本合同将对披露方造成不可补救的损害,披露方有权就接收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12.2任何一方或其任何雇员、代理或代表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合同(或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应当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因争取执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费用和律师费用)。12.3接收方或其任何雇员、代理或代表违反本合同,不论披露方是否知晓接收方或其任何雇员、代理或代表违反本合同的事实,接受方均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告知披露方,配合披露方共同做好善后工作。12.4双方因履行与本合同关联的《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合同》而产生的标的物或衍生物(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整改建议》或《评估相关说明》等),均受本合同约束。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局域网、广域网或互联网展示或传播。13.争议解决13.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选择“向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13.2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各方应对诉讼程序和裁定结果严格保密。14.合同变更对本合同所做的任何变更,必须由合同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方式做出。15.合同解除的限制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后,接收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16.其他约定16.1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16.2本合同自合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盖章)乙方: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费化方签署:签署:职务:职务:日期:日期: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安全性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