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后勤综合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5)


滨江区 | table {border-spacing:0}

一、合同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文化中心、海越大厦、矫正中心2023-2025年度后勤综合服务项目的合同(2025年合同)
二、项目编号:BJZFCG-2022-020
三、项目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文化中心、海越大厦、矫正中心2023-2025年度后勤综合服务项目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
联系方式:13730165392
供应商(乙方):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487号兴耀科技园3幢18楼
联系方式:0571-87165710

五、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后勤综合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价(元):7044332.8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7044332.8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文化中心2025年度物业合同.pdf (1.3 M)

文化中心2025年度物业合同.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T合同书项目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文化中心、海越大厦、矫正中心2023-2025年度后勤综合服务项目甲方: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乙方: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滨江区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21日,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以政府公开招标方式对杭州市滨江区文化中心、海越大厦、矫正中心2023-2025年度后勤综合服务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及服务内容:杭州市滨江区文化中心(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矫正中心(建筑面积3205平方米)2023-2025年度后勤综合服务项目。服务内机州业容包括:客户服务、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工程维修服务等。1.2.2标的数量:1项;1.2.3标的质量:按招标文件执行。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7044332.80元(大写:柒佰零肆万肆仟叁佰叁拾贰元捌角人民币)。1.4费用结算方式预计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元)备注2025-04-1025.001761083.202025-07-1025.001761083.202025-10-1025.001761083.202026-01-3025.001761083.20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一年服务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1.5.2履行地点:杭州市滨江区;1.5.3履行方式:按招标文件执行。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翟会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7.1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州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91330108747166337E住所:住所:滨江区江晖路487号兴耀科技园3幢西库18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u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311202p联系人:联系人:王林峰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0052I8电话:电话:0571-87165710传真:传真:0571-87165718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长河支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201000062181844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T合同书项目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文化中心、海越大厦、矫正中心2023-2025年度后勤综合服务项目甲方: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乙方: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滨江区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21日,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以政府公开招标方式对杭州市滨江区文化中心、海越大厦、矫正中心2023-2025年度后勤综合服务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及服务内容:杭州市滨江区文化中心(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矫正中心(建筑面积3205平方米)2023-2025年度后勤综合服务项目。服务内机州业容包括:客户服务、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工程维修服务等。1.2.2标的数量:1项;1.2.3标的质量:按招标文件执行。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7044332.80元(大写:柒佰零肆万肆仟叁佰叁拾贰元捌角人民币)。1.4费用结算方式预计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元)备注2025-04-1025.001761083.202025-07-1025.001761083.202025-10-1025.001761083.202026-01-3025.001761083.20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一年服务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1.5.2履行地点:杭州市滨江区;1.5.3履行方式:按招标文件执行。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翟会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7.1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州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91330108747166337E住所:住所:滨江区江晖路487号兴耀科技园3幢西库18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u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311202p联系人:联系人:王林峰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0052I8电话:电话:0571-87165710传真:传真:0571-87165718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长河支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2010000621818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综合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