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全自动血液分析系统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合同公告(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达拉特旗妇幼保健院、达拉特旗妇女儿童医院)2025)
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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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ESZCDQS-G-H-240215-HT-2412711
二、合同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ESZCDQS-G-H-240215
四、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联系方式:0477-2257755
供应商(乙方):北京中和联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7号2幢1-040
联系方式:157320825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全自动血液分析系统
1(套)
¥640,000.00
¥640,000.00
CAL7000
2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
2(套)
¥175,000.00
¥350,000.00
US-1680
3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套)
¥640,000.00
¥640,000.00
DxC 700 AU
4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
1(台)
¥150,000.00
¥150,000.00
AutoLumo A6200
5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1(台)
¥200,000.00
¥200,000.00
CX-6000
6
全自动血流变仪
1(台)
¥150,000.00
¥150,000.00
ZL9600C
7
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统
1(台)
¥150,000.00
¥150,000.00
FA180S
8
离心机
1(台)
¥30,000.00
¥30,000.00
KDC-1044L
9
生物安全柜
2(台)
¥40,000.00
¥80,000.00
BSC-1500ⅡA2-X
10
显微镜
1(台)
¥60,000.00
¥60,000.00
BX43FC
11
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
1(套)
¥450,000.00
¥450,000.00
AutoMic-i600
12
二氧化碳培养箱
1(套)
¥60,000.00
¥60,000.00
HCP-168
13
精液质量分析仪
1(台)
¥140,000.00
¥140,000.00
BEION S3-3
14
血培养系统
1(套)
¥150,000.00
¥150,000.00
BC120
15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1(套)
¥150,000.00
¥150,000.00
DH-800[MT7]CS
合同金额: 3,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达拉特旗妇幼保健院(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包2中标通知书.pdf
包 2合同.pdf
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5年01月02日
附件:包 2合同.pdf包2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ESZCDQS-G-H-240215北京中和联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24年12月17日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SZCDQS-G-H-24021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2中标合同包名称采购包二中标金额(元)3,400,000.00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内蒙士广盛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7日-第1页-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业务告知书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你们参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融资困难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了“合同融资”及“电子保函“两项金融服务。平台入驻多家银行机构、保险公司及担保机构,帮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减轻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压力,诚邀您使用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一、合同融资业务合同融资业务(即“政采贷”)是一种纯信用的融资方式。凡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中登记的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入驻平台的银行机构发起融资申请,银行机构以优于一般贷款利率的方式向通过授信审查的供应商发放融资贷款。合同融资业务具有利率低、额度高、门槛低、效率高的优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内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在获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中标项目列表→选择可融资的项目→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书”→选择入驻平台的银行发起融资申请→银行受理→供应商线下开通贷款专用账户→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公示备案→银行放款→额度生效。注:供应商必须使用在申贷银行开立的贷款专用账户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以确保贷款顺利发放。二、电子保函业务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是保证人以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数据电文为介质,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目前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和“电子履约保函”业务,部分担保机构可实现“秒出函”。电子保函业务具有便捷、安全、低成本、高效率的优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电子投标保函供应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用户中心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入口→选择可开函项目→绑定经办人手机号→确认并完善资料→选择出函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支付保费→保函发放。2.电子履约保函中标供应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用户中心电子履约保函平台入口→选择可开函项目→确认并完善资料→选择开函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支付保费→保函发放。注意:担保机构审核、非工作日等因素可能影响出函效率,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如您在使用金融服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4000471010转2进行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第2页-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甲方:达拉特旗妇幼保健院(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乙方北京中和联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3日-3—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要E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J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4-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达拉特旗妇幼保健院(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统一信用编码:121527224611002236法定代表人:苏美丽电话号码:0477-2257755乙方1(全称):北京中和联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社会统一信用编码:91110108MAO1TYHT4N法定代表人:蔡长兴业务联系人:孙世海电话号码:1573208254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ESZCDQS-G-H-240215(2)采购计划编号:429[2024]03440(3)项目内容: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单价数量总价1全自动血液分析系统CAL7000迈瑞深圳市¥640,000.001套¥640,000.002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US-1680优利特桂林市¥175,000.002套350,000.00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xC700AU贝克曼苏州市¥640,000.001套¥640,000.004全自动化学发光仪AutoLumoA6200安图生物郑州市¥150,000.001台¥150,000.005全自动血凝分析仪CX-6000迈瑞深圳市¥200,000.001台¥200,000.006全自动血流变仪ZL9600C众驰北京市¥150,000.001台¥150,000.007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统FA180S沃文特成都市¥150,000.001台¥150,000.008离心机KDC-1044L中科中佳合肥市¥30,000.001台¥30,000.009生物安全柜BSC-15001lA2-X鑫贝西济南市¥40,000.002台¥80,000.0010显微镜BX43FC奥林巴斯广州市¥60,000.001台¥60,000.00.