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昌乐县人民检察院2025)



昌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401004488A_001
二、合同名称:昌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401004488
四、项目名称:昌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昌乐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昌乐县城洪阳街1269号
联系方式:0536-2012588
供应商(乙方):潍坊千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十六楼1630-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项目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项目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项目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项目合同 
合同金额:40.63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项目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月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昌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项目合同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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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电子化政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味项目名称:昌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化政K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401004488A001计划编号:37070000025700120240018府产化政电子化采购人:昌乐县人民检察院供应商:潍坊千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电子化政府1采购人(全称):昌乐县人民检察院供应商(全称):潍坊千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昌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昌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昌乐县商务社区7号楼。3.服务内容和范围:院机关保洁、秩序维护安保、电梯维保、绿植养护水、电、空调等运维等。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12月31日,采用“1+1+1”模式,合同每年一签。三、服务标准符合按照《山东省优秀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执行及乙方承诺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陆仟叁佰元(¥406,300.00元);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刘炳仁一金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406,3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口一次性支付方式:口分期支付方式:分期支付口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2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I蓬鞋(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3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昌乐县商务社区7号楼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且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美管理机构一份。Hii采购人(甲方):(公章)供应商(乙方(公章洞击用章昌乐县人民检察院潍坊千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207301047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7号楼住所: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十六楼1630-1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郑双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4邮政编码:供应商(乙方(公章采购人(甲方):(公章)洞击用章潍坊千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昌乐县人民检察院207301047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十六楼机住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7号楼1630-15修道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子化山委托代理人:郑双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内容:检察院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具体包括:包含院机关保洁、秩序维护安保、电梯维保、绿植养护水、电、空调等运维等。1.3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4人员。服务机构据部门职能和维护人员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责任和权力:1.有权对本项目工作提出明确、细致的要求。2及时支付供应商的项目费用。3、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信息。4、甲方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5、合同期间,乙方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2.2乙方责任与权利:1、乙方负责物业保洁人员的薪酬、福利、社保、医疗、住房公积金、工作服装等所有报酬及待遇,工作人员所发生的包括人身安房全、工作风险等所有问题甲方均不承担责任。2、乙方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制定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物业保洁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基本素质,避免因个人素质能力影响甲方形象事件的发生。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4、乙方派往甲方的物业保洁应该符合《劳动法》的具体规定,承包期间出现的劳动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5、保证清洁卫生质量,达到双方议定的标准。6、负责对物业保洁人员进行政审,搞好岗位培训及安全教育。提高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卫生观念,保持工人的相对稳定。教育物业保洁人员文明礼貌,遵守甲方单位规定,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乙方负责加强对员工各项安全教育。57、工人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隐患,仪表端正。8、实行岗位责任制,教育物业保洁人员严格落实卫生清洁质量标准。9、提前向甲方提供不同区域的物业保洁计划,甲方有权监督此计划的执行情况。10、负责为物业保洁人员办理本市规定的各种有关手续及证件。11、垃圾定时清运,日产日清。12、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13、员工工作期间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期间如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与甲方无关的,均由乙方负责。14、乙方在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业务上受甲乙双方的双重领导。15、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物业保洁工作人员基本情况报甲方备案。2.3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4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第三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已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项目价款的5%。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或物品损毁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在物业保洁服务期限内如乙方未按合同履行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对乙方做违约处理。6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四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5日内提供由国家机关出具相应的证明。第五条仲裁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潍坊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4、补充条款:o管A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