一55-11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AutoMic-i600安图生物郑州市¥450,000.001套¥450,000.0012二氧化碳培养箱HCP-168海尔生物青岛市¥60,000.001套¥60,000.0013精液质量分析仪BEIONS3-3北昂医疗上海市¥140,000.001台¥140,000.0014血培养系统BC120安图生物郑州市¥150,000.001套¥150,000.0015全自动血液分析仪DH-800[MT7]CS帝迈深圳市¥150,000.001套¥150,000.00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数量:金额: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口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回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口是口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口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口是口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口否口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回否(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口大型企业口中型企业口小微型企业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监狱企业口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金额: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6一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回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回是口否口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34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口固定总价回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口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即¥1700000.00.2期:支付比例40%,到货三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即¥1360000.003期:支付比例10%,剩余10%一年后支付,即¥340000.00..3合同履行(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货物交付(2)履约地点: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回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回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个设备及零配件,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售后服务条款1.采购设备质保期为2年。2.采购设备如需同甲方相关业务系统对接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所供设备生产日期为距合同签订之日6个月内。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8-(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7.违约责任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如因此瑕疵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乙方按照售后服务条款履行服务,不履行或者未及时履行售后服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8.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生效。7.合同份数—99—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2日合同订立地点:达拉特旗妇幼保健院(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设、分位意同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达拉特妇幼保健院(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北京中和联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孙世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列拥有者性别男住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7号2幢1-040号联系人数美的联系人孙世海联系电话13947375088联系电话15732082540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7号2幢1-040号邮政编码0/4300邮政编码1011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54344606@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52722461100223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O1TYHT4N开户名称北京中和联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229650200194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0-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1-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展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12-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14-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15-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6-FI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11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11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10日内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11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11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陆运运输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乙方所供货物(服务)质保期1-5年,质保期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10日内.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11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即¥1700000.00.2期:支付比例40%,到货三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即¥1360000.003期:支付比例10%,剩余10%一年后支付,即¥340000.00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1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11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11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售后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售后服务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货物的相应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合同总款项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1、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约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及售后服务义务、或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3、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4、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1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I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甲方:达拉特旗妇幼保健院(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乙方北京中和联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3日-3—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要E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J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4-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达拉特旗妇幼保健院(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统一信用编码:121527224611002236法定代表人:苏美丽电话号码:0477-2257755乙方1(全称):北京中和联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社会统一信用编码:91110108MAO1TYHT4N法定代表人:蔡长兴业务联系人:孙世海电话号码:1573208254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ESZCDQS-G-H-240215(2)采购计划编号:429[2024]03440(3)项目内容: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单价数量总价1全自动血液分析系统CAL7000迈瑞深圳市¥640,000.001套¥640,000.002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US-1680优利特桂林市¥175,000.002套350,000.00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xC700AU贝克曼苏州市¥640,000.001套¥640,000.004全自动化学发光仪AutoLumoA6200安图生物郑州市¥150,000.001台¥150,000.005全自动血凝分析仪CX-6000迈瑞深圳市¥200,000.001台¥200,000.006全自动血流变仪ZL9600C众驰北京市¥150,000.001台¥150,000.007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统FA180S沃文特成都市¥150,000.001台¥150,000.008离心机KDC-1044L中科中佳合肥市¥30,000.001台¥30,000.009生物安全柜BSC-15001lA2-X鑫贝西济南市¥40,000.002台¥80,000.0010显微镜BX43FC奥林巴斯广州市¥60,000.001台¥60,000.00.一55-11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AutoMic-i600安图生物郑州市¥450,000.001套¥450,000.0012二氧化碳培养箱HCP-168海尔生物青岛市¥60,000.001套¥60,000.0013精液质量分析仪BEIONS3-3北昂医疗上海市¥140,000.001台¥140,000.0014血培养系统BC120安图生物郑州市¥150,000.001套¥150,000.0015全自动血液分析仪DH-800[MT7]CS帝迈深圳市¥150,000.001套¥150,000.00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3400000.00大写金额:叁佰肆拾万元整(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数量:金额: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口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回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口是口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口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口是口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口否口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回否(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口大型企业口中型企业口小微型企业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监狱企业口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金额: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6一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回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回是口否口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34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口固定总价回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口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即¥1700000.00.2期:支付比例40%,到货三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即¥1360000.003期:支付比例10%,剩余10%一年后支付,即¥340000.00..3合同履行(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货物交付(2)履约地点: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回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回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个设备及零配件,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售后服务条款1.采购设备质保期为2年。2.采购设备如需同甲方相关业务系统对接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所供设备生产日期为距合同签订之日6个月内。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8-(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7.违约责任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如因此瑕疵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乙方按照售后服务条款履行服务,不履行或者未及时履行售后服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8.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生效。7.合同份数—99—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2日合同订立地点:达拉特旗妇幼保健院(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设、分位意同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达拉特妇幼保健院(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北京中和联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孙世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列拥有者性别男住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7号2幢1-040号联系人数美的联系人孙世海联系电话13947375088联系电话15732082540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7号2幢1-040号邮政编码0/4300邮政编码1011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54344606@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52722461100223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O1TYHT4N开户名称北京中和联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229650200194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0-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1-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展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12-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14-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15-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6-FI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11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11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10日内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11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11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陆运运输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乙方所供货物(服务)质保期1-5年,质保期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10日内.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11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即¥1700000.00.2期:支付比例40%,到货三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即¥1360000.003期:支付比例10%,剩余10%一年后支付,即¥340000.00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1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11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11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售后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售后服务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货物的相应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合同总款项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1、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约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及售后服务义务、或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3、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4、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1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I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ESZCDQS-G-H-240215北京中和联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24年12月17日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SZCDQS-G-H-24021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2中标合同包名称采购包二中标金额(元)3,400,000.00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内蒙士广盛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7日-第1页-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业务告知书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你们参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融资困难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了“合同融资”及“电子保函“两项金融服务。平台入驻多家银行机构、保险公司及担保机构,帮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减轻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压力,诚邀您使用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一、合同融资业务合同融资业务(即“政采贷”)是一种纯信用的融资方式。凡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中登记的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入驻平台的银行机构发起融资申请,银行机构以优于一般贷款利率的方式向通过授信审查的供应商发放融资贷款。合同融资业务具有利率低、额度高、门槛低、效率高的优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内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在获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中标项目列表→选择可融资的项目→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书”→选择入驻平台的银行发起融资申请→银行受理→供应商线下开通贷款专用账户→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公示备案→银行放款→额度生效。注:供应商必须使用在申贷银行开立的贷款专用账户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以确保贷款顺利发放。二、电子保函业务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是保证人以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数据电文为介质,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目前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和“电子履约保函”业务,部分担保机构可实现“秒出函”。电子保函业务具有便捷、安全、低成本、高效率的优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电子投标保函供应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用户中心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入口→选择可开函项目→绑定经办人手机号→确认并完善资料→选择出函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支付保费→保函发放。2.电子履约保函中标供应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用户中心电子履约保函平台入口→选择可开函项目→确认并完善资料→选择开函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支付保费→保函发放。注意:担保机构审核、非工作日等因素可能影响出函效率,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如您在使用金融服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4000471010转2进行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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